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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研究型大学和研究型大学(什么是研究型大学合理的学生规模结构)

应用研究型大学和研究型大学(什么是研究型大学合理的学生规模结构)但缩小规模也需要一定的限度,否则很可能会出现资源使用效率不高、规模效益不优的状况。马海波认为适度扩大办学规模有利于教育资源的充分利用,使边际收益递增,从而提高办学效益。但如果不加节制的扩大就会超出最低成本所能承受的规模大小,各种资源就会相继缺乏,降低学生的培养质量。[2]刘志明也持相似的观点,他认为学校规模会受到办学条件、学校发展定位和市场需求等方面的制约,学校应该根据自身所拥有资源量的大小和资源再生能力来规划学生规模,如果资源能够得到充分利用,那么规模就是合理的[3]。现有研究大多认为:过大的学生规模会对院校的培养质量造成负面影响,学校规模应该尽可能控制在较小的范围。例如项贤明指出,现在有些大学由于追求规模效应和学校排名不断扩张办学规模,走入了一种“学校规模越大,学校实力越强”的理解误区,这种“贪大求全”在一定程度上会阻碍大学特色的发展,干扰和制约大学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的形成和发挥。另外

作者简介:王传毅,男,情报学博士后,武汉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副教授,高级调查分析师;吕晓泓,女,武汉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严会芬,女,武汉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湖北 武汉 430072

内容提要:学生规模和结构是影响院校培养质量、办学效益的重要因素。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大学中美国公立大学相关指标数值的分布特征显示:合理的规模结构为在校本科生介于18583人至26928人,在校研究生介于6994人至11513人,生师比介于16至18,博士学位授予数占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数的比例介于0.24至0.33。

中图分类号:G40-05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2311(2016)6-0008-08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提出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实现我国从高等教育大国到高等教育强国的跨越,这吹响了中国研究型大学冲击世界一流的“冲锋号”。在“冲锋陷阵”之前,制定合理的学生规模结构是各大学制定战略规划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国内部分高校已开始对学生的规模结构进行调整:武汉大学将在2015年总体压缩学生规模,在湖北缩招200人;①西南大学在《西南大学章程》中明确规定“学生规模控制在5万人左右”。②

但合理的学生规模结构究竟应处于何种水平?院校调整规模结构有何科学依据?相关文献和政策文本的回应尚不充分。基于此,本研究将试图通过跨国的院校比较,从世界一流大学的特征入手了解规模结构合理的水平或取值范围。

一、如何确立合理的学生规模结构:相关研究述评

学生规模结构对大学的培养质量及办学效益有着直接的影响。众多学者都试图寻找一个合理的数值、范围甚至方向来对院校的学生规模结构调整进行指导。

现有研究大多认为:过大的学生规模会对院校的培养质量造成负面影响,学校规模应该尽可能控制在较小的范围。例如项贤明指出,现在有些大学由于追求规模效应和学校排名不断扩张办学规模,走入了一种“学校规模越大,学校实力越强”的理解误区,这种“贪大求全”在一定程度上会阻碍大学特色的发展,干扰和制约大学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的形成和发挥。另外,学生规模过大还会出现生师比过大,教师无法顾及学生的个性发展,学生难以受到全面指导的现象。[1]因此对于中国研究型大学,特别是经过院系调整形成的巨型大学,缩小学生规模可能是必要的。

但缩小规模也需要一定的限度,否则很可能会出现资源使用效率不高、规模效益不优的状况。马海波认为适度扩大办学规模有利于教育资源的充分利用,使边际收益递增,从而提高办学效益。但如果不加节制的扩大就会超出最低成本所能承受的规模大小,各种资源就会相继缺乏,降低学生的培养质量。[2]刘志明也持相似的观点,他认为学校规模会受到办学条件、学校发展定位和市场需求等方面的制约,学校应该根据自身所拥有资源量的大小和资源再生能力来规划学生规模,如果资源能够得到充分利用,那么规模就是合理的[3]。

究竟中国研究型大学的规模结构是否合理?学者们普遍认为规模过大,结构也不太合理。例如梁全森基于数据包络分析(DEA)方法对教育部直属的28所研究型大学进行考察的结果显示,10所高校的规模太大以至于缺乏规模效益。[4]李卫东通过中美高校的比较认为当前中国研究型大学的学生规模普遍偏大,且生师比过高,层次结构不太合理。[5]文东茅也持类似观点:中国研究型大学要成为世界一流大学,压缩规模是必要的,且应该逐步提高研究生规模的比重。[6]陈泽甚至提出,生师比是“人才培养质量的一个重要指示器”,我国高水平大学应该将生师比控制在11∶1至10∶1的范围之内。[7]

