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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被骚扰案例,26岁男子多次骚扰女大学生

男性被骚扰案例,26岁男子多次骚扰女大学生5月17日,王磊跟到王晓老家邓庄村。王晓哥哥王欢报警,王磊吓得跑了。乌龙沟乡派出所民警出警后,并没有找到王磊。只能将王晓送到县城亲戚家躲躲。2018年5月16日,王磊来到王晓学校,跟着王晓。王晓一边电话告知给父母,一边通知室友。据王晓室友回忆,赶到后,她们立刻把王晓拽至身边。因为是在校园内,王磊没有过激举动。随后,王新元夫妇赶到学校,接走了王晓。△王晓一家 图片来自上游新闻持续骚扰:不和我恋爱,让你一家不得安宁据上游新闻报道,从2018年5月开始,王磊多次骚扰大二女生王晓,骚扰的地点包括北京一公园内、王晓就读的张家口一所大学校园内、王晓位于河北省涞源县乌龙沟乡邓庄村家中。

近日 一起男子表白未果行凶遭反杀的案件引起网友关注。2018年,26岁的黑龙江男子王磊想要和一名大二女生王晓(化名)谈恋爱,被拒绝后,多次在学校、家中骚扰,甚至带凶器闯入王晓家中行凶,最终被王晓一家反杀。

涉事女学生王晓(化名)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拘,现已取保候审。

据@红星新闻报道,26岁的黑龙江男子王磊带着甩棍、水果刀,深夜翻墙进入王晓(化名)的家中。大二女生王晓今年21岁,王磊是她的一名追求者。王磊进到院子后,与王晓及其父母王新元、赵印芝发生冲突。

据案件资料显示,冲突期间,王磊击伤王晓腹部、赵印芝手部,刺伤王新元胸、腹、腿、双臂等多处;王晓用菜刀刀背击打王磊背部,王新元用木棍、铁锹击打王磊,并用菜刀劈砍王磊头颈部;王磊倒地不动后,赵印芝用菜刀劈砍王磊头颈部。因颈部受伤严重,王磊死亡。

男性被骚扰案例,26岁男子多次骚扰女大学生(1)

△王晓一家 图片来自上游新闻

持续骚扰:不和我恋爱,让你一家不得安宁

据上游新闻报道,从2018年5月开始,王磊多次骚扰大二女生王晓,骚扰的地点包括北京一公园内、王晓就读的张家口一所大学校园内、王晓位于河北省涞源县乌龙沟乡邓庄村家中。

2018年5月16日,王磊来到王晓学校,跟着王晓。王晓一边电话告知给父母,一边通知室友。据王晓室友回忆,赶到后,她们立刻把王晓拽至身边。因为是在校园内,王磊没有过激举动。随后,王新元夫妇赶到学校,接走了王晓。

5月17日,王磊跟到王晓老家邓庄村。王晓哥哥王欢报警,王磊吓得跑了。乌龙沟乡派出所民警出警后,并没有找到王磊。只能将王晓送到县城亲戚家躲躲。

过了两天,王磊再次出现在王晓家。案卷资料显示,这次,王新元主动与王磊作了沟通,王磊说只要支付600元钱不再纠缠。支付600元后,王新元自认为此事得到了解决,便将王晓接了回来。

可仅仅过了一天,王磊又来了,民警再次出警。反侦察能力较强的王磊又跑了

盖有邓庄村村委会公章的一份证明显示,那段时间,王磊经常带刀出现在村内,不仅纠缠王新元一家,给全村村民也造成了困扰。

男性被骚扰案例,26岁男子多次骚扰女大学生(2)

