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微信圈传播涉恐(这些涉暴恐音行为属犯罪)
一男子在微信圈传播涉恐(这些涉暴恐音行为属犯罪)——微信群转发暴力恐怖视频被判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殊不知,这种不经意的行为已经触犯国家法律近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两起反恐典型案例,被告人因非法持有、转发暴恐视频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案例一:
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
各种音视频传播速度也在加快
然而有些人为了寻求个人刺激
大量下载存储内容暴力、血腥的暴恐音视频
殊不知,这种不经意的行为已经触犯国家法律
近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两起反恐典型案例,被告人因非法持有、转发暴恐视频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案例一: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
——微信群转发暴力恐怖视频被判刑
基本案情
2019年7月15日18时许,被告人周某某在北京市家中通过手机微信,向某微信群(群成员100余人)发送时长为1分13秒的暴力恐怖视频。同年8月5日23时许,周某某再次在家中通过其手机微信向该微信群和朋友朱某发送该视频。法院认为,周某某通过网络发送载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视频资料,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其行为已构成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鉴于周某某系初犯,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反恐怖主义法
第七十九条: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规定及处罚
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三规定: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案例二:
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
——为寻求刺激下载储存百余部暴力恐怖视频被判刑
基本案情
被告人樊某某为寻求刺激,自2018年至2020年8月,在北京市多次通过网络获取暴力恐怖视频,并将上述视频存储在其手机、笔记本电脑及网盘内,后被民警查获。经审查认定,从樊某某手机等设备及网盘中查获的109部视频为暴力恐怖视频。法院认为,樊某某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视频资料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鉴于樊某某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刑法规定及处罚
第一百二十条之六规定: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类似的案例在全国范围内时有发生,很多人都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下载、储存、转发了暴恐音视频,从而触犯了法律,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代价。
各地案例
广东
深圳市网民王某出于好奇心理,下载转发三部血腥、暴力的恐怖主义视频,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当地公安机关对王某观看、传播暴恐音视频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山东
济南市网民王某峰为个人寻求刺激,多次非法登陆境外网站,观看并下载割头、ISIS打仗场面等涉暴恐音视频。仅5日期间,王某峰就先后5次访问境外涉恐网站,观看暴恐音视频4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内蒙古
赤峰市喀喇沁旗网民韩某等5人通过微信向他人传播一段时长35秒的暴力血腥视频。经询问,韩某等5人如实供述了通过微信传播暴恐音视频的违法事实。当地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对韩某等5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至十五日的处罚。
虽无心为恶,但违法必究!
下载、非法持有、传播暴恐音视频看似并非大恶,实际上却给国家的安全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隐患。
近年来,恐怖主义和极端思想越来越多地利用社交媒体进行传播扩散,给反恐怖工作带来了一系列新挑战。一方面,恐怖分子主动利用社交媒体招募人员、传授犯罪技术;另一方面,社交媒体为其传播极端思想提供了渠道。在中国发生的暴力恐怖案件中,涉案人员几乎无一例外观看、收听过宣扬、煽动暴力恐怖的音视频。
当我们在生活中发现暴恐音视频时应该怎么做呢?
下面这条视频将为您揭晓答案!
,时长00:59
面对暴恐音视频,我们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安全事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在互联网这个“第五空间”,我们应秉持对恐怖主义“零容忍”的态度,抵制极端思想,对暴恐音视频说不!让恐怖信息在网络空间没有藏身之所。
文章来源于广东反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