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久可以读完毛诗注疏(凌丽君论随文注释的系统研究法)
多久可以读完毛诗注疏(凌丽君论随文注释的系统研究法)从这段话,我们可以看到,随文注释的个体与系统是不矛盾的。个体注释的背后,实际是一张隐形的关系网。它制约着随文注释并未因语境的具体、独特而呈现散乱的状态,相反,语境中的训释也呈现它独有的系统性。挖掘这种系统性的研究工作,最为直接的体现在于对其体例的总结。随文注释是对特定语境下的词的训释,因此,从注释与语境的关系而言,注释是个体的,因为语境是特定的。系统性则是指单个的注释条目之间、构成注释的词与词之间能够建立起的关系。那么,从注释工作的本体角度看,随文注释的材料是否能够呈现这种关系呢?对于这一问题,王宁曾给予明确的回答,她说:【关键词】随文注释 系统 体例 词义训释训诂材料主要有随文注释、训诂专书和考据三种类型。随文注释,也称“随文立训”或“隶属之训诂”。它不脱离典籍的语言环境,进行字、词、句以及篇章等意义的训释。与训诂专书相比,这种注释依托于具体的语境,有不同的训释目的和任务。因此从实现的训
论随文注释的系统研究法
——以《毛诗故训传》为例[1]
作者丨凌丽君
【摘要】训诂材料主要有随文注释、训诂专书和考据三种类型。与训诂专书相比,随文注释依托于具体的语境,并且出于不同的训释任务,呈现出散乱的外在特点。但事实上,将随文注释的训释材料类聚起来,便会发现其隐藏着的系统性。本文以《毛诗故训传》为例,通过系统研究法的具体操作,将随文注释的材料进行系联,并借助系联后所形成的各种关系的对比,建立起随文注释的基本训释体例和特殊体例。在基本体例的参照下,重新审视特殊训释,可以看到有些词义训释并非沟通词义的共性,而是揭示词义的特点。从训释目的看,这批训释也并非为了解决语言障碍,而是或补充文意,或突显语境特有的语言信息。这正是从系统角度对随文注释加以研究的优势所在。
【关键词】随文注释 系统 体例 词义训释
训诂材料主要有随文注释、训诂专书和考据三种类型。随文注释,也称“随文立训”或“隶属之训诂”。它不脱离典籍的语言环境,进行字、词、句以及篇章等意义的训释。与训诂专书相比,这种注释依托于具体的语境,有不同的训释目的和任务。因此从实现的训释功能看,学界一般都认为其缺乏系统性。如以沈兼士、齐佩瑢等为代表的,认为“古代所谓训诂,只是随文解义,略无系统。及清代小学家兴,始知分别之,以《说文解字》为本义,以其他训诂书为引申、假借之义,于是训诂之学乃粗具体系”[2],“前人不明白归纳的方法,往往缘词生训,随文立解”[3]。可见,对于随文释义系统性的批判,主要基于它所解释的词义系统性角度而言。对于这一点,我们也认可已有的观点,随文注释的目的是要揭示特定语境下的意义,因此它所训释的词义不一定能呈现系统的特点。本文所要阐释的系统,则是基于随文注释材料的研究方法而言。换言之,随文注释虽然依托于固定的语境,由于语境是封闭的,作注者也有其自身的注释理念,这些因素必然会带来潜在的体系。对于这种潜在的体系,我们是否可以进行系统的整理研究?这种研究视角又有什么样的优势?这正是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
一 方法的提出
随文注释是对特定语境下的词的训释,因此,从注释与语境的关系而言,注释是个体的,因为语境是特定的。系统性则是指单个的注释条目之间、构成注释的词与词之间能够建立起的关系。那么,从注释工作的本体角度看,随文注释的材料是否能够呈现这种关系呢?对于这一问题,王宁曾给予明确的回答,她说:
