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白劳赖账三年:杨白劳是老赖吗
杨白劳赖账三年:杨白劳是老赖吗在旧社会,农民向地主租借土地,一年辛苦到头,有时要把大半甚至全部劳动成果交给地主当做地租。农民是靠天吃饭的,有时赶上年岁不好,收成甚微,就像杨白劳一样“欠东家的一担五斗租子,还有那还不清的驴打滚儿账……”,实打实的“白劳”。最终实际应还款金额远远小于计算值,绝对不是因为黄世仁看老杨可怜,抹掉了大部分欠款的结论,真像只有一个:老杨年年都在还钱,但总是还不完。首先,我们来看节选自电影《白毛女》的这段台词:“你该我家这钱,你可记着。我爹在世的时候,你老不死的买棺材借了我五块钱,前年你有病,打发王大春来借了两块半,去年又是一个三块整,一共是这个十块零五毛,当时这中人严明是五分利啊,这利打利,利滚利是这个,五五二十五,二五一十,三下五去二,四退六进一,一共是欠租子一担五斗,大洋二十五块五毛……”由对白可知,黄、杨二人之间的借贷是五分息(月息5%),对应的年化利率是60%,如果本金5元,年息60%,考
最近看了一个挺有意思的文章,说黄世仁、杨白劳属于合法借贷,杨白劳最后还不了钱完全是由于其不想还钱,是个老赖。理由如下:
第一、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杨白劳是主动借款,黄世仁发放贷款也不涉嫌套路贷,双方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二、根据电影中喜儿母亲很早就去世了,她是被父亲一手拉扯大的设定来判断,这最早一笔借贷可能发生在十年前,考虑到黄东家催款前两年又连续借贷(借了5块半),最终欠款本息合计25块,利息并不高。而且杨白劳家里有六亩田地,此外还有卖豆腐收入,杨白劳欠这么多钱,只能说杨白劳压根就不想还债。
既然有人就提出质疑,我就很有必要搬出论点和证据来说一说了。稍安请各位看官听我接着往下说,听完了您再看这杨白劳到底是不是老赖!
首先,我们来看节选自电影《白毛女》的这段台词:
“你该我家这钱,你可记着。我爹在世的时候,你老不死的买棺材借了我五块钱,前年你有病,打发王大春来借了两块半,去年又是一个三块整,一共是这个十块零五毛,当时这中人严明是五分利啊,这利打利,利滚利是这个,五五二十五,二五一十,三下五去二,四退六进一,一共是欠租子一担五斗,大洋二十五块五毛……”
由对白可知,黄、杨二人之间的借贷是五分息(月息5%),对应的年化利率是60%,如果本金5元,年息60%,考虑复利(利滚利),10年期的还款金额是549元,而绝对不是25元。
最终实际应还款金额远远小于计算值,绝对不是因为黄世仁看老杨可怜,抹掉了大部分欠款的结论,真像只有一个:老杨年年都在还钱,但总是还不完。
在旧社会,农民向地主租借土地,一年辛苦到头,有时要把大半甚至全部劳动成果交给地主当做地租。农民是靠天吃饭的,有时赶上年岁不好,收成甚微,就像杨白劳一样“欠东家的一担五斗租子,还有那还不清的驴打滚儿账……”,实打实的“白劳”。
老赖这个词是指其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基于某种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此处用来形容杨白劳肯定是不大准确。
杨白劳和黄世仁签写的协议,内容为“立约人杨白劳欠东家租子一担五斗、大洋二十五块五毛,因家庭无法偿还,愿将亲生女喜儿卖于东家,以人抵账,两厢情愿绝不反悔,空口无凭,立此为证。立约人黄世仁杨白劳,中人穆仁志。”
所以我们也能看出,黄世仁和杨白劳签订协议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还钱,而是看上了喜儿,通过这种卑劣手段来得到她罢了。
在旧社会,佃户和地主是天差地别的两个身份,二人之间的权力是不对等的,他们之间产生的契约是黄世仁单方面制订的。契约本身就是应该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而白黄二人所属阶级就不同,要谈平等,谈何容易。他要求杨白劳的女儿喜儿卖身抵债,这是极其不合理的条款,喜儿并不是杨白劳的个人财产,黄世仁可以拿走杨白劳的白面、红头绳、门神抵债,但不能强迫喜儿嫁给他。因此,按照现在合同法的角度,这从根本上违背了平等资源,合乎法理和公序良俗的原则。
病急莫乱投医,穷急莫借高息。年年还款,但总是还不完,这是高利贷最可怕之处。
我国政府不承认高利贷的合法性。政府对高利贷,套路贷相关的犯罪,一点也没手软。
但黄世仁有钱,杨白劳缺钱,这本身就是矛盾。只要有需求,就有市场。
借款人(杨白劳)穷急借高息和出借人(黄世仁)玩法翻新使得高利贷大量存在。
我们经常能听到大街上有那种叫卖声,急用钱找黄世仁借款1万元,每天最低两块钱,只要你输入手机号码,你就有20万的额度。
那么黄世仁为什么要给你喊最低日息?
