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系统运行管理需要注意哪些?通风系统易出现重大隐患及管控措施
通风系统运行管理需要注意哪些?通风系统易出现重大隐患及管控措施(2)所有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作业规程中,必须对作业地点风量进行明确规定。(1)按规定编制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对矿井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进行需风量计算,保证井下所有地点风量均符合规定。(2)采掘工作面风量配备不足,低于作业规程核定风量的;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造成局部通风机循环风的。(3)其它主要用风地点风速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2.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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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矿井总风量不足或者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1.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行为:
(1)未按规定进行通风能力核定,造成矿井总风量不能满足矿井需求,小于核定风量,造成超通风能力生产的。
(2)采掘工作面风量配备不足,低于作业规程核定风量的;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造成局部通风机循环风的。
(3)其它主要用风地点风速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
2.管控措施:
(1)按规定编制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对矿井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进行需风量计算,保证井下所有地点风量均符合规定。
(2)所有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作业规程中,必须对作业地点风量进行明确规定。
(3)每月编制矿井配风计划,计算所有采掘地点及其它用风巷道需要风量,并按要求进行配风。
(4)测风工每10天至少对井下所有地点进行一次全面测风,保证巷道风量满足配风计划要求,调整通风系统后,必须立即进行测风,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巷道风量满足要求。
(二)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不具有同等能力的。
1.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行为:
(1)备用主要通风机损坏,不具备一用一备条件的。
(2)主通风机技术改造后性能改变,造成两台主要通风机不具备同等能力的。
2.管控措施:
(1)每月进行一次倒机运行,并检查一次,确保备用风机正常使用。
(2)对风机电控、机械进行定期预防性检修,杜绝设备故障造成无计划停风。
(3)备用通风机损坏导致矿井单风机运行时,要立即撤出井下受威胁地区的作业人员,制订单风机运行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对损坏风机抢修。
(4)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主要通风机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检测检验,每两年对主轴、叶片等关键零部件探伤一次,每五年进行一次性能测试;主要通风机更换安装、技术改造或更换叶片后进行性能测试,以后每五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试,检验主通风机风量能否满足需要及能力匹配。
(5)强化现场岗位人员培训,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岗位人员要做到独立无协助操作。
(6)新建、更换或改造主通风机时,严格选型设计,确保两台主要通风机具有同等能力。
(三)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用串联通风的。
1.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行为:
(1)采煤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的。
(2)开采有瓦斯喷出、突出危险的煤层或者在距离突出煤层垂距小于10m的区域掘进施工时,掘进工作面与其他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的。
(3)采区内为构成新区段通风系统的掘进巷道或者采煤工作面遇地质构造而重新掘进的巷道,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其回风可串入采煤工作面,除此之外将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串联通风的。
(4)串联通风次数超过1次的。
2.管控措施:
(1)采煤工作面之间严禁串联通风。
(2)开采有瓦斯喷出、突出危险的煤层或者在距离突出煤层垂距小于10m的区域掘进施工时,掘进工作面与其他工作面之间不得串联通风。
(3)采区内为构成新区段通风系统的掘进巷道或者采煤工作面遇地质构造而重新掘进的巷道,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其回风可串入采煤工作面,除此之外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之间不得串联通风。
(4)矿井串联通风次数不得超过1次。
(5)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施工前,必须按规定编制会审专项串联通风安全技术措施,并上报公司进行审批。
(6)串联通风时,必须按规定安设串联通风甲烷传感器,24小时监测被串工作面进风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时,能够立即切断被串联工作面所有非本安电器设备电源。
(四)未按照设计形成通风系统,或者生产水平和采(盘)区未实现分区通风的。
1.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行为:
(1)矿井或采区设计的通风系统还未形成,就违规进行巷道掘进或者采煤等采掘作业的,或者未经批准对设计作出重大变更的。
(2)生产水平或者采(盘)区未实现并联通风,一个采(盘)区的回风串到另一个生产或准备采(盘)区的(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八条情形的除外)。
(3)当重新确定采(盘)区名称后,可确认为分区通风的,不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如,双翼开采采区,当上下分为两个采区时,一采区和二采区未实现分区通风,但当两个采区合成一个采区时(采掘工作面个数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则不再有未实现分区通风的问题。
2.管控措施:
(1)新采区、新水平必须编制通风系统设计,矿井严格按设计组织施工;确需变更的,必须报公司,经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
(2)矿井严格按照设计形成矿井采区通风系统,严禁一个采区的回风串到另一个生产或准备采区。
(3)双翼开采采区,当两个采区合成一个采区时,采掘工作面个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九十五条规定。