古代训诂材料有两大类:一类是随文释义的注释,另一类是训诂材料的纂集。第一种材料偏重对词语的言语意义进行单个的解释,但是,它并不孤立地看待一个一个的词,而是把每个词语,放在与它相关的其它词中间,前后沟通、左右联系,去探讨它的意义。[4]从这段话,我们可以看到,随文注释的个体与系统是不矛盾的。个体注释的背后,实际是一张隐形的关系网。它制约着随文注释并未因语境的具体、独特而呈现散乱的状态,相反,语境中的训释也呈现它独有的系统性。挖掘这种系统性的研究工作,最为直接的体现在于对其体例的总结。
(《毛诗故训传》书影)
以《毛诗故训传》(以下简称《毛传》)的研究为例,《毛传》以简古著称,注释条目有四千多条。为了对这浩瀚如烟的众多注释条目作整体性的通观理解,自唐代孔颖达开始[5],便开始挖掘其注释体例。就有清以来对《毛传》的体例研究而言,学者们从词、句、章等各级语言单位,进行了总结与归纳,见下表。
尽管学者们提取体例的着眼点不同,结论可能有所差异,但从这些体例的数目和内容中,我们看到的正是注释工作本身的系统性。因为如果注释本身完全是散乱无章的,也就无“例”可言。
承袭着《毛传》体例的研究,自20世纪20年代开始,胡适就首倡研究《诗经》要用综合归纳分析法,其后闻一多在研究《诗经》词义的具体实践中运用贯彻了这一方法。一直到八九十年代,萧璋研究《毛传》训释,将文本材料与《毛传》训释材料进行双向综合分析,尤其对《毛传》训释材料加以综合之后确定基本体例与原则,发前人之所未发。[6]在《诗经》的研究历史过程中,学者们所采用的综合归纳分析法,正是对随文注释系统性的印证。具体在操作上,这一方法体现为对注释材料进行系联与比较。
系联和比较这一操作原则切合词汇系统内部元素之间的关系。由于在汉语词汇系统中没有两个完全同义的义项,因此,传统训诂学着眼于词义的系联和比较。同时,词与词之间又是相关的,只有通过一批词的关系才能更深刻理解词义。对随文注释材料采用的系联方式是:在以义项为系联单位的基础上,或以训释内容为线索,将同一训释内容的相关材料系联到一起。或以被训释对象为线索,将同一被训释对象的相关材料系联到一起。下面,我们以《毛传》为研究对象,进行这一方法的操作展示及其意义的探讨。为便于称说方便,本文以词注内容为主,作为随文训释的注释材料代表。
二 系统研究法下的体例分类
如前文所述,学界很早就开始关注研究随文注释的体例,但往往只是对部分现象的局部归纳。借助系统研究法,我们则能对随文注释的材料作整体的认知。按照上述操作方法,将随文注释的材料系联起来,会形成一批关系,有同一被训释词的多个义项之间的关系、训释词与训释词之间的关系以及训释词与被训释词之间的关系。通过这种关系的对比,我们可以更好地挖掘随文注释的基本训释体例。
(一)基本体例
训释有基本原则,原则的具体体现,我们将之称为训释的基本体例。众所周知,训释的基本原则是“以易晓释难识,以已知解未知,以常见译罕见,以直言易曲语”[7]。通过词与词之间不同角度的关系对比,可以凸显出《毛传》训释的基本体例,体现为训释词往往是常用义,被训释词是非常用义。此外,通过词与词之间的系联,还可以看到训释词除了在义项的选择上是常用义范畴外,还有其他的语义特点。以下我们将结合实例展现如何在系联对比中归纳训释的基本体例。
(《诗经》书影)
