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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预防癌症的疫苗都有哪些(可预防12种癌的癌症疫苗)

有效预防癌症的疫苗都有哪些(可预防12种癌的癌症疫苗)据了解,DCV疫苗英文全称Dentritic Cell Vaccine,其中DC是树突细胞的意思,这是所有人体中都有的一种重要免疫细胞;V就是Vaccine疫苗。所以,DCV其实翻译过来叫树突细胞疫苗,似乎和癌症本身没有关系。上述推广文中提到,DC树突疫苗主要成分中包含的WT1,是获得日本厚生省批准、由日本MEDISUM细胞实验室株式会社生产的预防性广谱肿瘤疫苗(Borad-spectrum tumor vaccine),可有效预防12余种癌症,包括大肠癌、肾脏癌、前列腺癌、卵巢癌、肺癌、乳腺癌、胃癌、子宫颈癌、淋巴癌、肝癌、鼻咽癌、胰腺癌、食道癌等。目前已有上万例预防及防复发的患者接受注射。21世纪经济报道这就来扒一扒。01一针防12种癌?

一种可预防12种癌症的“天价”疫苗,据说正在高端人群中悄然流传。

据网上流传的一篇推文,这种由香港MDX医疗集团发布的疫苗叫“DCV癌症疫苗”,一针高达98000元,可以预防12种以上的癌症,技术来自日本,已获得日本厚生省批准。

推文中还出现了杨澜参与推广的照片。据推广文案,杨澜表示:作为母亲,我选择为女儿注射HPV子宫颈癌疫苗;如今DCV癌症疫苗的推出,更加令人无比欣喜!

这究竟是医学奇迹,还是富人被“割了韭菜”?明星代言的产品真的确有其效吗?蹭生物科技热度的产品值得相信吗?

21世纪经济报道这就来扒一扒。

01

一针防12种癌?

上述推广文中提到,DC树突疫苗主要成分中包含的WT1,是获得日本厚生省批准、由日本MEDISUM细胞实验室株式会社生产的预防性广谱肿瘤疫苗(Borad-spectrum tumor vaccine),可有效预防12余种癌症,包括大肠癌、肾脏癌、前列腺癌、卵巢癌、肺癌、乳腺癌、胃癌、子宫颈癌、淋巴癌、肝癌、鼻咽癌、胰腺癌、食道癌等。目前已有上万例预防及防复发的患者接受注射。

据了解,DCV疫苗英文全称Dentritic Cell Vaccine,其中DC是树突细胞的意思,这是所有人体中都有的一种重要免疫细胞;V就是Vaccine疫苗。所以,DCV其实翻译过来叫树突细胞疫苗,似乎和癌症本身没有关系。

推广文声称,疫苗通过提高人体免疫活性等处理抗原能力,诱导出CTL细胞识别体内癌症细胞并加以杀灭,从根源上规避恶性肿瘤复发的风险。

然而据21世纪经济报道调查发现,日本厚生省对先进医疗适用范围的说明中未包含该项目。

推文中附带了日本厚生劳动省网站2018年4月的截图,但目前从公开途径看,无法再看到以往页面。目前,日本厚生劳动省网站已对先进医疗适用范围进行了更新,最新更新日期为2020年6月1日。

可以确认的是,现有范围未包含该项目。网站上的癌症治疗方案包括射频消融术子宫子宫腺肌病摘除术、质子治疗、重离子束治疗、抗肿瘤药物治疗中的耐药基因检测等,但未找到对DCV疫苗的说明。

有效预防癌症的疫苗都有哪些(可预防12种癌的癌症疫苗)(1)

推文截图

有效预防癌症的疫苗都有哪些(可预防12种癌的癌症疫苗)(2)

日本厚生劳动省网站当前截图

一位三甲医院肿瘤外科主任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上述预防12种癌症的疫苗纯属忽悠,目前全球都没有任何一种疫苗可以预防多种癌症,而且很多癌症目前根本没有预防性疫苗。

