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基本条件(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全流程)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基本条件(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全流程)申请保密技术装备检测的单位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单位若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或者国家秘密载体印刷资质,即可认为符合上述基本条件。 4. 无境外或港澳台控股或者直接投资,且通过间接投资的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单位中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20%。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具有良好的资信、履约能力,依法纳税,近三年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无重大质量、生产安全等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6.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申请涉密资质企业申报条件:申请安全保密产品和保密技术装备检测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无犯罪记录,且一般应成立三年以上。
2.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相关业务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及港澳台人员无婚姻关系。
3. 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法人或自然人。
4. 无境外或港澳台控股或者直接投资,且通过间接投资的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单位中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20%。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具有良好的资信、履约能力,依法纳税,近三年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无重大质量、生产安全等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6.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单位若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或者国家秘密载体印刷资质,即可认为符合上述基本条件。
申请保密技术装备检测的单位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从事相关保密技术装备研发测试的人员数量不少于10人,
2. 近5年在相关技术领域获得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总数不少于3项。
3. 具备同类或相近的产品。
二、申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