从被训释词角度看,对于记录多个义项的字词而言,将其在《诗经》中的用例都加以汇总,首先能够看到这些义项有训释和不训之别。如“身”共11见[8],在《诗经》文本中可表示“身体”“自身”“怀孕”等多个义项,但《毛传》只对“怀孕”这一义项作了解释,如《大雅·大明》“大任有身,生此文王”《毛传》:“身,重也。”又如“右”在《诗经》中共23见,用作“右边”“佑助”等义,对于“右边”这一义项基本不作训释,或者只是点明“右”在文中的具体所指。但是对于“佑助”义,《毛传》则作了训释,如《大雅·大明》“保右命尔,燮伐大商”《毛传》:“右,助。”结合先秦其他文献用词频率,可以判断“身”的“怀孕”义、“右”的“佑助”义属于生僻义。由此可见,在《毛传》的注释体系中,义项有使用频率的高低之别,注释点的选择首先考虑生僻与否。
而训释词的常用性则体现在:一是本身是《诗经》中的词,而且不被训释;二是往往用以训释别的词汇,或者用于《毛传》的释义语段中。如“聚”:
《周南·螽斯》三章“螽斯羽,揖揖兮”。传:揖揖,会聚也。
《陈风·东门之枌》一章“东门之枌,宛丘之栩”。传:国之交会,男女之所聚。
上述两例中,“聚”作为聚合义,或充当训释词,或和其他语言单位组成训释语段,因此这一义项可视为《毛传》体系的常用义。
除此之外,通过训释词和被训释词、训释词与训释词之间的关系对比,还可以看到训释词义的单一性、广义性等特点。所谓单一性是指被歧义理解的可能性很小,记词职能简单明确。以“众”为例,“众”在《诗经》中主要表示“众多,众人”义。上古时代,“众”主要指“数目众多”,且多用在“人事”上,在《诗经》中同样表达众多义的还有“殷、烝、庶、师、旅、丑”等词,但《毛传》选择“众”作为训释词对这些词进行了训释,原因就在于这些训释对象本身除了“众多”义外,还可以承担不同的记词职能。具体见下表:
通过上表可以看到,这些被训释词的记词职能都比较丰富,有些是字用层面的假借用法,如“烝”被训为“长久”义,是“尘”之假借。有些属于不同词的用法,如”殷”在《诗经》中表示雷声义,但读音作yǐn,与表示殷朝、众多义的“殷”读音不同。因此,就记录“众多”这一意义而言,词形“众”显然是记录职能相对单一明确的,因此,《毛传》在选择训释词时选用它。
训释词的单一性还体现在几个同义单位的对比中。在为义项设置训释词的时候,有时词汇系统内会有多个常用同义词可供选择以记录该义项。《毛传》往往倾向选择词义内涵更为单一的训释词。
如在《毛传》训释体系中,表示“休息”义有“休”和“息”这两词。两者都常用,“休”在《诗经》中表示休息义时,一般不作训释,如《小雅·十月之交》八章“民莫不逸,我独不敢休”、《唐风·蟋蟀》三章“蟋蟀在堂,役车其休”中的“休”,《毛传》均未作训。“息”在表示休息义时,则充当训释词,解释他词,如《小雅·菀柳》二章“有菀者柳,不尚愒焉”、《大雅·民劳》四章“民亦劳止,汔可小愒”,《毛传》均作训释:“愒,息。”《毛传》为何选择“息”作为作为这一义项的训释词?究其原因,“休”的意义更为丰富,它在《诗经》中本身是个多义词,除表示休息义外,还可表示“喜”“安乐”“美”等义,相对而言,“息”在表示“休息”这一义时内涵显得更为单一。可以说,正是因为“休”的多义性,所以使《毛传》选用了“息”作为训释词。
所谓广义性,则是指训释词往往有较强的概括性,可以适用该义类中的多种对象,使用范围也相应最广。苏新春曾就《尔雅·释诂》体例提出,“《释诂》作者在从同义词中选用谁来作释词时,也是从广义词这一角度出发的。如《诂》57‘祭’也,‘祭’与‘荐’为同义词,但用‘祭’而不用‘荐’为释词,因为‘荐祭义同而微别……然则祭可以包荐,荐不可以包祭也’。”[9]同时他对《说文》的单字相训(即直训)作了统计,训释三个词以上(包括三个)的训释词共有237个,共释1217个,平均每个训释词释了5个字[11]。可见训释词的广义性,是词义训释的基本原则之一。
参照这种方法,我们对《毛传》也作了统计,《毛传》中训释三个以上的(包括三个)的训释词共有132个,共释718个,平均每个训释词训释6个字。从训释词和被训释字所构成的训释条目看,《毛传》共有132组被训释字是三个以上的训释条目,具体见下表。