多位业内专家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癌症可以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上海市胸科医院院长潘常青指出,肿瘤是由基因突变或基因变化引起的,其治疗非常复杂,目前主要治疗手段有手术、化疗、放疗和生物疗法等。其中分子生物技术,特别是基因检测是精准医学的重要技术,通过对患者的早期筛查,可以变被动为主动,帮助提高患者生存率,目前已成为肿瘤治疗的重要方向。

据宣传资料,上述DCV疫苗的主要成分是WT1,已获得日本厚生省批准。同时,对于WT1成分的功效,公司宣传材料描述如下:

WT1基因是人类代表肿瘤发生的基因,人类所有的癌症都与这个基因突变有关。诺贝尔生态医学科学研究院发现了抑制WT1基因突变的路径,可以通过疫苗接种的方式让人体产生抑制WT1基因突变的记忆T细胞,这种记忆T细胞对人体产生免疫。

疫苗专家陶黎纳表示,据他向国内著名肿瘤专家咨询,WT1基因和广为人知的p53基因差不多,基本很多肿瘤都有表达,但也不是一个启动基因。现在除了宫颈癌疫苗,其他在研癌症疫苗很多,但均没有定论,更没有用在临床上。

知乎某癌症研究专业相关人士表示,根据现有研究,WT1基因系癌症抑制基因(tumor suppressor),其变异失效后,部分癌症容易发生。但在基因突变导致的癌症中,大部分是原癌基因(oncogene)突变引致的,抑制基因突变只是少部分。因此,从概率角度上看,WT1基因不可能如宣传文案所言能对癌症产生终生免疫,即使这种疫苗有用,其对癌症的免疫作用也是非常有限的。并且,目前未找到任何研究证据表明疫苗能通过改变人类的基因预防癌症,其有效性值得质疑。

一位长期关注日本先进治疗方法的业内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日本现在确实有对WT1的研究,但其研究结论和公司宣传的一致性有待查证。目前没看到已投入临床一般性治疗的报道,大阪大学的相关研究也还在进行中。

与多家日本医疗机构密切合作的西安上善福缘健康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秘书郝又村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根据以往案例,如果是在国内的研究,且未得到国家批准,结论的真实性是存疑的,比如干细胞抗衰老等。该公司所谓的抗癌疫苗尚未得到国家卫健委的审批,也未进入日本厚生劳动省最新先进医疗范围,很可能是有问题的。很多类似的香港机构借着香港疫苗注射的热潮,开展违法、违规的疫苗注射,其疫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存疑。

21世纪经济报道进一步发现,推广文中提到的研究机构叫“诺贝尔生态医学科学研究院”,经网上查询,只能找到一个叫诺倍尔医院的机构,宣传称其为“中国首座诺贝尔医学成果转化基地”。该医院还有一个7分钟的视频,年轻的黄丽院长在讲台上用不太熟练的英语提出“身体内生态修复系统”的概念,引来场下老外潮水般的掌声……

此外,21世纪经济报道还找到一家名为“海南诺倍尔生态医学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的企业,工商信息显示,其经营范围有人体共生微生物平衡治疗肿瘤医学技术及设备研究、技术转让及相关产品销售等。据了解,该企业成立于2017年,与推文宣传的超过28年研究矛盾。

02

打干细胞抗衰老?

高端人群圈子中,除了上述流传的防癌疫苗外,还经常传出富豪掷千金接受干细胞抗衰老治疗、富豪156万购买续命抗衰老补剂等消息……

最近,一些机构将干细胞包装成“什么都能干的细胞”,抗衰老、治百病,似乎无所不能。但注射干细胞真有其效吗?

