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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监理细则(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安全监理细则)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监理细则(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安全监理细则)4.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一、 国家和地方政府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政策性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监理细则(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安全监理细则)(1)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监理细则(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安全监理细则)(2)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说明

一、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结合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特点以及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分析和评估,在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中存在一定危险源,为确保安全生产,做好预控预测,搞好安全监理工作,特编制本专项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二、本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安全监理人员在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

第一节 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一、 国家和地方政府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政策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7.《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导则》(2009)

8.《河南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豫建〔2010〕25号)

9.《新乡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的通知》新建安〔2015〕2号

二、本工程项目的监理招标文件以及相关的合同文件

三、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四、现行的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2009

3.《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111-98

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5.《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111-98

6.《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

7.《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J50086-2001

8.《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9.《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07

10.《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

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2.《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20202-2002

1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1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

17.《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1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19.《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ECS 266-2009

五、经审批的监理规划、安全监理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经评审论证审批的基坑支护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监测方案等。

第二节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特点

一、基坑工程概况

1.本场地位于新乡市平原新区昆仑山路行政六街西南。建筑基坑开挖深度自然地面下:5-7.3m。

2.基坑规模:地下车库及包含的12栋商业住宅楼,占地220米×140米。

3.基坑开挖深度:根据设计图纸和现场实际情况,基坑深度为:

建筑物

名 称

地上

层数

地下室

层数

±0.00

标高

(m)

自然地面

高差

(m)

基础埋深

±0.00下

(m)

自然地面下

基础深度

(m)

自然地面下

集水井开挖深度

(m)

1、2、3#楼

7F

2F

84.50

-1.5

-6.865

-5.365

-8.025

4、5、6#楼

17F

2F

84.35

-1.5

-6.575

-5.075

-7.015

7、8、9#楼

23F

2F

84.50

-1.5

-8.665

-7.165

-10.315

10、11、12#楼

26F

2F

84.50

-1.5

-8.765

-7.265

-11.165

地库A区

/

1F

-1.5

-7.85

-6.35

-7.45

地库B区

/

1F

-1.5

-6.65

-5.15

-6.25

二、场地岩土工程条件

1.场地地形地貌

拟建场地平坦,地貌单元属黄河冲积平原。

根据勘察报告,地层均为第四系全新统冲积层(Q4al),以粉质粘土、粉土、粉细砂为主。按成因类型、岩性和工程地质特征,影响支护土层共分为6层,现分述如下:

第①层:耕植土(Q4ml)

黄褐色,稍密,粉土为主,含植物根系,层厚0.4~0.5m。

第②层:粉质粘土(Q4al)

黄褐色,可塑,层厚0.80~2.40m。

第③层:粉土(Q4al)

黄褐色,中密,层厚3.00~6.10m。

第④层:粉质粘土(Q4al)

黄褐色,可塑,层厚0.40~2.40m。

第⑤层:粉土(Q4al)

黄褐色,湿,中密,层厚1.1~3.70m。

第⑥层:粉土(Q4al)

灰褐色,湿,稍实,层厚1.97~4.70m。

2.水文地质条件

根据勘察报告,水位埋深自然地面下6.8m,其补给来源主要为大气降水补给,排泄方式主要为自然蒸发为主。

三、基坑工程的环境条件与要求

1. 基坑周边环境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数据,建筑基坑东侧距离市政道路大于13米,其他部位为空地。拟建延河街为施工交通道路,路两侧为施工场地。其他周边无地面堆载。周边具体情况详见支护平面图。

2.本工程基坑的设计等级及参数

基坑开挖深度5-7.3米,周边环境简单,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及《高层建筑岩土勘察规程》(JGJ72-2004),本工程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为三级。支护体使用年限12个月。

根据本工程基坑工程地质条件,基坑支护设计所需参数按下表取值:

基坑边坡所采用各层土的设计参数

土层

岩土类别

厚度(m)

重度(KN/m)

C(kPa)

Φ( C°)

