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游乐设施出现故障(上游帮忙游乐设施)
儿童游乐设施出现故障(上游帮忙游乐设施)那么在厂家购买时,是否有灯光的检测标准呢?随后,记者通过网络查询到多家儿童游乐设施的卖家,以购买设备的名义向对方索要相关质检报告。一部分卖家表示,这些儿童游乐设施出售的只有产品本身,没有质检证明,并提出“不是所有人都要看这些内容的”。当记者询问一位工作人员是否有设备的灯光安全标准时,对方表示这个并不清楚,但能进入商场的儿童设备肯定是符合相关质检要求的。“我是从事灯具行业的,因此对照明的相关标准有一定的了解。”周先生坦言,依自己的工作经验判断,这些玩具这么刺眼可能是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的行业规定,做“防眩光”处理,或者没有做“蓝光生物危害检测”。调查:质检报告中没有关于灯光的标准到底是否如周先生说的一样?上游新闻记者来到了沙坪坝商圈,看到了不少儿童设施玩具,有不少家长和孩子正在玩。记者也近距离查看了这些设备,在昏暗的夜晚,如果一直盯着看,确实存在让人眼睛不太舒服的感觉。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这些儿童游乐设施在晚上特别晃眼睛,成年人看久了都难受,到底对孩子的眼睛有无危害呢?”近日,市民周先生向上游新闻热线966966/上游新闻APP反映,他发现自家附近商圈每天晚上的儿童游乐设施特别“炫彩夺目”,吸引许多孩子来玩,这让他很担忧……
周先生告诉上游新闻记者,自己家住渝北,离家不远处就有一个小商圈。周先生家孩子刚刚2岁,正处于对儿童游乐设施无法“抗拒”的阶段,每次看到都要闹着去玩,有时家长也拗不过孩子,便会带着他玩上几次。
周先生表示,他发现重庆中心城区的许多儿童游乐设施灯光都会调得非常明亮,甚至是好几种颜色的光不断变化,目的是为了吸引孩子的注意力。但到了晚上,即使是成年人如果一直盯着这些闪烁的灯光看,都会出现眼睛眩晕的情况,再看其他物体时变得模糊,需要休息一下才能恢复。
“我是从事灯具行业的,因此对照明的相关标准有一定的了解。”周先生坦言,依自己的工作经验判断,这些玩具这么刺眼可能是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的行业规定,做“防眩光”处理,或者没有做“蓝光生物危害检测”。
调查:质检报告中没有关于灯光的标准
到底是否如周先生说的一样?上游新闻记者来到了沙坪坝商圈,看到了不少儿童设施玩具,有不少家长和孩子正在玩。记者也近距离查看了这些设备,在昏暗的夜晚,如果一直盯着看,确实存在让人眼睛不太舒服的感觉。
当记者询问一位工作人员是否有设备的灯光安全标准时,对方表示这个并不清楚,但能进入商场的儿童设备肯定是符合相关质检要求的。
那么在厂家购买时,是否有灯光的检测标准呢?随后,记者通过网络查询到多家儿童游乐设施的卖家,以购买设备的名义向对方索要相关质检报告。一部分卖家表示,这些儿童游乐设施出售的只有产品本身,没有质检证明,并提出“不是所有人都要看这些内容的”。
当然,也有厂家直销的卖家,对方向记者提供了一份质量检验报告,记者看到,在报告中的“检验依据”中存在包括“GB4706.1-2005”“GB4706.69-2008”等三个标准,但没有关于灯光的检验标准。
目前,针对部分儿童游乐设施“太亮了”“太刺眼”的情况,上游新闻记者已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反映。
业内人士:灯光检测中存在推荐性标准
为了弄清楚灯光的检测标准,上游新闻记者辗转联系上一位业内人士——从事上海照明电器检测的冯先生。冯先生坦言,市面中劣质的照明设备确实可能对眼睛造成伤害有害。
冯先生介绍,照明设备现有的国家强制标准主要考核的是产品的安全问题,关注的重点是安全用电,保证该照明装置不漏电、不会引起火灾等。但同时还有一些国家推荐性标准,这些推荐性标准对照明产品的光学性能指标做了要求和规定,比如记者提到的游乐设施的灯具这“太亮了”“太刺眼”等情况,属于推荐性标准的规定范畴。
在这些对“光”正确使用的推荐性标准中,冯先生提到,有三个性能指标应该关注:
第一是性能指标蓝光危害。LED光源产品可能产生的危害为视网膜蓝光危害。根据可能造成危害的最长曝辐时间不同,可将危害等级分为0类危险(无危险)、1类危险(低危险)、2类危险(中度危险)以及3类危险(高危险)四个级别。对于一般的应用而言,0类危险和1类危险的产品均可以安全的使用;2类危险的产品若使用不当可能对人眼造成不可逆的危害。
