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第二实验中学(长春市净月实验中学重要声明)
长春净月第二实验中学(长春市净月实验中学重要声明)2019年11月7日来源:长春市净月实验中学
声 明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办学校的招生政策精神,学校将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 严格按照长春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十四个严禁” 以及净月区教育局关于招生工作的要求开展工作,进一步明确招生工作流程,坚决遵规守纪,实现规范招生。有关我校招生政策及动态,一律在学校微信官网推送。任何单位和个人打着我校名义招生的,都与我校无关。
特此声明!
长春市净月实验中学
2019年11月7日
来源:长春市净月实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