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文件撰写的规定(企业IPR管理经验九)
专利申请文件撰写的规定(企业IPR管理经验九)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不同于纯技术文件,尤其是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中最重要的两个部分,它们的撰写是一项法律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兼具法律性和技术性,其撰写的好坏将会直接影响到发明创造能否获得专利授权以及专利申请在专利局的审批速度。专利申请文件撰写的基本原则由于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直接影响一项专利权能否形成、专利权人能否获得有效的合法、最大化的法律保护,因此,专利代理人或专利撰写人员应当努力减少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损失,使其趋于零,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人的利益。专利制度为现代市场经济的运作提供了重要的规则。按照这一规则,谁拥有专利,谁就拥有市场主动权,而拥有专利的关键不但在于专利的申请,更在于专利权的获得和专利权的有效性。只有在申请阶段保证专利申请文件的质量,才可能保证专利权的获得及其有效性,从而进一步保证市场运作的收益。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对一项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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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易华
原标题:浅谈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规范
由于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直接影响一项专利权能否形成、专利权人能否获得有效的合法、最大化的法律保护,因此,专利代理人或专利撰写人员应当努力减少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损失,使其趋于零,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人的利益。
专利制度为现代市场经济的运作提供了重要的规则。按照这一规则,谁拥有专利,谁就拥有市场主动权,而拥有专利的关键不但在于专利的申请,更在于专利权的获得和专利权的有效性。只有在申请阶段保证专利申请文件的质量,才可能保证专利权的获得及其有效性,从而进一步保证市场运作的收益。
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对一项专利权的取得和保护的影响表现在多个方面,对一项专利权能否形成、专利权人能否获得有效的合法、最大化的法律保护,起着关键的作用。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均对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规范提出了详尽的要求。
专利申请文件撰写的基本原则
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不同于纯技术文件,尤其是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中最重要的两个部分,它们的撰写是一项法律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兼具法律性和技术性,其撰写的好坏将会直接影响到发明创造能否获得专利授权以及专利申请在专利局的审批速度。
为提高专利申请文件的质量,加快专利审批进度,使发明创造得到较好的保护,撰写专利申请文件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
1、严密性:避免不必要、不恰当的用语,或者不严肃的口语化用语,以避免对专利的保护范围造成无谓的限制或损害。
2、准确性:内容的描述,用语应当清楚、准确、无歧义。
3、规范性:符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审查指南的规定。
4、逻辑性:内容的描述应当保持前后一致,富有逻辑性,不能前后矛盾,模糊不清。
5、条理性:内容的描述应条理清晰,结构合理。
6、客观性:在描述技术内容时,保持对技术内容的客观分析,避免在技术内容中加入主观臆断的内容。
专利说明书的撰写原则
说明书是一个技术性文件,是专利申请文件最重要的一部分,是申请专利的核心文件。同时,说明书也是一个法律性文件,在实践当中,说明书撰写的好与差,将会影响到专利权是否能够获得。
笔者认为,在撰写专利说明书时,需要遵循的原则包括:
1、再创作:说明书基于技术交底书,是对技术交底书的再创作,专利代理人或专利撰写人员应从专业角度出发对技术交底书内容的描述思路、语言进行充分调整和修改,包括:
1.1、对技术交底书中提供的技术方案应有所扩展,不能仅依据技术交底书撰写说明书,应将具体实施方式扩展至合理的数目和范围;
1.2、对技术交底书中描述的现有技术的内容以及本发明的内容进行整理和调整,以满足说明书背景技术和具体实施方式部分的要求;
1.3、增加或补充部分技术内容,以达到公开充分的要求;
1.4、对技术描述的思路进行整理,增加描述的逻辑性和条理性,尤其要突出描述与权利要求相对应的实施方式;
1.5、修改用语不严谨、不规范之处,消除用语前后不一致和错别字明显的形式性问题。
2、充分理解:在撰写专利说明书之前,专利代理人或专利撰写人员应当充分理解技术交底书的内容,包括:
2.1、通过查阅网上资料、书籍或专利文献等资料,熟悉发明内容所涉及到的技术的基本知识;