(五)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任一采(盘)区,开采容易自燃煤层、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盘)区,未设置专用回风巷,或者突出煤层工作面没有独立的回风系统的。
1.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行为:
(1)未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设置专门用于回风巷道的;在专用回风巷内运料、安设电气设备的;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区的专用回风巷内行人的(在突出危险区停止爆破、采掘作业、施工顺层预抽钻孔的情况下,短期内进入专用回风巷检查、维修或实施瓦斯抽采工程的除外)。
(2)违反《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三十一条有关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准备采区时,突出煤层掘进巷道的回风经过有人作业的其他采区回风巷的。
②突出煤层双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
③突出煤层区域预测为危险区域的采掘工作面,其进入专用回风巷前的回风切断其他采掘作业地点唯一安全出口的。
2.管控措施:
(1)矿井所有采区设置专用回风巷,严格按规定进行管理。
(2)短期进入专用回风巷检查、维修或实施瓦斯抽采工程,突出危险区必须停止爆破、采掘作业、施工顺层预抽钻孔等所有扰动煤层作业。进入回风巷的人员,必须首先向矿调度室请示,经调度室允许后,方可进入。
(六)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联络巷中的风墙、风门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造成风流短路的。
1.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行为:
(1)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条联络巷中 未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联络巷的 未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含具有同等作用的风门)的,或者联锁失效、风门不能自动关闭的。
2.管控措施:
(1)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条联络巷中 及时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联络巷的 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含具有同等作用的风门)。
(2)加强井下主要风墙、风门管理,保证风门、风墙联锁有效、风门能自动关闭且牢固可靠。
(3)风门按标准掏槽,岩巷深度不小于0.2m,煤巷深度不小于0.5m。风墙损坏时,通风部门必须及时进行维修,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巷道变形严重时,矿井立即组织进行维修处理。
(七)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或者采用倾斜长壁布置,大巷未超前至少 2 个区段构成通风系统即开掘其他巷道的。
1.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行为:
(1)采区进、回风上(下)山未贯穿整个采区的(采区进风上山布置到与采区最上一个区段工作面的进风巷道和采区回风上山连接,可以不到采区上部边界),开掘其他巷道。下山采区未形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等生产系统前,严禁掘进回采巷道。
(2)同一条采区上(下)山或倾斜长壁式开采的同一条盘区大巷,用风门或者挡风墙隔成两段,一段为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另一段为采掘工作面回风的。
(3)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九条有关规定,采用倾斜长壁布置时,大巷未超前至少2个区段(大巷已掘至盘区边界,不具备超前2个区段条件的除外),并构成通风系统,开掘其他巷道的。
2.管控措施:
(1)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采用倾斜长壁布置的,大巷必须至少超前2个区段,并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盘)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
(2)高瓦斯、突出矿井的每个采(盘)区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盘)区,必须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盘)区,必须设置1条专用回风巷。
(3)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八)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未按照国家规定装备甲烷电、风电闭锁装置或者有关装置不能正常使用的。
1.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行为:
(1)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四条有关规定,局部通风机未实行风电闭锁和甲烷电闭锁,停风后不能切断电源的,或者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同时供风,未同时实现风电闭锁和甲烷电闭锁的。
(2)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九十九条有关规定,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高瓦斯和突出矿井的掘进巷道长度大于1000m时巷道中部未安装甲烷传感器或者未实现甲烷电闭锁功能的。
(3)传感器或者闭锁装置不能正常运行或者不起作用,如甲烷浓度达到断电值,或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停风后,不能立即自动切断电源并闭锁的,或者在切断电源期间,断电范围内电气设备仍能人工送上电的。
2.管控措施:
(1)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风电闭锁和甲烷电闭锁,停风后能够切断电源。
(2)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高瓦斯和突出矿井的掘进巷道长度大于1000m时巷道中部按要求安装甲烷传感器并实现甲烷电闭锁功能的。
(3)传感器或者闭锁装置必须定期检查,保证正常运行。
(九)高瓦斯、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时,不能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且自动切换的。
1.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行为:
(1)局部通风机没有安装双风机,双回路电源,没有试验风机自动倒台的。
(2)局部通风机及电气设备未严格执行定期检修制度,造成设备故障的。
2.管控措施:
(1)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双风机、双电源,并能够自动切换,每天对局部通风机进行倒台试验,并做好记录。
(2)严格执行局部通风机及电气设备定期检修制度、局部通风机每6个月升井检修制度,并建立升井检修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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