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师范大学城市学院是几本(南宁师范大学广西经济学院)
南宁师范大学城市学院是几本(南宁师范大学广西经济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和《关于做好本科学校设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17〕30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申报设置的依托钦州学院建设北部湾大学、广西师范学院更名为南宁师范大学、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申请升格为桂林师范学院、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申请改制为广西经济学院、广西城市职业学院申请升格为广西城市学院等5所学校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广西城市职业学院升格为广西城市学院广西师范学院更名为南宁师范大学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桂林师范学院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改制为广西经济学院
自治区教育厅官网昨日发布《关于对2017年申报设置高等学校的公示》,其中显示广西今年共有五所高校申请更名、升格或改制。
其中两所高校申请更名为大学,两所高校申请升格为本科,另有一所高校申请改制成本科。
来看看即将改名、升格或改制的高校吧:
钦州学院建设为北部湾大学
广西师范学院更名为南宁师范大学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桂林师范学院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改制为广西经济学院
广西城市职业学院升格为广西城市学院
《关于对2017年申报设置高等学校的公示》原文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和《关于做好本科学校设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17〕30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申报设置的依托钦州学院建设北部湾大学、广西师范学院更名为南宁师范大学、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申请升格为桂林师范学院、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申请改制为广西经济学院、广西城市职业学院申请升格为广西城市学院等5所学校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7年10月25日—10月3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学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办学行为或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等问题,可向我厅发展规划处反映。有关反映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内容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有关问题的书面意见请于10月31日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向我厅发展规划处反映。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2317号房,邮政编码:530021 0771-5815129 传真:0771-5318899 电子邮箱:qg@gxedu.gov.cn。
附件:2017年我区申报设置高等学校基本情况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7年10月24日
不知道930的粉丝里有没有毕业于这几所高校的学子呢?为母校感到高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