1

耕土

0.4

18.0

10

23.0

2

粉质粘土

0.8

18.9

26.0

16

3

粉土

0.8

18.0

10.1

22.8

4

粉质粘土

0.9

18.0

25.3

16.5

5

粉土

2.0

19.0

10.6

22.9

6

粉土

6.0

18.3

10.5

23.2

四、基坑支护结构方案

本工程支护安全等级为三级,根据安全经济性综合考虑对基坑不同边坡采用不同支护形式。具体位置详见基坑支护平面图。

1-1剖立面:

该区段位于场地中间延河街两侧部位,基坑距离道路大于15米,地库A南侧深度6.4-7.2m,坡度1:0.3,放坡尺寸1.9-2.2m,土钉墙支护。竖向4排土钉,竖向间距1.5m,横向间距1.2m,长度分别为6.0m、9.0m、9.0m、6m,网钢筋采用6.5盘元,间距双向250,喷射面板砼厚度80mm,喷射砼配合比:水泥∶碎石∶干净砂=1∶2∶2,混凝土强度C20;护顶砼外延1.5m宽,砼厚度80mm,强度同面板砼,位置详见基坑支护平面图(1-1)

2-2剖立面:

该区段位于地下车库其他部位,深度5.0-7.3m,坡度1:0.8,放坡尺寸4.0-5.8m,挂网喷面防护。挂100mm×60mm厚度1mm钢板网,喷射面板砼厚度50mm,强度C20,喷射砼配合比:水泥∶碎石∶干净砂=1∶2∶2;护顶砼外延1.5m宽,砼厚度50mm,强度同面板砼。位置详见基坑支护平面图(2-2)

五、降水方案

目前基坑降水最常用的方法有:明沟排水,轻型井点降水,喷射井点降水,管井井点降水等方法。

根据本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和场地环境,本场地降水采用管井井点降水。

降水井数的确定

根据基坑涌水量及单井允许出水量计算,干扰井群出水能力检验,本工程基坑降水管井数量为66眼。

1.管井布置

根据场地施工条件,周围环境和基坑开挖情况,为方便土建施工降水井布置在基坑1.5米之外(见附图)。

2.管井主要技术参数

(1)井深:根据含水层厚度、降深,管井深度为20m。

(2)孔径:700mm。

(3) 井管规格:井管从上至下匀采用混凝土滤水管,内径300mm,外径400mm,孔隙率15-20%,单管长1.0m。

(4) 滤料规格:根据场地含水层岩性及以往同类岩性成井经验,滤料选用0.5-1mm的混合砾料,围填厚度为100mm。

(5)井水含砂量:抽水期间含砂量应小于5/万。

(6)井管安装:采用托盘法下管,管口高出地面0.3—0.5m。

第三节 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职责

一、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图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监理细则(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安全监理细则)(3)

二、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计划

序号

姓 名

性别

致 务

资格证号

1

总监理工程师

2

总监代表

3

专业监理工程师

4

专业监理工程师

5

专业监理工程师

6

专业监理工程师

7

见证员

8

资料员

9

安全员

三、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的主要安全监理职责

1.全面负责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

2.确定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岗位设置,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

3.检查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制度落实情况。

4.组织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5.组织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安全监理专题报告和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6.组织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7.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

8.组织审核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9.组织核查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验收手续。

10.组织核准施工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

11.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12.负责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施工现场安全事故。

13.可将部分安全监理工作向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授权,但本条中的第1~5款及10、11款不得委托。

(二)安全监理员的主要安全监理职责

1. 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项目监理机构日常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

2. 参与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 协助总监安排、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4. 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检查施工单位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参与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

5. 负责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需经项目监理机构核查的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验收手续。

6. 核准施工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

7. 协助审核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8. 负责抽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自查情况,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9. 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参与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定期巡视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并参与处理。

10. 填写监理日志中的安全监理工作记录,参与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月报。

11. 管理安全监理资料、台账。

12.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处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中涉及监理的工作。

(三)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主要安全监理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参与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

2.负责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参与编制安全监理方案。

3.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

4.负责就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向相关监理人员进行交底,负责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定期巡视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并参与处理。

