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和年度综合汇算(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之六)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和年度综合汇算(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之六)比如,张三2020年参加《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范围内的某项职业资格考试并合格,2021年3月实际拿到职业资格证书,证书上注明的批准日期为2020年12月,则“取得证书的当年”是指2020年,而非2021年。以下视频内容包括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基本规定介绍、部分典型问题答疑及个税APP中该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方法演示等,欢迎点击收看:
下表为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基本规定内容:
其中,享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需特别注意:
1. 职业资格必须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范围内【《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文件为准】;
2.“取得证书的当年”是以证书上所注明的发证(批准)日期所属年度为准。
比如,张三2020年参加《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范围内的某项职业资格考试并合格,2021年3月实际拿到职业资格证书,证书上注明的批准日期为2020年12月,则“取得证书的当年”是指2020年,而非2021年。
以下视频内容包括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基本规定介绍、部分典型问题答疑及个税APP中该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方法演示等,欢迎点击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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