据了解,干细胞又被称为“种子细胞”,是一类具有自我更新、高度增殖和多向分化潜能的细胞群体,在医疗领域依靠其“干性”,可有望实现细胞替代和组织再生。

2018年9月26日,国际顶级学术期刊《自然》在线发表评论文章,日本理化学研究所(RIKEN)研究员和庆应义塾大学项目教授Douglas Sipp、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高级研究员Pamela G.Robey、明尼苏达大学生物伦理学中心副教授Leigh Turner三人警告,干细胞的概念混淆,使得那些未经证明的疗法更易于推销给患者。

有效预防癌症的疫苗都有哪些(可预防12种癌的癌症疫苗)(3)

图源:自然官网

实际上,进入21世纪之后,所谓的“间充质干细胞”研究充斥着诸多矛盾,包括它们的来源、分化潜能、生物功能和可能具有的治疗用途。这一现象已经促使生物学家、临床医生和科学学会建议修改或放弃使用这一命名。

“全球科学家需共同努力来提高对目前被称作MSCs的这种细胞的生物学理解,研究人员、期刊编辑及其他相关人员需承诺使用更加精确的命名。我们要采用基因表达的标准化分析,同时要通过严格的试验来确定不同组织中细胞分化的精确产物。”Douglas等人在论文中指出,唯有通过“科学的解决方案”,才能彻底终结围绕MSCs身份和功能方面的问题,打破MSCs神话。

MSCs在干细胞领域浑水摸鱼的同时,相关企业正在马不停蹄地兜售那些据称是基于MSCs的治疗方法。

过去5年里,在美国、澳大利亚和日本,直接面向消费者但未经批准用于医疗的干细胞治疗发生了爆发式的增长。2016年的一份报告记录了351家美国公司向消费者销售所谓的干细胞疗法,几乎一半的公司在营销材料中提到了MSCs。

为了说服消费者MSCs可以治疗多种疾病和损伤,相关公司有选择性地强调那些有利于自身的论文,指出MSCs很容易获取,并且可以产生其他类型的细胞,或者可以分泌各种各样的治疗因子。

实际上,大量研究表明,相比于胚胎干细胞这样的全能干细胞,目前被归类为成体干细胞的MSCs“干性”有限,只能分化成限定类型的细胞,而在所谓“干细胞疗法”中也并非依靠其“干性”,这些却被忽视了。

有效预防癌症的疫苗都有哪些(可预防12种癌的癌症疫苗)(4)

间充质干细胞命名历史及1991年以来每年发表论文数量

虽然目前有不少基础研究证明,这一类型的干细胞具有较强的分化能力,有潜力应用于多种疾病治疗,但是还有许多问题有待解决。首先自体间充质干细胞在体内异位存活时间不超过两周。其次间充质干细胞的分化目前仍处于基础研究阶段,不受控制的分化很容易诱发炎症,产生疤痕组织,甚至导致癌变。第三,自体间充质干细胞一般来源于脂肪,在脂肪中间充质干细胞的量并不多,如果为了获取足够数量的细胞,通常会加大抽脂量或者进行体外培养,前者容易增加抽脂患者死亡概率,后者则会增加不可控风险,如细胞分化、癌变等。

综上,自体间充质干细胞移植目前还没有在临床上证明可以应用于美容。

有些美容机构宣传的直接血液注射干细胞更是不可取。注射干细胞的量如果没有经过严格临床验证,在血液中循环时很可能造成毛细血管栓塞,从而引起局部坏死。如果这种栓塞发生在肺部,会导致受者迅速死亡。所以,直接血液注射干细胞极不科学,也是极其危险的。

Douglas等人指出,媒体也可以发挥正确宣传MSCs的重要作用。记者在写临床机构销售“间充质干细胞治疗”和其他所谓干细胞疗法报道时,应该告诉读者,科学家对这些细胞是否真的是干细胞仍存在争议。记者还应该清楚地表明,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细胞的严格临床前研究是有限的,或者根本没有。

同时,诸如ISSCR、ISCT和国家干细胞协会等组织,应该确保为接受“成人干细胞疗法”的人设计的指南、教育视频和其他交流工具能及时更新,以反映MSCs作为一个可行概念的终结。

Douglas等人最后强调,无论此前被命名为MSCs的细胞,其最终身份和生物活性如何,都应放弃误导性的命名和混淆的概念,指导其临床开发使用的科学原则,也必须和其他新疗法保持一致。