5.提供与本职责有关的安全监理资料。

(四)监理员的主要安全监理职责

1. 根据项目监理机构岗位职责安排,在分管业务范围内,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

2. 做好安全监理相关记录。

四、监理人员安全文明守则

1.进入施工现场工作的监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树立安全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2.认真学习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掌握安全监理工作要点,严格履行安全监理责任。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挂胸卡、戴安全帽,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4.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背心进入施工现场,不准穿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登高。

5.禁止攀爬脚手架,上下脚手架,应注意跳板是否牢固、安全、防滑,并注意头顶、脚下,防止碰头、滑倒或坠落。

6.凡遇高处作业或吊装区域不得停留或穿行。

7.在现场巡视监理时应高度注意在建工程的电梯井口、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以及高处作业临边防护设施是否齐全,警惕失足。

8.现场巡视、跟踪检查过程中,进入暗处工作或夜间工作须带手电筒或照明工具。

9.攀高作业或在高处旁站监理(如予应力张拉)应有防护措施和个人保护用品。

10.雨季监理时,不得在钢管脚手架上、施工电梯内、塔吊下避雷雨;冬季攀高监理时,应注意防滑防冻。

11.重视现场安全防火,不在禁烟区内吸烟,不乱扔烟头或明火,不在办公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2.严禁办公室内使用电炉,外出或下班时应切断所有用电设备的电源。

13.凡患有恐高症、眩晕、严重贫血症、高血压、心脏病等人员不宜从事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发生疾病,及时就医,不应勉强进入施工现场工作。

第四节 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安全生产贯穿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安全监理实施过程监管,采用“事前预控、事中监督、事后总结”的工作方法。

一、监理工作方法

(一)事前控制

1.审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符合要求。

2.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是否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重点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审查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和特种人员资格及监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到岗及工作情况。

(二)事中控制

1.检查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专职安全人员的到位情况以及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搞好各级各类安全教育。

3.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

4.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强制性标准, 严格按操作规程组织施工。

5.日常监理过程中,将安全放在首位,发现施工中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立即要求整改,情况严重的立即要求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

6.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下发整改通知单和限期整改来督促施工单位搞好安全工作。

(三)事后控制

1.发生安全事故,首先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执行应急救援预案,将伤亡和损失控制到最小程度。

2.按照省、市文件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逐级上报。

3.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工作。

4.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督促施工单位搞好事故分析、隐患整改和安全教育工作。

5.组织全体监理人员认真分析事故教训、分清事故责任,使全体人员从中受到应有的教育。

二、监理工作措施

(一)指令文件

1.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施工安全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发出监理通知单等指令的书面文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予以改正。

2.如遇下列情况,安全监理人员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由项目总监下达“工程暂停令”:

①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未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查;审查不合格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安全设施未经检验而擅自使用的;

② 对监理工程师查出的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

③ 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的。

④ 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的。

⑤ 未经安全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

3.如因时间紧迫,监理工程师来不及做出正式的书面指令,可用口头指令下达给施工单位,但随后应及时补充书面文件对口头指令予以确认。

(二)使用支付手段和合同手段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即使工程质量满足规范的要求,但安全管理混乱,发生或存在上述条款中问题时,监理工程师在形象进度工程款签发时,有权停止签发施工单位部分或全部工程款。情节严重的,监理单位有权建议建设单位解除施工承包合同。对分包单位监理单位有权指令总包单位解除分包合同。

(三)工程例会

安全监理工作需要建设单位参与协调的事项,应通过工程例会解决。会上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当前存在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及有关各方以改进。

(四)现场巡视

1. 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发现有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进行书面报告。

2.监督施工单位做好“三宝”“ 、“四口”、“五临边”、高处作业等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工作,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检查施工单位对现场的防洪、防雷、防滑坡、坠落物等的有效控制,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

(五)旁站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对施工单位采取的安全措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并旁站。

(六)安全专题例会

每次安全检查工作后,项目监理部组织各单位召开安全专题例会,提出存在问题,责令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第五节 针对性的安全监理检查、控制点