2.2、充分理解技术交底书中的技术内容,明确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发明与现有技术之间的区别性技术特征、本发明所采取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相应的有益效果。
3、谨慎删改:充分公开是专利说明书的一个基本要求,原则上不允许对发明人在技术交底书中提供的技术内容进行实质性删除和修改;当必须对发明人提供的实质性技术内容进行实质性删除和修改时,应与发明人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并得到发明人的(书面)确认。
4、技术语言与法律语言的结合:在撰写专利说明书时,应当以自然语言描述技术方案,尤其是涉及计算机程序的专利申请,应当以自然语言的方式描述计算机程序和流程;对容易产生歧义的用语应当反复推敲,尤其是对作为兼顾技术语言与法律语言的严谨性的谓语的动词的反复推敲;同时还应避免所用的描述用语过于生硬或者刻板。
5、层次清楚:在撰写具体实施方式时,应当使具体实施方式的逻辑结构、体例层次清楚:
根据情况的需要,在撰写具体实施方式时可以采用“金字塔”结构或者“倒金字塔”结构,但整个具体实施方式在结构上应保持一致;在后出现的技术特征或术语,应当在前有所说明,不得突然出现在前未出现的技术特征或术语;同时,前后段落或上下文之间应有良好的承接关系,应避免“东拼西凑”、“东拉西扯”、“前后不一致”、“逻辑结构不清”等情况的出现。
6、充分公开:对具体实施方式中的技术方案,在描述上应当充分公开,清楚、且具体地说明了整体技术方案的内容;对技术方案中的技术特征,应当尽可能阐述每个技术特征的特征、用途、工作原理,以及尽可能阐述各技术特征与其它技术特征的连接关系或工作关系等,从局部到整体或从整体到局部,或从抽象到具体地体现出整个技术方案。
7、适当简要:背景技术中尽量不要引用专利文献或技术文献,以免在申请国外专利时,可能需要翻译该引用文献;背景技术中尽量减少对现有技术的描述,使用语言应当简练,以减少向国外申请专利时的翻译费用;减少对重复的技术特征和技术方案的说明,采用“结合”、“参照”或“前述”等用语简要概括;涉及到具体电路的,如果发明创造不在于电路本身,不要将具体的电路图加入到说明书中,除非有必要,且最好以框图的方式对该电路进行描述。
8、实施例与权利要求相对应:在撰写专利说明书的具体实施方式部分时,尤其注意突出描述与权利要求相对应的实施例,必要时应当说明与相应实施例相对应的有益效果,在描述实施例时可以采取就近处理的原则。
专利权利要求的撰写原则
权利要求书不同于通常意义下的文学作品,文学作品的用词活泼、语法结构丰富、语言富有艺术感染力,力求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权利要求书也不同于技术文件,技术文件的用词要求准确、严谨、符合逻辑。权利要求书是技术性和法律性相结合的法律文件,其用词不但要求准确、严谨、符合逻辑,而且需要高度的概括性语言表达方式。
撰写权利要求是一项技术性和法律性很强的工作,有时难免把对实现发明目的、效果不甚重要的技术特征写入了独立权利要求中,大大缩小了专利的保护范围,笔者认为,在撰写专利权利要求时,需要遵循的原则包括:
1、范围合理:撰写独立权利要求时,应当尽量扩大保护范围,但应当保证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满足新颖性和创造性为限。
2、全面覆盖:在满足单一性的情况下,独立权利要求的布局应当严密,应当尽可能覆盖所有可能存在的侵权情况;当发明中的方法或者产品中有可能单独被商业利用时,要采取相应的权利要求予以保护。
3、逐步删除:对独立权利要求中必要技术特征的提炼,可以采取逐步删除的方式;独立权利要求应当满足其所限定的技术方案的完整性,且能够实现发明目的;同时删除非必要技术特征。
4、单一性:在存在多个独立权利要求时,应当注意不同的独立权利要求之间的单一性,在单一性是依靠特定技术特征来保证时,应当确认该特定技术特征是必要技术特征,且是发明点;在多个独立权利要求之间不满足单一性时,建议分案。
5、连接关系:在撰写产品权利要求时,在写明产品组成部分的同时,应当写明产品组成部分之间的连接关系,产品组成部分之间的连接关系包括各部分之间的硬连接关系,或者根据信号或者数据处理流向产生的逻辑连接关系。
6、层层递减:从属权利要求是对独立权利要求中技术特征的进一步限定,或者是对独立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特征的进一步补充;从属权利要求应当与专利说明书中的具体实施方式相对应,其布局可以采取层层递减的原则;应特别注意,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非常大或较大时,从属权利要求应逐步缩小其保护范围,而不应立即限定在一个或多个非常小或较小的保护范围,尤其在撰写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时。
7、链式引用和树状引用:对于创造性较高的发明,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以树状引用为主;对于创造性较低的发明,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以链式引用为主。
由于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直接影响一项专利权能否形成、专利权人能否获得有效的合法、最大化的法律保护,因此,专利代理人或专利撰写人员应当努力减少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损失,使其趋于零,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人的利益。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陈易华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