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被依法治安拘留(一言不合就动手)
寻衅滋事被依法治安拘留(一言不合就动手) (一)结伙斗殴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近日,曾因故意伤害罪、多次吸毒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冯某某因寻衅滋事被通海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 释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在日常生活中,大家免不了会发生矛盾,产生纠纷。但因一点小矛盾就大打出手,给别人造成严重伤害,自己也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得不偿失。
近日,通海县一男子只因走路时不小心与人相撞,再次狭路相逢时男子就将对方踹翻在地。
据通海警方介绍,8月29日,通海县九龙街道九街社区的冯某某在路上与一名陌生男子相撞,当时两人都没说话,互瞪了对方一眼就走开了。后冯某某到九街农贸市场其女友摊位处玩,待冯某某坐了一会站起来时,看见之前与自己相撞的男子气冲冲朝自己走来。冯某某心想对方可能是来找麻烦的,不如自己先发制人,随即上前抬脚朝该男子踹去,后用拳头对该男子实施殴打,两人扭打了数分钟后被旁人劝开,双方均不同程度受伤。
事后受害者陈某某说,当天他和妻子到九街农贸市场摆摊卖玩具,当时他打算在妻子摊位对面买点菜,就在他边走边想要买什么菜时,突然就被人踹翻在地,待回过神来对方又用拳头对他头部和身体进行殴打,事后陈某某才知道是因为之前两人走路相撞才“惹祸上身”。通过鉴定,陈某某的伤情为轻微伤。
近日,曾因故意伤害罪、多次吸毒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冯某某因寻衅滋事被通海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
释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那么,寻衅滋事和寻衅滋事罪有何区别呢?通海警方提示:寻衅滋事和寻衅滋事罪,一个是普通违法行为,一个是刑事犯罪。寻衅滋事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构成犯罪,即为寻衅滋事罪,须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
来源:云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