综上所述,中国研究型大学需要对其规模结构进行调整以满足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要求。但如何调整?合理范围是什么?已有研究仅有寥寥数笔。本研究认为世界一流大学学生规模结构数值是政治、经济、文化、质量、效率等多种因素合力的产物。只有“求同存异”,考察出世界一流大学所呈现的较为趋同的共性特征,才能较好地把握学生规模结构的合理范围,进而为我国研究型大学调整规模结构提供参照。基于此,本研究将试图通过分析美、澳、英三国67所进入世界前300名的高校的规模结构来寻找一个可能的合理范围。

二、比较分析:指标、方法与样本

1.指标选取

为全面、客观、科学地反映世界一流大学学生规模与结构状况,本研究采用在校生数和学位授予数衡量学生的绝对规模,采用生师比来考察学生的相对规模,即在当前院校师资力量约束下学生规模的大小;采用在校本科生数占在校生总数比例、学士学位授予数占学位授予总数比例以及博士学位授予数占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数比例表征层次结构,前两个指标呈现的是“学研比”,即本科生规模和研究生规模的大小关系,第三个指标呈现的是“硕博比”,即呈现博士研究生在研究生总体中的构成状态,从而反映博士学位授予数与硕士学位授予数之间的关系。

2.确定规模结构合理范围的方法

本研究按照各指标数值对世界一流大学从小到大进行排序,并通过百分位数法来描述各院校规模结构指标数值所呈现的统计学特征,并以此提出合理范围:①一般而言,统计学在假定总体服从正态分布的情况下,将分布中的极端值(前5%和后5%的估计值)作为观测的异常点,本研究将百分位排名在前5%(过小)和后5%(过大)的数值视为不合理区间的临界值,这样可较好地避免极端值(巨型大学(规模在5万人以上的大学)和微型大学(规模在1万人以下的大学)对于临界值估计的影响;②排名在5%至25%和在75%至95%的数值区间虽处于合理的范围,但也距“不合理”区间较近,我们将其视为基本合理;③排名在25%至75%的数值区间视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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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样本及数据来源

本研究选取的样本主要是依据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所发布的《世界一流大学与学科竞争力评价报告(2014-2015)》,从全球排名前300的大学中随机选取了52所美国高校、10所英国高校和5所澳大利亚高校。高校相关指标的数据全部来自于各国统计局或教育部网站,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美国高校数据来源于美国教育统计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Education Statistics);③英国高校数据来源于英国高等教育统计署(Higher Education Statistics Agency);④澳大利亚高校数据来源于澳大利亚政府教育与培训部(Department of Education and Training,Australian Government)。⑤

下文的分析将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从学生的绝对规模和相对规模两方面来寻找世界一流大学学生规模的合理范围;第二部分从层次结构上寻找世界一流大学层次结构上的趋同性特征;第三部分专门聚焦与中国研究型大学最具相似性的美国公立研究型大学,呈现其学生规模结构的特征及合理范围;最后将结合上述分析提出中国研究型大学合理的学生规模结构。

三、学生规模

(一)绝对规模

本研究主要采用在校生规模和学位授予规模来表征世界一流大学学生的绝对规模。美、英、澳三国的世界一流大学中多数学校的在校生总数(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集中在1.5万人至4.5万人,1.5万人以下或超过4.5万人的学校非常少。(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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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一流大学在校生总数的频率分布

其中,在校本科生数基本介于0.5万人至3.5万人之间(见图2),在校研究生基本介于0.5万人至1.5万人之间(见图3)。这表明世界一流大学的学生规模大小不一,异质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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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一流大学在校本科生数的频率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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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一流大学在校研究生数的频率分布

百分位数法的分析结果显示(见表1),世界一流大学的在校学生规模呈现如下特征:(1)规模过小的院校(前5%)在校本科生数在5366人以下,在校研究生数在2673人以下;(2)规模过大的院校(前5%)在校本科生数在37844人以上,研究生数在19087人以上;(3)有一半的院校(25%-75%)在校本科生数在10357人至26928人之间,研究生数在6994人至13010人之间。

世界一流大学的学位授予总数规模集中在4000人至12500人(见图4),⑥其中学士学位授予数的校际差异很大,在1000人至8000人中均有分布,呈现“三峰”型的分布:学位授予规模在2000人、5000人和8000人附近的学校非常多(图5);硕士学位授予数集中在2000人至3000人这个区间(图6),博士学位授予数集中在600人至1500人这个区间(图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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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一流大学学位授予总数的频率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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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一流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数的频率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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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一流大学硕士学位授予总数的频率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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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 一流大学博士学位授予数的频率分布