第二个性能指标是闪烁。发出光的闪烁有的肉眼可观察,有的靠仪器才可以测量到。这些存在的闪烁对人体的健康都会有或大或小的影响。目前还没有相关的国家标准,美国电气及电子工程师学会发布的技术报告IEEE Std 1789对闪烁进行了风险评估,报告中指出照明闪烁会产生包括应变疲劳、眼睛疲劳、视力模糊等。
第三个性能指标是眩光。主要是指视野中由于不适宜亮度分布,或在空间或时间上存在极端的亮度反差,简单来讲就是照明光源和环境光的亮度对比太大,人眼瞳孔在明暗区间的环境中不停调节,很容易导致视觉疲劳。
专家:国家已制定光生物安全标准
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严永红,从事健康照明研究长达十多年。她首先科普了有关“光生物安全”的概念,她介绍,光生物安全主要是指防止光辐射可能对眼睛和皮肤造成的生物学效应,如过强的红外线和紫外线可能对晶状体造成损伤而引起白内障, 过强的可见光和红外线可能会对视网膜造成热损伤等。
其中市民提到的蓝光危害,是指光源的400~500nm蓝光波段,如果亮度过高,眼睛长时间直视光源后可能会引起视网膜的光化学损伤。蓝光危害的峰值波长为437nm,国内外经过多年的研究和评估,已制定了光生物安全标准,对企业规范生产,对人们安全、合理地使用光源和灯具起到指导作用。
随后,严永红针对市民提出的质疑也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她认为蓝光对眼睛的损伤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第一是蓝光的强度,第二蓝光照射持续的时间。她表示,市民不要谈“蓝光”色变,当灯具光照的强度过大时,不仅是蓝光,其他任何波长的光都会损伤眼睛。天然光中就包含了丰富的蓝光,它对人体的生长发育是必不可少的。“天然光的强度远远高于人工光,但正常情况下,为什么我们的眼睛却并没有受到伤害?因为人眼会主动回避强光,或者佩戴太阳镜来有效降低它的强度。另外,并不是所有波长的蓝光都有害,天然光中某些特定波长的蓝光对眼球的发育、调节情绪和人体节律等都是有益处的。”严永红还表示,在我们日常生活所使用的灯具中,国家对灯的蓝光辐亮度是有严格限制的,正规厂家生产的灯具和配套的光源都要符合国家标准才可以出厂。因此,只要选用的是合格产品,大可不必担心蓝光危害问题。
严永红还讲道,儿童的晶状体特别清澈,无法有效抵挡蓝光,与成人的眼睛相比的确更脆弱;特别是年龄小的婴幼儿,视觉发育还不成熟,还没有意识去躲避强光,因此需要家长注意,不要让幼儿长时间盯着灯看。同时,建议商家在购买这些儿童设施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去购买。另外,家长在给孩子购买带有灯具的玩具时,也要注意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玩具,查验相关的合格证明,不要购买劣质产品。
医生:3岁左右可做一次全面眼科检查
“小朋友不能长时间直视强光源,否则极有可能对眼睛造成损伤。”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主任医师张黎表示,0-3岁是孩子视觉发育的敏感区,其中1岁前,更是视觉快速发育时期,这个时期孩子的视觉系统生长迅速,同时也很脆弱。在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不可过多地观看视频等,更不宜长时间使用强烈闪光的玩具,尤其在黑暗环境下使用会有刺眼的感觉,严重的还会对角膜、晶体甚至眼底造成损伤,尤其是一些劣质的闪光玩具更容易对婴幼儿视觉系统带来不可逆转的伤害,进而影响视力,留下终生遗憾。建议家长带着孩子每天参加户外运动,在自然光下多看远处的风景。
张黎表示,如果是早产儿,作为医生肯定要建议生下来就要做视网膜筛查,对眼底有无问题可及时发现。同时,除了常规的儿保项目,建议在孩子3岁时,带其到医院眼科做一个综合全面的眼科检查,更好地保护孩子的视力。
上游新闻记者 付迪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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