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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安全卫士奇虎360(奇虎360被指推广过滤广告插件)

360安全卫士奇虎360(奇虎360被指推广过滤广告插件)奇虎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维持日前维持原判。(完)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日前披露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与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维持一审原判,奇虎公司需赔偿优酷损失共计17万元。

天眼查App显示,优酷认为奇虎公司将360应用市场中的“广告防御者”插件提供在360安全浏览器的广告过滤功能项下,供用户安装下载到浏览器中使用,涉案插件能够屏蔽优酷网的片头广告和暂停广告,造成优酷公司广告收入和会员收入减少,并增加了360安全浏览器的下载量和使用量,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上述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为此索赔300万元损失。

360安全卫士奇虎360(奇虎360被指推广过滤广告插件)(1)

奇虎公司辩称广告屏蔽软件是常用软件,不同浏览器的消费者都可以下载带有广告屏蔽功能的插件来实现广告屏蔽的效果,其仅为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不是涉案插件的开发者,收到起诉后下架了涉案插件,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奇虎公司在涉案浏览器设置广告过滤选项并推广具有过滤视频网站广告功能的涉案插件,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公证书显示涉案插件有70万次安装。优酷公司通过投放视频广告、收取会员费用等获得收益,奇虎公司行为对其相关收益造成一定损害。为此一审法院确定奇虎公司因本案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优酷公司经济损失150000元及合理开支20000元。

奇虎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维持日前维持原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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