百分位数法的分析结果显示(见表2),世界一流大学的学位授予规模呈现如下特征:(1)学位授予规模过小的院校(前5%)每年授予学位的总数少于2343人,授予学士学位数小于1248人,授予硕士学位数少于491人,授予博士学位数少于226人;(2)学位授予规模过大的院校(前5%)每年授予学位的总数超过14407人,授予学士学位数超过9148人,授予硕士学位数超过5813人,授予博士学位数超过1730人;(3)学位授予规模处于合理范围的院校(25%-75%)每年授予的学位总数在5297人至10657人之间,授予的学士学位数在2157人至6904人之间,授予的硕士学位数在1492人至3251人之间,授予的博士学位授予数在601至1167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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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对规模

本研究主要采用生师比来表征学生的相对规模。世界一流大学的生师比呈现明显的“双峰型”分布,各院校生师比数值主要围绕着“8”和“18”聚集(见图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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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 一流大学生师比的频率分布

百分位数法的分析结果显示,世界一流大学的生师比不合理的数值在5以下,在20以上;而合理范围介于8至18之间。(见表3)

但须看到的是不同国家鉴于其历史文化与教育传统的不同,各国院校生师比的差异也较大,难以找到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美国52所世界一流大学中生师比最小为3,最大为22,生师比平均值为14.38;英国10所世界一流大学中生师比最小为3.6,最大为15.58,生师比平均值为7.48;澳大利亚5所世界一流大学中生师比最小为12.52,最大为17.79,生师比平均值为14.93。(见表4)因此,本研究认为:世界一流大学的生师比不应一刀切,应密切结合国家实际、院校类型以及发展规划加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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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生层次结构

本研究主要采用在校本科生数占在校生总数的比例、学士学位授予数占学位授予总数的比例以及博士学位授予数占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数的比例来表征层次结构。

百分位数法的分析结果显示,世界一流大学的学生层次结构呈现如下特征(见表5):(1)本科在校生占学生总数的比例在各世界一流大学间差异较大,合理的比例介于0.47到0.76之间,不合理的比例高于0.82或低于0.37;(2)每年授予的学士学位数占学位授予总数的比例在各世界一流大学间的差异也较大,合理的比例介于0.43至0.69之间,不合理的比例低于0.25或高于0.78;(3)博士学位授予数占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数的比例较学士学位授予的相对规模在校际间的差异相对较小,合理的比例介于0.22至0.33之间,不合理的比例低于0.11或高于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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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近十三年的发展趋势来看,世界一流大学学生的层次结构几乎没有发生显著变化。虽然较之于2000年,2013年在学本科生数占比的均值降低了4%,但并未通过5%显著性水平下的配对样本T检验。学士学位授予数占比显著降低了6%,但降低幅度也不算太大。(见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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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聚焦美国研究型大学学生的规模结构:基于公立大学和私立大学的对比

近几十年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主要借鉴的是“美国模式”,因此专门针对美国大学进行分析对我国研究型大学制定学生规模结构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其中,美国研究型大学中的公立大学与我国研究型大学具有更强的同质性和可比性,更值得关注。

(一)学生规模

从研究型大学学生的绝对规模来看,公立大学显著大于私立大学。2013年公立大学校均拥有24641名本科生、9063名研究生,而私立大学校均拥有8013名本科生、9948名研究生。公立大学每年平均授予5629人学士学位、2041人硕士学位以及914人博士学位,私立大学每年平均授予1897人学士学位、2784人硕士学位以及838人博士学位。同时,各指标的标准差异系数中私立大学的数值远大于公立大学的数值(除博士学位授予数),这表明私立大学内部的异质性显著高于公立大学的异质性。(见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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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位数法的分析结果显示,公立大学和私立大学的合理规模有所不同(见表8):(1)公立大学的在校本科生规模的合理范围为18583人至29999人,私立大学为5635人至10401人;(2)公立大学在校研究生的合理范围为6665人至11513人,私立大学为6622人至14385人;(3)公立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数的合理范围为4264人至7387人,私立大学为1301人至2258人;(4)公立大学硕士学位授予数的合理范围为1295人至2654人,私立大学为1725人至4080人;(5)公立大学博士学位授予数的合理范围为568人至1228人,私立大学为520人至1119人。总体而言,公立大学规模大于私立大学,特别是在本科教育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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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立大学在学生规模上显著大于私立大学的主要原因有二:首先,由于政府(包括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对公立大学的支持,公立大学承担了更多社会服务、区域服务的职责,因此需要更大程度考虑为高中毕业生(特别是所在州的高中毕业生)提供高等教育机会,满足他们的高等教育需求;其次,公立大学比私立大学更依靠学生的学费收入,近十年来公立大学的收入中大学生的学费收入平均占比已从13%上升至18%,而私立院校大多不到10%(这一点与中国的研究型大学非常相似)。因此对于公立大学而言,学生规模意味着收入,对它们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从学生的相对规模来看,美国大学的生师比也因学校类型有很大的差异。公立大学生师比的中位数(第50百分位数)为17.5,而私立大学仅为7.5;公立大学生师比的合理范围为16至19,私立大学为6到11.25。公立大学的生师比显著高于私立大学(见表9),例如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生师比高达17,而哈佛大学仅为7,不足伯克利的一半。

