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个人心路历程(检察长读书读青木川有感)
检察官个人心路历程(检察长读书读青木川有感)
一直以来,我们读书、听故事、观看影视作品总喜欢把人分为“好人”和“坏人”,对“好人”褒奖有加,对“坏人”恨之入骨。也常常为他们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而心生快意。原因很简单,我们已经习惯了以这种非黑即白的简单思维和标准为他人贴上标签。似乎我们就是“标准答案”,以我的标准就可以看透一个人,就可以客观全面评判一个人。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
读了小说《青木川》,书中人物亦正亦邪的多面性让人有种“横看成岭侧成峰”的感觉。魏富堂干过打家劫舍、霸人田地、贩卖鸦片等勾当。但其在站稳脚跟后,又向往渴求文明,积极修路建桥、兴修水利、兴办学堂、发展教育。把一个“鸡鸣闻三省”的荒僻之地治理的井然有序、繁华异常,并带有现代文明气息。这样一个人,我们能简单以“好人”“或”“坏人”进行区分和评价吗?在受害者眼里他是“大恶人”,但在受益者看来,他又是“大善人”。功与过、好与坏、是与非,在不同的人心里,有着不同的衡量标准。还有诸如李树敏、朱金华、许仲德等人物,又岂是一个“坏人”或“好人”可以简单进行评判的?描写人性的多样性复杂性是该部小说的一个鲜明特点。也充分说明要想客观公正地评判一个事件、一个行为特别是一个人,绝不是非黑即白那么简单,要想做到客观公正需要能力、定力、阅历、良知……
当然对大多数人而言,站在自己的立场去评判一个事件、评判一个人,即使带有一些主观色彩、带有一些片面性,也不会造成多少不良影响,充其量多了一点茶余饭后的谈资。但是对于有评判权的“评判者”而言,其一言一行需当非常谨慎,而且必须心底无私、客观公正。手握执法办案权的检察官无疑是这种“评判者”之一。《检察官法》规定检察官要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客观公正”是对检察官的基本要求。“既是犯罪的追诉者,也是无辜的保护者”是检察官的角色定位。如何在具体的案件中既追诉犯罪,又保护无辜,或者对同一个人在追诉犯罪的同时又有效保障其人权,也不是口头上说说那么轻松。要在检察职业生涯中、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始终秉持“客观公正”也绝非易事。我们只有心存善念、排除杂念、不受干扰、守住良知,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才能以“求极致"的精神全面践行好“客观公正”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