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灭火引起火灾(睡前忘拔热得快)
未及时灭火引起火灾(睡前忘拔热得快)消防专家发现了在火灾调查现场引发大火男子最终不幸遇难……
来源:湖南消防
睡前忘拔“热得快”插头
水被烧干后
门口堆放的货物被迅速引燃
引发大火
男子最终不幸遇难
……
在火灾调查现场
消防专家发现了
一处隐藏在火场的猫腻
甚至可以说
“成了死亡的主要原因”
高 翔
湘潭支队综合指导科科长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技术三级指挥长
本期焦点“防”谈
让我们聚焦
下店上宅、前店后宅
这类“多合一”场所的安全隐患
和专家一起
敲响消防安全警钟
3月15日凌晨4时38分
湘潭市一家电动车行发生火灾
据现场调查
该车行第一层为销售用房
停放了大量电动车
第二层主要用途为仓库
同时设置了一个住宿区域
是典型的“多合一”场所
“多合一”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主要包括“多合一”门店和其他“多合一”场所。
像这种“多合一”门店,通常会在首层设置经营区,在二层及以上设置生活区或仓库,这样就会造成一个先天的隐患:生活区和经营区没有进行有效的防火分隔,并共用一个疏散楼梯或者是安全出口。
划重点
法律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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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九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一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该电动车行发生火灾后
消防救援人员立即开展救援
历经30分钟扑灭火灾
但不幸的是
车行店主因前期吸入
大量有毒烟气
最终窒息死亡
此次火灾造成起火的直接原因系店主使用“热得快”烧水,后因熟睡后未及时拔掉热得快插头,导致塑料桶内水烧干后,电加热器干烧产生高温引燃塑料桶起火。
但现场火调发现
该车行二楼场所设置的广告牌
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完全遮挡住二楼外窗
不仅封闭了逃生窗口
还导致火灾产生的烟气
无法自然排出
广告牌的违规设置,导致店主无法从窗口逃生,最终因吸入大量有毒烟气而窒息死亡,可以说是店主死亡的主要原因。
目前,当地消防部门
正加大对“多合一”场所的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少数商铺从单一售卖经营演变成
集生产经营、堆放储存、人员居住
为一体的“多合一”场所
潜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随之加重
一方面,“多合一”场所先天性火灾隐患较多,比如建筑耐火等级不高、室内可燃物较多、用电设备较多、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用火用气不规范等隐患。
另一方面,“多合一”场所安全疏散通道不畅、无防火分隔、消防设施配置不到位等隐患,一旦发生火灾,紧急疏散非常困难,极易导致屋毁人亡。
就在6月21日
湖南首例消防安全领域
危险作业罪案成功判决
被告何某某“以店为宅”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
2023年3月9日,永州市新田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联合检查时,发现何某某经营的新田县某机电摩配行设置在居住建筑内,属于典型的“以店为宅”的多合一场所,与其他楼层的居住部分及生活区未做独立的防火分隔。
经调查,何某某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未听劝阻,长期使用塑料容器分装汽油,并将其存储在狭小的地下空间内。
此外,该场所地处闹市街区,不具备防火、防爆条件,还存在使用明火作业生活、汽油挥发、电气线路老化(曾发生过短路故障)等消防安全隐患。
“下店上宅”虽然方便了一时
但吞噬生命的隐患
可能影响一生
让我们一起牢记
消防专家的安全小口诀
↓↓↓
生活经营要分开
夹层千万别住人
疏散通道要畅通
防盗门窗留出口
用火用电要小心
电器设备要规范
堆放货物要注意
危险物品勿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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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消防 湘潭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