(二)学生层次结构

总体而言,近十年来美国大学的层次结构在“本硕比”上没有发生显著变化,本科生占在校生总数比例、学士学位授予数占学位授予总数比例两项指标的第50百分位数为和合理范围的上下限基本稳定(见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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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研究生教育层次,美国大学的层次结构有显著变化(见表10):2013年博士学位授予数占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数的比例显著下降。从第50百分位数来看,该比例在2000年至2013年期间,从0.32下降至0.29,下降了3个百分点;从合理数值的上下限来看,该比例在2000年至2013年间,从0.26至0.37区间下降至0.24至0.35区间。这表明在美国大学对于博士学位的授予是非常慎重的,在博士培养过程中有很强的淘汰机制来保障博士学位的含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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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分学校的类型来审视美国一流大学的层次结构,百分位数法的分析结果显示(见表11):(1)从在校本科生数占学生总数比例来看,私立大学合理的范围为0.39至0.50,公立大学为0.68和0.79;(2)从学士学位授予数占学位授予总数的比例来看,私立大学合理的范围为0.30至0.43,公立大学为0.60至0.74;(3)从博士学位授予数占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数的比例来看,私立大学合理的范围为0.21至0.33,公立大学为0.25和0.36。

六、结论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认为需要统筹考虑世界一流大学和美国公立研究型大学学生规模结构的合理范围,才能提出可供我国研究型大学参考的数值范围。统筹分析的原则如下:(1)当两个合理范围有交集时,取二者合理范围中下限的极大值和上限的极小值;(2)当没有交集时,以美国公立研究型大学规模结构的合理范围为准。

统筹分析显示:(1)从绝对规模上看在校本科生规模的合理范围为18583人至26928人,在校研究生规模的合理范围为6994人至11513人,学士学位授予规模的合理范围为4264人至6904人,博士学位授予规模的合理范围为601人至1167人;从相对规模上看,生师比数值的合理范围为16至18;(2)从结构上看,学士学位授予数占学位授予总数的比例的合理范围为0.60至0.69,博士学位授予数占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数的比例的合理范围为0.24至0.33。

但正如上文如言,世界一流大学学生规模结构数值是政治、经济、文化、质量和效率等多种因素合力的产物。每个国家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不尽相同,中国研究型大学不能盲目照搬别国数据,而应该用更加科学客观的态度来解读数据背后的机理,并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来制定院校战略规划。

(武汉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代小芳博士生在数据搜集上提供的大力支持,特此致谢。)

注释:

①http://www.chinairn.com/news/20150613/150454406.shtml.

②http://news.ifeng.com/a/20140613/40714470_0.shtml.

③http://nces.ed.gov/.

④https://www.hesa.ac.uk/.

⑤http://www.australia.gov.au/.

⑥本节参与分析的大学仅包括美国大学和澳大利亚大学,因为英国数据统计口径是以学位的类型(研究型和课程型)来呈现各学校的学位授予数。

参考文献:

[1]项贤明.大学:小的抑或大的——中美大学办学规模比较研究及其启示[J].教育发展研究,2012,(1):7-12.

[2]马海波.高等学校规模效益的理论研究[D].天津工业大学,2005.

[3]刘志民.大学适度规模的取值条件分析[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4,(11):6-9.

[4]梁权森,彭新一.基于DEA方法的研究型大学办学效益评价研究[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8,(2):83-86.

[5]李卫东,刘志业.中美研究型大学学生规模、层次结构的比较研究[J].中国高等教育评估,2005,26(9):25-28.

[6]文东茅.中美著名大学规模与结构的比较[J].中国高教研究,2002,(6):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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