一、安全管理要点

1.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目标、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制度、新进场工人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作业的危害。

2.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现场出入口、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基坑边、每个临时用电设施。

3.持证上岗人员:塔吊司机、卷扬机操作人员、施工电梯司机、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电工、焊工。

4.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的安全距离;临时建筑应安全;在市区施工应围档封闭;工地出入口应符合交通管理要求;施工可能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管道、高压线路的防范措施。

二、基坑开挖及支护检查要点

1.本工程基坑最大开挖深度为7.3米,按照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河南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豫建〔2010〕25号)及《新乡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的通知》新建安〔2015〕2号等文件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核,并根据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最终方案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承包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实施。

2.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的重点:

① 程序性审查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有编制人、审核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并加盖单位公章;专项施工方案须经专家认证、审查的,是否执行;不符合程序的应予退回。

② 符合性审查

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我省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必要时应附有安全验算的结果;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应附有专家审查的书面报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还应有紧急救援措施等应急救援预案。

③ 针对性审查

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应针对本工程特点、施工工艺、所处环境、施工管理模式、现场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

经专职安全监理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后,应在报审表上签写监理意见,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经审查如有不遵守程序的、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缺乏针对性的应予退回,通知其重新编写,或修改补充后再报审。

3.施工过程中,专项施工方案确需修改的,应当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承包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意,并提出是否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核。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应当重新组织论证、审核。

4.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审查审核通过的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开工前,参加项目技术负责人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的技术交底会议;督促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5.检查和督促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各项技术措施的落实。

6.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边坡与基坑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管理,树立警戒标志,及时了解和分析监测信息,对可能出现的险情应有充分的预见,施工现场应当按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抢险人员和器材。

7.对施工过程实施现场监理,并随时关注施工对周边环境及设施的影响。

8.检查和督促监测单位按照监测方案实施,定期各项观测、监测数据的记录情况。

9.发生边坡与基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督促施工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有效组织抢险,防止事故及事故后果的扩大。

10.边坡与基坑工程施工完毕后,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进行的验收工作。

11.在遇到暴雨以及地下水位涨落幅度较大、地质情况特别复杂等情形时,督促监测单位加强观察和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建设、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

三、基坑开挖及支护控制要点

1.深基坑支护

① 现场监理员必须严格监控支护结构的施工质量,以确保支护结构能满足基坑施工安全要求。

② 当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完成支护结构施工后或放坡开挖进行时,督促

施工单位建立偏移观测点。

③ 现场监理每日或雨后必须与施工单位安全员一起检查土壁及支撑的稳定情况,在确定安全的情况下继续施工,严禁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

④ 根据现场情况,要求施工单位每天或隔日对支护结构、边坡土体、相邻

建(构)筑物、道路的位移和沉降进行观测,监理复测并做好记录。

2.基坑降水、排水

① 在开挖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破坏基坑土壤结构。

基坑开挖前,标明地下管线排列的位置,以避免损坏地下管线及有利于在开挖

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时采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基坑开挖后,基坑内

不允许有积水现象产生。

② 对于勘察资料中反映地下水位较高的开挖场地,要有专项的降排水技术

和安全措施;如果开挖后发现地下水位与资料不符,要求施工单位暂停开挖,做

好专项排水方案经监理审核后,才能继续进行施工。如果坑内外降水系统可能对

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产生的不利影响,要督促监测单位对此进行监控,并给出相应的措施避免造成结构性损坏。

3.深基坑土方开挖

① 施工单位要按经审批的的专项方案进行开挖,监理人员全程跟进检查。

② 土方开挖后要及时检查基坑临边防护的搭设情况,基坑四周要设置1.2米高的红白油漆相间的钢管护栏,不符合要求的,要求立即整改。

③ 检查现场挖土机的安检及测试资料,对较为残旧的机械要求施工单位做

好维护工作。不允许挖土机械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

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④ 用挖土机械施工时,严格注意挖土机的作业范围内,不能有其他机械和

