了解车险的基本常识(车险的基本介绍与建议)
了解车险的基本常识(车险的基本介绍与建议)『强制险』之立法目的是为了使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有「基本」的保障,保障范围只有针对「人身」,而且保额仅11万,因此如果车主们只有投保『强制险』,那么只能撞伤人、不能撞死或撞残,也不能撞到车体或其他财物,否则都不够赔!『强制险』是政府规定每位车主必须一定要投保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所谓的自车就是自己车辆的损伤以及车内的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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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买了车之后,除了领牌照外,买保险也是必要的。可是,很多人在为爱车买车险时总是会很困惑,到底该为爱车投保什么保险比较好呢?
汽车业务总是推荐『全险』,全险真的有必要吗?到底哪一些该买,哪一些不该买?
以下先为各位简略介绍各险种的保障范围:
所谓的自车就是自己车辆的损伤以及车内的人员伤亡
『强制险』是政府规定每位车主必须一定要投保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强制险』之立法目的是为了使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有「基本」的保障,保障范围只有针对「人身」,而且保额仅11万,因此如果车主们只有投保『强制险』,那么只能撞伤人、不能撞死或撞残,也不能撞到车体或其他财物,否则都不够赔!
所以车主们除了『强制险』以外,强烈建议一定要额外投保,以下针对各险种的解说与分析:
第一、车体损失险
保障范围
一、碰撞、倾覆。
二、火灾。
三、闪电、雷击。
四、爆炸。
五、抛掷物或坠落物。
六、第三者之非善意行为。
七、不属本保险契约特别载明为不保事项之任何其他原因。
简单来说,就是不管任何原因,只要车体损坏就赔偿,除非是酒驾或是故意行为造成,是一种「概括式条款」。
第二、 盗抢险
盗抢险用途应不用解释,要特别注意一点,盗抢险的保险对象是汽车主体,不包含零件。因此零件失窃是不予理赔的!
此外,盗抢险跟车体险一样,都会按照车辆出厂年份折旧,因此开个几年、车子旧了之后,就比较没有投保的必要。
第三、 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险就是车外的所有人、财物的损害(不包含车内乘客),只要归咎于被保险人的责任(依实际责任比例分摊),那么只要在额度内判赔多少就给付给对方多少,而额度的部份分为「人身伤害」、「事故总伤害」、「财物损害」这三种:
1、「人身伤害」指的是每一个人的医疗费、交通费、看护费、精神抚慰金、薪资补偿、丧葬费用或是任何可依法求偿的费用。
2、「事故总伤害」指的是如果有复数受害者时,总共累积可给付的总额。
3、「财物损害」指的是运费、修复费用或是个人财物。
强烈建议一定要投保第三者责任险,而且保额最好能150万起。因为若不投保,则对于他人的损害只剩下『强制险』可以理赔,而『强制险』只有每人死亡残疾11万、医疗1万,理赔范围也不包含薪资补偿、精神补偿等。
第四、 乘客险
乘客险为车内乘客因驾驶人的过失造成伤害时,向驾驶人求偿而理赔,但若乘客是家属,通常不会向驾驶人求偿,此外家属自身如果有投保意外商业保险,那这一项是否需要投保,取决于平常乘坐的对象以及频率。
第五、 驾驶人伤害险
顾名思义就是驾驶人死亡、残疾或发生医疗状况时理赔保险金,死亡或失能是理赔保额( 残疾依伤残等级表 ) ,但同样的个人如果有投保意外商业保险,是否需要投保视个人需求。
★小知识:理赔方式是强制险先理赔,不足再由第三者责任险理赔。
车险到底该怎么投保比较恰当?
小Yi建议有预算考量的车主,优先投保的除强制险以外应当以『第三者责任险』为优先,额度尽可能买到150万以上。保险就是为了保障我们无法承担的风险,这些保费通常是在1000元以内,但只要发生一次却可以抵销几十年的保费了。反倒是『车损险』、『盗抢险』损失幅度不过几百到几万左右,并不是真的完全无法承受,而保费,尤其是『车损险』根据车型却是几百到上万之间。因此,若有预算上的考量,捨弃小风险却省下大保费,反而更合乎投保效益。
若有足够的预算每年都有购买『车损险』,但若已经出厂超过六年以上,因折旧已经到了相当低的程度,这时再投保『车损险』、『盗抢险』已经没有太大的意义,建议还是以其他险种为主即可,以上仅提供给各位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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