03

再扒一扒明星虚假广告宣传

21世纪经济报道注意到,上述“抗癌疫苗”在推广过程中邀请了杨澜进行宣传,而对该疫苗真实性、有效性的讨论,也让其公信力遭到质疑。据了解,这并非杨澜代言产品首次“出事”,早在2011年,杨澜就曾因代言含荧光增白剂的蓝月亮洗衣液而受到起诉。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北京的王峰是蓝月亮洗衣液的消费者,因为小孩穿了使用过蓝月亮洗衣液手洗的衣物后啼哭不止,他怀疑有可能是衣物上残留的洗衣液刺激所致。2011年3月,王峰将自己购买的蓝月亮洗衣液送到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检测,发现该洗衣液中含有荧光增白剂。为此,有“中国打假第一人”称号的王海作为王峰的代理人,将蓝月亮、杨澜等起诉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很多消费者之所以相信产品,很大原因也是出于对明星、公众人物公信力的信服。而明星虚假宣传的案例层出不穷,不少消费者因此而蒙受损失。

2006年9月,刘嘉玲代言SK-II涉质量问题被告上法庭。其时央视曝出日本SK-II化妆品中被查出违禁物,引发舆论哗然,该产品形象代言人的香港著名影星刘嘉玲也成为关注焦点。

2009年7月,张国立代言“初元”涉过度宣传被告上法庭。据羊城晚报报道,北京市民王先生称,自己手术后在电视广告上看到张国立代言的“初元”产品,宣称适合病后体质虚弱、需要补充营养的人服用,为此他经常购买该产品服用,但没有感受到其宣传的功效。此后,王先生委托代理人将“初元”的生产商江中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商北京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代言人张国立一起告上法庭,称“初元”营养液作为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功能系违法。

2010年,成龙代言霸王洗发水被指虚假宣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成龙代言的”霸王”洗发水进行了调查,结果认为,霸王(广州)有限公司生产的“霸王男士固发强根洗发液”和“霸王男士固发去屑洗发液”在未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的情况下,在其产品包装上标注“坚固发根、韧发防落、专为男士油性头屑头痒及易掉发质研制”等字样,虚假宣传育发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功效,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2015年初该广告再次被网友翻出并恶搞,成就了当年度第一个网络热词“duang”。

有效预防癌症的疫苗都有哪些(可预防12种癌的癌症疫苗)(5)

2014年,姚明代言汤臣倍健涉虚假宣传。据新京报报道,因认为自己购买的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存在虚假宣传问题,北京市民冯长顺将经销商北京百姓阳光大药房有限公司及该产品代言人姚明告上法庭。2014年3月15日,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姚明也成为新《消法》生效后涉嫌虚假代言的第一位名人明星。当年新《消法》修订后,虚假广告的承担连带责任的主体增加了个人,即包括代言广告的明星。

2015年3月9日,小S(徐熙娣)代言佳洁士炫白牙膏被指虚假广告。据上海市工商局披露,因构成虚假广告,佳洁士双效炫白牙膏被处罚603万元,这也是我国目前针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最大罚单。上海市工商局广告处处长缪钧表示,这是行政部门根据广告法,按照广告费用的一定比例进行处罚的。在知名艺人小S在出演佳洁士广告时的台词称“只需一天,牙齿就真的白了”,其实这广告词只要深思熟虑一下就能辨别真假。

明星参与虚假广告宣传,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了解,明星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和,或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行政处罚方面,新《广告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广告代言人有以上情形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也就意味着,明星收取的广告代言费越高,今后可能面临的处罚金额也就越大。

民事责任方面,广告代言人在下列情况下应当与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承担连带的民事赔偿责任:

(1)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

(2)除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证明的。(第五十六条)。

相关律师表示,从两个方面来看:其一,凡是涉及到与消费者生命健康相关的广告,如为虚假广告,则不论代言人本身有无主观上的过错,都应当与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可以说,明星今后代言食品、化妆品和一些日用品广告的风险重大,一旦此类广告被认定为虚假广告,受损害消费者可以起诉要求明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明星倾家汤产的局面不是不能想见。

其二,对于其他不涉及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广告,如被认定为虚假广告,以代言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明知或者应当知道)为条件,如果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广告为虚假的,则应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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