工人作业;局部需要人工开挖时,两个人操作间距应保持2~3米。余泥应做到随挖随清,如果在坑边堆放弃土、料具和移动施工机械,要求与坑边保持一定距离;当土质良好时,最少要距支护结构外延1米,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米。

⑤ 开挖时要按要求搭设专用通道供工人上下,不允许踩踏土壁及其支撑上

下基坑。

⑥ 挖土时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与原始资料不符,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工人不得擅自处理。电缆两侧1M范围内的土方要求采用人工挖掘。

⑦ 工人下基坑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坑内必须设置稳定可靠的逃生通

道;基坑中有积水时,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检查电器的接地或接零和漏电保护开关,电缆应完好,要求施工人员穿戴防护用品,如胶鞋等,监理要加强巡查工作。

⑧ 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支护结构外延2米范围内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停、驶。不允许运土汽车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⑨ 场内运输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通行,防止基坑侧塞车、陷车,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

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捣混凝土加固。

⑩ 基坑开挖过程中,要加强巡视,注意土壁或支护体系的变异情况,如发现坡体有裂纹或局部塌落现象,要及时支撑或改缓放坡,如发现支护结构有渗水、流砂、流泥现象,要及时采取措施补强。

⑪ 严格控制开挖程序,不允许单向开挖及超挖情况出现;督促施工单位

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防止挖土机斗过多碰撞支护结构,以免发生变形破坏,导致支护体系失稳。

⑫ 开挖过程,如需石方爆破,项目监理部应严格审查爆破施工队是否具有相应施工资质,并要求施工队制定包括药量计算的专项安全作业方案,报公

安部门审批后才准施爆,并严格按有关爆破器材规定运输、领用、存放和管理(

包括遵守爆破作业安全规程)。

⑬ 基坑周围不得搭设临时工棚设施。

⑭ 夜间施工时,基坑要保持有足够的照明,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并在现场设置安全生产警示标志。

⑮ 施工单位应根据基坑内具体的环境情况相应做好通风、防尘、防毒等防

火措施。

4.土方回填

① 基坑开挖完成后,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工程的施工,严禁

基坑长时间暴露,如因特殊原因不能连续性施工,造成基坑暴露的,要做好监测

工作,尤其对于暴风雨天气,要加强维护工作。

② 回填过程中,基坑的支撑应按回填的速度,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依次拆

除,即填土时应从深到浅分层进行,填好一层拆除一层,不能事先将支撑拆掉。

5. 预警与救护

①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较为客观的险情预报系统,并在施工现场预备足够

的抢险器材。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以启动预警:

1)支护结构水平位移速率连续几天急剧增大,明显出现桩与土体剥离现象。

2)支护结构水平位移累积值达到了设计容许值,如最大位移量与开挖深度的

比值达到3.5~7‰,周边环境复杂时取较小值。

3)临近地面及建筑物的沉降达到设计允许值,且地面裂缝急剧扩展,墙体出现多条裂缝等。

4)煤气管、供水主管已发生有泄漏、渗漏现象或设施的变位达到设计容许值,

如局部沉降达20~30㎜时。

② 当出现严重基坑坍塌事故时,要配合施工单位及时疏导作业现场的所有人员,协助施工单位做好抢险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事故情况;若已

发生人员伤亡情况,应第一时间向相关单位报告,并参与组织抢救伤亡人员工作。

四、施工用电

1.施工用电现场布置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用电平面布置规定进行。

2.施工用电干、支线架设高度应符合:架空线高度大于4m,电缆高度大于2.5m(或埋地大于0.2m)。

3.架线电杆、横担、绝缘子,电杆埋深等应符合规定。

4.严禁使用老化、破皮、漏电的电线和电缆。

5.施工照明应有专用回路,灯具金属外壳接零,室内灯高大于2.5 m,室外灯高大于3m,行灯使用安全电压。

6.施工用电变配电装置应符合规范要求;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供电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室应有示警牌、配备灭火器、绝缘垫、绝缘手套等用品。

7.配电箱内有标记,下引出线整齐,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

8.动力开关箱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9.用电开关箱应统一编号,安装位置适当,周围无杂物,箱体下边高出地面60㎝,箱内闸具齐全,熔断丝匹配。

