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学费什么时候退(山东这几所大学发通知了)
山东大学学费什么时候退(山东这几所大学发通知了) 目前,该校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的学分学费尚未收取。 通知还显示,按照山东省教育厅2019年7月关于学分制收费改革的有关要求,山师大从2019-2020学年开始,将学分制收费方式从原来的“按学年预收,下学年结算”改为“专业注册学费,按照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照学期收取”。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春季学期按5个月计算, 对于未住宿的学生,学校按月计退住宿费,多收部分于学期结束后一律退还给学生。 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由各学校根据本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计退。 ” 根据文件精神,山东师范大学研究决定, 所有在学校公寓住宿的学生,本学期不返校的,退还本学期全部住宿费(5个月);本学期返校的,减免在校住宿期间的住宿费,退还本学期全部住宿费(5个月)。 尚未缴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学生除外
由于新冠疫情影响,国内大学均延迟了开学时间,采用学生在线上网课的方式继续授课。
那么,学生的住宿费应该怎么算呢?山东这几所大学通知了!
山东师范大学
日前,山东师范大学发布《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住宿费退费和学分学费收费的通知》, 将退还学生本学期住宿费,本学期返校的学生将减免在校期间住宿费。
通知显示,《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住宿费按照学年或学期收取,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山师大住宿费是按照学年收取的,2019年9月,收取了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2019-2020学年的住宿费。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春季学期按5个月计算, 对于未住宿的学生,学校按月计退住宿费,多收部分于学期结束后一律退还给学生。 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由各学校根据本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计退。 ”
根据文件精神,山东师范大学研究决定, 所有在学校公寓住宿的学生,本学期不返校的,退还本学期全部住宿费(5个月);本学期返校的,减免在校住宿期间的住宿费,退还本学期全部住宿费(5个月)。 尚未缴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学生除外。
毕业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在 6月10日前完成退费;其他年级学生在6月30日前完成退费。 退还到学生在财务处登记的银行卡上。
通知还显示,按照山东省教育厅2019年7月关于学分制收费改革的有关要求,山师大从2019-2020学年开始,将学分制收费方式从原来的“按学年预收,下学年结算”改为“专业注册学费,按照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照学期收取”。
目前,该校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的学分学费尚未收取。
山东艺术学院
6月5日,山东艺术学院发布住宿费退费通知,学校春季学期所收住宿费,即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住宿费将全额清退。
据通知,山东艺术学院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20〕2号)文件要求,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春季学期按5个月计算,对于未住宿的学生,学校按月计退住宿费,多收部分于学期结束后一律退还学生”。
结合实际情况,山东艺术学院春季学期所收住宿费,即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住宿费将全额清退,具体退费时间另行通知。山东艺术学院住宿费退费实施办法如下:
一、已经正常缴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同学,学校按照学年收费标准的一半价格退费(即退5个月住宿费)。例如,某同学已于2019年9月缴纳学年住宿费800元,本次退费400元。
二、通过入学时学校发放的“一卡通”银行卡退费。银行卡丢失的,须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供学生本人建设银行卡(一类卡)账号,由二级学院汇总后报学校财务处。
三、自通知发布之日起 没有缴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同学只补缴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住宿费。例如,某同学2019-2020学年应缴住宿费800元,但一直未缴费,此次应补缴400元住宿费。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此外,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也发布了《关于收缴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分学费以及住宿费、教材费退费的通知》,规定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分学费,根据教务处提供并经学生认可的实际学分据实收取。 由学院通知涉及到退费的所有学生核对个人信息,在学期结束前进行退费处理。
山东艺术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20〕2号)文件要求,“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春季学期按 5 个月计算,对于未住宿的学生,学校按月计退住宿费,多收部分于学期结束后一律退还学生”。结合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春季学期所收住宿费,即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住宿费将全额清退,具体退费时间另行通知。现就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已经正常缴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同学,学校按照学年收费标准的一半价格退费(即退5个月住宿费)。例如,某同学已于2019年9月缴纳学年住宿费800元,本次退费400元。
二、通过入学时学校发放的“一卡通”银行卡退费。银行卡丢失的,须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供学生本人建设银行卡(一类卡)账号,由二级学院汇总后报学校财务处。
三、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 没有缴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同学只补缴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住宿费。例如,某同学2019-2020学年应缴住宿费800元,但一直未缴费,此次应补缴400元住宿费。
咨询电话:86522255 86423699 史老师
财务处
2020年6月5日
山东管理学院
各二级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2020年春季学期住宿费退费通知如下。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20]2号)规定,“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春季学期按5个月计算,对于未住宿的学生,学校按月计退住宿费,多收部分于学期结束后一律退还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由各学校根据本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计退。”
根据通知精神,本着关爱学生原则,经学校研究决定,所有在学校公寓住宿的学生,本学期不返校的,退还本学期已缴的全部住宿费(5个月);本学期返校的,免缴在校住宿期间的住宿费,退还本学期已缴的全部住宿费(5个月)。
毕业生在 6月30日前完成退费;其他年级学生在本学期结束后完成退费。住宿费退还到学生在财务处登记的银行卡上,请注意查收。
咨询电话:88617729 张老师
财务处
2020年6月5日
半岛新闻综合整理,素材来源:大众日报、齐鲁晚报、新时报、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官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