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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幼儿园托管规定:幼儿园不得布置读写算家庭作业

浙江幼儿园托管规定:幼儿园不得布置读写算家庭作业坚持儿童为本、双向衔接。关注儿童发展的连续性、整体性和可持续性,强化幼儿园与小学协同合作,帮助儿童做好身心全面准备和适应,培养有益于儿童终身发展的习惯与能力。02.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01.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建立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身心健康成长。

浙江幼儿园托管规定:幼儿园不得布置读写算家庭作业(1)

8月25日晚,浙江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引导教师树立科学衔接的理念,重点于大班第二学期有针对性地帮助幼儿做好生活、社会和学习等多方面的准备,建立对小学生活的积极期待和向往。防止和纠正把小学的环境、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简单照搬到幼儿园的错误做法。

《意见》要求加强对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的督导检查,落实“小学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坚持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和“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不得布置读写算家庭作业,不得设学前班”等相关要求。

《意见》还提出打通幼儿园与小学之间教学与研究壁垒,定期开展“幼小衔接”专题教师培训,提高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将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纳入幼儿园和义务教育质量评估的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学校和教师给予激励,并作为学校评优评先和教师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浙江幼儿园托管规定:幼儿园不得布置读写算家庭作业(2)

全文如下:

一、总体要求

01.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建立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身心健康成长。

02.基本原则

坚持儿童为本、双向衔接。关注儿童发展的连续性、整体性和可持续性,强化幼儿园与小学协同合作,帮助儿童做好身心全面准备和适应,培养有益于儿童终身发展的习惯与能力。

坚持系统推进、规范管理。整合多方教育资源,行政、教科研、幼儿园和小学统筹联动,家园校共育,形成合力。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加大治理力度,纠正和扭转校外培训机构、幼儿园和小学违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做法和行为。

03.目标任务

全面推进幼儿园和小学实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改变小学和幼儿园教育分离,超标教学、超前学习,衔接机制不健全等状况。幼儿园和小学教师及家长的教育观念与教育行为明显转变,幼小协同的有效机制基本建立,科学衔接的教育生态基本形成。

二、主要举措

01.加强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

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进一步引导教师树立科学衔接的理念,重点于大班第二学期有针对性地帮助幼儿做好生活、社会和学习等多方面的准备,建立对小学生活的积极期待和向往。防止和纠正把小学的环境、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简单照搬到幼儿园的错误做法。

02.实施小学入学适应教育

强化衔接意识,将入学适应教育作为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任务,纳入一年级教育教学计划,教育教学方式与幼儿园教育相衔接。将一年级第一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重点实施入学适应教育,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入学适应活动,确保课时安排。改革一年级教育教学方式,国家课程主要采取游戏化、生活化、综合化等方式实施,强化儿童的探究性、体验式学习。切实改变忽视儿童身心特点和认知能力的现象,坚决纠正超标教学、盲目追赶进度的错误做法。

03.建立联合教研培训制度

充分发挥教研部门作用,把幼小衔接作为教研工作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教研计划,推动建立幼小学段互通、内容融合的联合教研制度。加强对区域教研和园(校)本教研活动的指导,鼓励学区内小学和幼儿园建立学习共同体,组织幼儿园与小学教师共同参与幼小衔接专题培训,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

04.完善家园校共育机制

建立有效的家园校协同沟通机制,引导家长与幼儿园和小学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衔接工作。及时了解家长在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方面的困惑问题及意见建议,积极宣传幼小双向衔接有关政策要求、科学理念和经验做法,帮助家长认识过度强化知识准备、提前学习小学课程内容的危害,缓解家长压力和焦虑,营造良好家庭教育氛围。

05.加大督导检查和综合治理力度

加强对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的督导检查,落实“小学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坚持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和“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不得布置读写算家庭作业,不得设学前班”等相关要求。对违反教育规律、超标超前教学的小学和幼儿园,追究校长、园长和有关教师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培训学前儿童行为的治理力度,开展专项治理。幼儿园出现大班幼儿流失的情况,应及时了解原因和去向,并向当地教育部门报告。对接收学前儿童违规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三、进度安排

01.精心部署,试点先行

2021年5月,省教育厅已遴选公布11个省级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实验区,确认106所试点校(园)。各地要推进实验区、试点校(园)率先开展幼儿园与小学衔接工作,形成一批在入学准备与入学适应方面具有推广价值的教育范例。2021年9月底前,制定完成具体实施方案和联合教研计划,启动实验区、试点校(园)试点工作;12月底前建立区域内双向衔接机制;2022年上半年完成试点校(园)的教师培训工作。各地还可设立本地区的试点校(园),开展相关教研和教师培训工作,积极探索幼小衔接的科学路径和有效方法。

02.总结经验,全面铺开

梳理总结省级实验区和试点校(园)工作,研究分析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成效。在此基础上,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面推行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建立幼小协同合作机制,加强在课程、教学、管理和教研等方面的研究交流。

03.完善政策,健全机制

在系统总结本地区实践经验成果基础上,2023年底前,各地要完善幼小衔接政策举措,建立幼儿园与小学深度合作机制和联合教研制度,打通幼儿园与小学之间教学与研究壁垒,定期开展“幼小衔接”专题教师培训,提高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组织保障

01.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幼小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部署落实好属地幼小衔接工作。强化问题导向,重点研究解决幼儿园与小学衔接中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各方资源,提供经费支持,确保幼小衔接工作取得实效。

02.强化工作推进

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专业资源,发挥教研部门和专家在指导教育教学实践、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幼小衔接科学研究。健全科学的评价机制,将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纳入幼儿园和义务教育质量评估的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学校和教师给予激励,并作为学校评优评先和教师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03.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宣传科学做好幼小衔接的重要意义和有效途径,及时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树立科学导向,引导家长自觉抵制违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行为,支持和参与幼小衔接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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