△图片来自上游新闻

“王晓如果不和我谈恋爱,就让她一家不得安宁。”上游新闻获取的案件资料显示,王磊曾说出这样的恐吓性话语。

女大学生回应反杀:害怕其醒来杀死全家

据新京报《我们》视频报道,王晓告诉记者,男子翻墙入院后,自己在屋内报警,出门时看到父亲已被打倒在地,母亲在一旁苦苦哀求他赶紧走,不要骚扰一家人。

王晓回忆,王磊看到她之后,“不打我父亲了,直接过来捅了我一刀,捅到腹部,然后把刀架在我脖子上威胁,‘你要不答应和我好,我绝不放过你家’。”王晓称,此类威胁言语,王磊每次来家中都会说,“还说要纠缠我二十年。”事发当晚已是深夜,且天正下雨。王晓表示因母亲拽自己致使王磊倒地,倒地后自己用菜刀背击打王磊,母亲用菜刀劈砍王磊。“天那么黑,又下着雨,我们不可能特别冷静,察看他的伤势如何、是否生还。怕他从地上醒过来,把我们全家都杀死。”

多位同村村民向证实王磊屡次骚扰,称王晓一家都很老实,“你不杀他,他就杀你家,有什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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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反杀男子父亲回应:女孩骗钱,杀人要偿命

王磊父亲回应王磊屡次上门理由称,(女孩)骗我家孩子钱,上门要也不给。谈到儿子被反杀,他情绪激动,“太残忍了,你给打残了打坏了,有法律决定怎么做,你为什么(打死)?法律是公正的,杀人偿命,你让法律判去吧!”

王晓则称,她不欠王磊的钱,反倒是王磊找他借过300元钱。

检方:有正当防卫性质,建议变更强制措施

案发后,王晓一家三口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王新元、赵印芝被批准逮捕,羁押于看守所;王晓被取保候审。

涞源县人民检察院向涞源县公安局发出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中称,为了保护女儿王晓,打斗中赵印芝和王新元在受伤情况下将王磊打死;王晓一家长期遭受不法侵害,一家人不能正常生产生活,且事发当晚,一家三口人的生命健康受到严重威胁,用其他方法不足以阻止生命安全受到的危险。

“赵印芝、王新元为保护一家三口人的生命安全杀死王磊,实属无奈,其行为具有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性质。”检方在该建议书中称,赵印芝是地道、本分的农村家庭妇女,无违法犯罪前科,因长期遭受家庭压力,精神恍惚,状态不佳,对赵印芝变更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建议涞源县公安局对其变更强制措施。

但该意见未被涞源县公安局采纳。

涞源县公安局认为,王磊受伤倒地后,赵印芝在未确认王磊是否死亡的情况下,持菜刀连续数刀砍王磊颈部,主观上对自己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持放任态度,具有伤害故意,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另案发时其手段较为残忍,不计后果,这说明赵印芝长期受到受害人滋扰、心中存满仇恨,家庭突遭变故,是否会心生报复社会之心无法排除,因此无法保证其脱离羁押后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

“赵印芝女儿已取保候审,若赵印芝变更强制措施脱离羁押,极易导致与其女串供,妨害侦查和诉讼。”涞源县公安局则认为,赵印芝长期受到王磊滋扰,且自己又持刀对王磊进行了砍杀,家人锒铛入狱,家庭遭遇如此重大变故,其精神高度紧张,情绪不稳定,不排除其有自杀倾向。

2018年10月17日,涞源县公安局将此案移交审查起诉。上游新闻获取的《起诉意见书》中,涞源县公安局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新元、赵印芝、王晓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故意杀人罪”。

王晓的辩护人王文广介绍,在本案中被害人王磊多次对王晓进行骚扰,其范围从王晓的学校至其家中,王晓及其一家的正常生活秩序均被打破,该起因情况均有多次报警、学校值班室等证实,而且事发前一段时间王磊多次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声称要杀掉王晓全家。案发当晚,王磊携带刀具、甩棍工具,强行翻入王晓家中,对两位老人及王晓进行击打、捅刺,王磊之行为已经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故意伤害或杀人罪,属于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王晓家三人均有权利进行防卫行为。依据《刑法》第20条第3款,完全可以行使无限防卫权,不受防卫限度的要求,审查起诉阶段的检察机关应当对王晓家三人立即作出不起诉决定书。

赵印芝的辩护律师人赵鹏表示,在阅卷完毕后,他已于1月17日向检察机关邮寄提交父母女三人均应作出不起诉、立即释放的法律意见书等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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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新闻广播

编辑:刘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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