两个字:诱惑。
年息不能喊,因为这一喊很明显,就是告诉您,这边是高利贷,这种虚与委蛇、看似蜜糖实为砒霜的事情,希望大家能想明白。
杨白劳借了黄世仁一万,每天的利息是五块,这就叫日利息万分之五,
用日息五块乘以30天等于150,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月利息一分五,把它转换成月利率,那就是1.5%,
意思就是100块钱一个月是一块五的利息,那么它的年利率是多少?
月利率1.5%乘以12个月等于18%,这个就是年利率。
那么按照最近的LPR计算以及相关规定,黄世仁放贷的年利率不能超过15.4%。
哪怕是每天真的万分之五,哪怕是年利率真的是18%,
那也要看还款方式是什么样子,看黄世仁到底让杨白劳是怎么还钱的。
如果平均到每一个月去还一样的?真实的年利率可就不止18%了。
平等地剥削劳动力,是资本的首要的人权。——《资本论》马克思
现如今充斥着各种小贷公司,打着救急的名义,以贷款咨询为幌子,以低息便捷为诱饵,把一款款高利贷产品包装得天衣无缝,把贷款合同设计得无比复杂 其本质不过是高利贷变得冠冕堂皇而已。
让人痛心疾首的是,有很多借款人完全是靠自己的瞎操作让自己背上了高利贷,事后没有任何救济渠道。
比如借款人从某小额贷公司A借款,日息万分之五,年息18%,此时利息尚不算夸张,但借款人无法偿还,于是他又向某小额贷公司B借款来偿还A公司欠款。如两笔欠款都未还清,那借款人成功的让自己背上了一笔年息36%的借款,随着窟窿越掏越大,借款人不得不从贷款公司C再借款,来偿还B公司、A公司的借债……
在借款人的这一顿骚操作过程中,任何一个借贷过程都是合法的,但糅合起来一算,年息高达54%!如果借款人继续借款,贷款人继续放款……那借款人变成杨白劳就只是时间问题了。
在互联网时代之前,当借款人欠款逾期之后,基本没有人再给他出借,但互联网时代的神奇之处就在于让不可能变成了可能,只要你敢借,就有人敢给。
国家为什么要大力整治小额借贷平台,借贷平台野蛮生长,其中的风险不必多说。在前两年的P2P大潮中,发财的不少,跳楼的不少,进了牢房的也不少——不少从业人员通过诱骗借款人借旧还新来获得暴利。
当然除了借款人犯迷糊的骚操作陷入高利贷陷阱之外,出借人也会推陈出新。给高利贷改头换面的玩法很多,甚至把高利贷变成了套路贷。
比如黄世仁和杨白劳签订一个大豆买卖合同(大豆用途:杨白劳豆腐原材料),黄世仁通过的物流公司将大豆送到杨白劳的仓库(实际是否送到不重要,目的就是拿到一个物流单据),然后再让杨白劳签订一个将大豆卖给穆仁智的买卖合同,最终穆仁智再将大豆拉倒黄世仁家的粮仓。为了让交易更加严谨,穆仁智还可以再倒两手,最终将大豆拉回黄世仁的粮仓。
最终结论是杨白劳拖欠了大豆款——有收条为证,黄世仁提供了大豆,有合同和杨白劳的欠条为证。
所谓杨白劳拖欠的大豆款其实就是借款利息。事实上,除了被耗子搬走的,剩下的大豆根本不用挪窝。
上面这种黄世仁卖给杨白劳,然后兜一圈再绕回黄世仁家的买卖有一个专有名词——闭合循环交易。以上操作仅做示意,这是一个很专业的造假过程,三言两语说不清楚。
闭合循环交易,这是套路贷的一个常见手段。各方当事人以贸易合同之名,行资金拆借之实,这就是套路贷典型特征: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之实。
套路贷是高利贷的升级版,本身危害极其巨大如果任由其发展蔓延,不仅直接侵害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益,而且其中掺杂的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索款手段又容易诱发其他犯罪,甚至造成被害人辍学、自杀、卖房抵债等严重后果,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
最后想说的是网贷,网贷的模式想来大家都已经十分了解了,就是利用利滚利的方式,让你欠下的金额短时间之内暴涨,平台好利用这点大挣一笔。而很多借了网贷的人也明白这点,但是他们心中自以为能在短时间内就还上,结果自然不言而喻。很多人都想着协商分期,最大限度的拖延时间,可越是这样欠下的钱越多,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至此,我们看到了高利贷的各种版本,有明显误导倾向的日息产品,有以买卖为名行非法侵占之名的套路贷,有不知不觉让人深陷其中的网贷。
借钱时想着自己有稳定工作,还款肯定没问题。但真正借了才知道,再小的压力汇聚在一起,可能就能压垮自己。有的虽然有正经工作、收入,但是赚的永远跟不上还的。
所以,还是那句话:不做超出自己能力范围外的事,不要超前消费,贷款去找正规的金融机构,坚决不碰黑小贷,黑网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