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伪劣手机涉案1000万会判多少年(二手机当新机卖)
卖伪劣手机涉案1000万会判多少年(二手机当新机卖)【记者】 苏国锐坪山法院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手机时尽量规避不良商家的虚假宣传、隐瞒质量问题等“套路”,购机后注意新手机是否被提前激活,手机软件内是否有余额或消费记录,机身是否有磨损痕迹,谨防买到“翻新机”。消费者在购买时不要贪图便宜,尽量到正规授权商店购买,保留好购买发票。坪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邵某未经涉案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非法经营数额达1923670.4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告人邵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坪山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邵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随案移送的某品牌翻新手机一批以及相关的电池、后盖、商标、包装盒、翻新工具等一批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一审判决后,被告人邵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深圳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低价购买二手手机,通过贴钢化膜、防伪标识、包装膜等方式翻新后,拿到网店冒充“新机”售卖,简单几个步骤就让几百元的二手手机身价暴涨……“3·15”来临之际,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发布了这起涉案达192万余元的邵某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例,提醒消费者规避消费“陷阱”。
2018年3月至12月,被告人邵某从深圳华强北购买某品牌的二手手机,并贴上钢化膜、防伪标识,将手机包装后用压缩机包装一层包装膜翻新,在网店以正品进行销售牟利。
2018年12月17日,公安机关在福田某小区将被告人邵某抓获归案,当场从被告人出租屋内缴获某品牌翻新手机32部及标有某品牌商标的包装盒、商标标识若干以及翻新工具一套。
经鉴定,现场查获的物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32部假冒某品牌注册商标的手机按照实际销售价格以及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等方式计算,共计价值32798元。至案发时,被告人邵某在网店的交易总额为1890872.4元,以上总计1923670.4元。
坪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邵某未经涉案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非法经营数额达1923670.4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告人邵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坪山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邵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随案移送的某品牌翻新手机一批以及相关的电池、后盖、商标、包装盒、翻新工具等一批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邵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深圳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坪山法院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手机时尽量规避不良商家的虚假宣传、隐瞒质量问题等“套路”,购机后注意新手机是否被提前激活,手机软件内是否有余额或消费记录,机身是否有磨损痕迹,谨防买到“翻新机”。消费者在购买时不要贪图便宜,尽量到正规授权商店购买,保留好购买发票。
【记者】 苏国锐
【通讯员】 刘斌 段伟
【作者】 苏国锐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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