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形成父母子女关系的标准(判断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形成父母子女关系的标准)
判断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形成父母子女关系的标准(判断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形成父母子女关系的标准)1、养子女应当无条件赡养养父母;三、如果父母再婚时,不管子女是否成年或者有独立生活能力,继父母办理了合法的收养登记手续,则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转化为养父母子女关系,同样属于一种拟制血亲关系,适用自然血亲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调整规则。二、如果父母再婚时,子女已经成年且能够独立生活的,即使与继父母一起生活,但其继父母未对其承担扶养教育的义务,他们之间也不构成继父母子女关系,不能适用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规则。这时实践中虽称呼为继父、继母、继子或继女,但他们之间只是一种姻亲关系,继父母是继子女血亲的配偶,而继子女则是继父母配偶的血亲。1、继子女对继父母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但其若基于人道主义主动赡养继父母的,则属于社会主义文明道德行为,应当予以弘扬,法律不加随意干涉。2、继子女不可以作为继父母的继承人参与法定继承。就像上面所说,如果成年继子女对继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继父母为了感恩赠与其财产的
随着现在社会离婚率的增高,离异的父母又面临着再婚重组家庭的现状,那么必然会导致出现很多继父母子女,那么规范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需要遵循的唯一标准就是看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父母子女关系。继而引导出的问题是什么情况下他们之间才形成父母子女关系呢?就要以继父母是否对继子女承担了抚养教育的义务为标准来作出判断。
一、如果父母再婚时,子女未成年或者虽已成年,但缺乏独立生活能力,其与继父或继母一起生活,并且继父或继母对其进行了较长时间的抚养教育或扶养照顾,则继父母子女之间形成了拟制血亲关系,适用法律规定的自然血亲关系的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
1、继子女应当无条件赡养继父母;
2、继子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继父或继母的遗产。同样也可以基于自然血亲关系,继承其亲生父亲或母亲的遗产,故继子女拥有双重的继承权。
二、如果父母再婚时,子女已经成年且能够独立生活的,即使与继父母一起生活,但其继父母未对其承担扶养教育的义务,他们之间也不构成继父母子女关系,不能适用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规则。这时实践中虽称呼为继父、继母、继子或继女,但他们之间只是一种姻亲关系,继父母是继子女血亲的配偶,而继子女则是继父母配偶的血亲。
1、继子女对继父母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但其若基于人道主义主动赡养继父母的,则属于社会主义文明道德行为,应当予以弘扬,法律不加随意干涉。
2、继子女不可以作为继父母的继承人参与法定继承。就像上面所说,如果成年继子女对继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继父母为了感恩赠与其财产的,则属于赠与或遗赠的行为,按赠与合同或遗赠继承的相关规定来处理。
三、如果父母再婚时,不管子女是否成年或者有独立生活能力,继父母办理了合法的收养登记手续,则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转化为养父母子女关系,同样属于一种拟制血亲关系,适用自然血亲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调整规则。
1、养子女应当无条件赡养养父母;
2、养子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养父或养母的遗产。如果收养关系成立,则其与其亲生父亲或母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消灭,养子女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其亲生父亲或母亲的遗产,故养子女的继承权是单项继承权。当然如果其亲生父亲或母亲对其进行赠与或者遗赠,则应当按照赠与合同或遗赠继承的相关规定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