10.用电设备,机械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11.施工用电统一管理,用电必须办理手续,严禁擅自乱接乱拉临时用电。

12.施工用电管理人员和接电、送电、架线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五、“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

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2m以上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六、各类施工机械

1.打桩机

打桩机出厂证、准用证有效;设备完好,配置齐全,不准带病作业;超高限位装置有效可靠;作业区上空无高压线;电源线路无破损,有专用电开关箱;机上控制系统有效可靠;钢丝绳防锈、润滑良好;操作人员持证作业;机上挂有安全操作规程。

2.木工机械(平刨机、园盘锯)

安装验收手续;平刨机护手安全装置;园盘锯防护挡板、锯盘护罩;传动防护罩;每台机械有专用开关电箱,接地、漏电保护;搭设防护棚;挂有安全操作规程牌。

3.钢筋机械(剪切机、成型机、冷拉、调直机、对焊机)

安装验收手续;传动部分有防护罩;搭设防护棚;冷拉、对焊作业区设有防护;设有专用开关电箱及接地、漏电保护;挂有安全操作规程牌。

4.砼、砂浆搅拌机

安装验收手续;操作手柄保险装置;料斗保险挂钩;传动部分防护罩;设有专用开关电箱及接地、漏电保护;搭设防护棚;挂有安全操作规程牌。

5.电焊机

设备检验完好;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m;焊把线接头不超过三处;线路绝缘良好,不得有破皮、漏电现象;焊机配有防雨罩;设有专用开关电箱;外壳有可靠接地、防漏措施。

6.潜水泵及手持电动工具

设备工具检验完好,绝缘良好,设有专用开关电箱,有接零装置,漏电保护器。

第六节 相关过程的检查记录和资料目录

1.委托监理合同关于安全监理的约定;

2.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

3.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安全监理保证体系、人员及职责;

5.工地例会上安全监理工作交底内容;

6.安全监理通知单;

7.安全监理通知回复单;

8.安全监理工作联系单;

9.有关安全生产的工程暂停令及复工令;

10.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记录表;

11.检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机械、安全设施及安全交底情况汇总表;

12.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报审表;

13.施工机械、安全设施报验表;

14.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报审表;

15.工地例会(或专项会议)纪要的安全监理内容;

16.监理日记的安全监理内容;

17.监理月报的安全监理内容;

18.有关安全监理的专题报告;

19.安全生产事故及其调查分析处理报告;

20.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检查记录表一

工程名称

开工日期

施工单位

施工许可证

项目经理

证件及编号

安全负责人

证件及编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检查人

1

承包单位资质

是否超范围经营

2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无、是否超范围,过期、转让和冒用

3

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认证

有无、是否认证

4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是否建立,并覆盖全部施工项目

5

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证件

有无,资格、数量是否到岗

6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

有无、是否齐全

7

施工安全责任书和协议

是否签订

8

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

有无上岗证,是否过期

9

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是否进行,有无记录

10

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有无、是否报审

11

施工机械、安全设施验收管理

验收手续是否齐全,落实到人

12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

有无,是否切合实际

13

应急救援预案和体系

有无、是否落实

14

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是否保险

检查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记录表二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诗 间: 年 月 日

参加人员: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序号

检 查 内 容

存在的安全隐患

整改要求

检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机械、安全设施

及安全交底情况汇总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 目 名 称

方案审批手续

完整√,不完整×

施工机械

验收手续

有√,无×

安全设施

验收手续

有√,无×

安 全交 底

已√,未×

日常安全

管 理

有√,无×

1

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

与发包方签订安全责任书

3

地下工程

4

模板工程

5

脚手架工程

6

起重吊装工程

7

塔吊装、拆方案

8

施工电梯装、拆方案

9

井架、龙门架装、拆方案

10

落地操作平台搭、拆方案

11

悬挑钢平台施工方案

12

装饰工程

13

高处作业方案

14

施工用电

15

其他

总监理工程师: 安全监理人员: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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