不过与《说文》有所不同的是,《毛传》直训不纯粹是词义训释,因此上述统计数字中也有一部分是文意训释。但从另一角度来看,《毛传》对广泛使用该词训释它词,可见其义必是常用的。
通过训释材料的这种系联,我们可以从义项的角度建构出《毛传》的基本体例,对比出《毛传》的常用义和非常用义范畴。区别常用与非常用,对语境下的注释而言,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去理解作注者的注释意图。此外,从训释词的设置看,还可以看到训释词由于倾向于选择具有单一性、广义性的词义,因此在同义语义场内的设置上,训释词往往也是单一的。
(二)特殊体例
在基本体例的参照下,我们发现了一些有违基本体例的特殊现象。从被训释词角度看,一些常用义项被训释。如“踰”,作“越,越过”义的“踰”在《毛传》的释义语段中出现多次。
《周南·桃夭》一章“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传:宜以有室家,无踰时者。
《邶风·静女》一章“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传:城隅以言高而不可踰。
《小雅·杕杜》二章“卉木萋止,女心悲止,征夫归止”。传:室家踰时则思。
据此判断,“踰”的这一义项在《毛传》的训释体系中当为常用义。而且,“踰”的这一义项在《诗经》中共出现4次,但只在《郑风·将仲子》下被训一次。[12]
有时这种特殊性又直观体现在训释的两两系联中。两个训释实现同一义项,某词充当其中一个训释的训释词,为常用词;但在另一个训释中该词又充当被训释词。如:
仆,附也;附,箸也。据,依也;依,倚也。 莠,丑也;丑,恶也。
根据文献使用情况,前组训释中的训释词“附”“依”“丑”都应是常用义,但又分别充当了后一组训释的被训释词,有违常用义不训释的这一基本体例。像这些有违常理的训释,正如有些学者所指出的,“有时觉得很容易的字,但古人作注了,就要引起注意,一定领会出古注的意图,不能掉以轻心”[13]。
从训释词角度看,同样在材料的系联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训释词的非常用性和多重设置等有违基本体例的现象。有些义项比较生僻,本身已经被作为注释点,但同时又用作了训释语言。如“俟”在《诗经》中表示“等待”义时被训释,而且从《说文》训释情况来看,“俟”是非常用词,“待”是常用词,后者用作多个词的训释词。但在《魏风·伐檀》一章“坎坎伐檀兮,寘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猗”下,《毛传》解释为:“伐檀以俟世用,若俟河水清且涟。”“俟”出现在释义语段中。
另外,从基本体例看,由于训释词的属性是单一、广义的,所以《毛传》训释词的设置是有限的,往往以一词统率多词,同义或近义义场一般倾向只设置一个训释词。但在某些特定语境下,受具体语境的不同影响,《毛传》在同一义项上设置多个同义训释词。如:
这种特殊性,尤其体现在有些被训释词,其实是同一义项,可是仍被不同的词训释。如表格中的“逝”表示前往义,但分别被“往”“之”训释。“赉”“釐”在《诗经》中都表示赐予义,但被“予”“赐”分别训释。
三 系统研究法下的训释再理解
以基本体例作为参照,挖掘出的这些特殊现象,如果从个体训释的角度看,它与一般的训释没有任何区别,或者实现的是词义训释,或者实现的是文意训释。文意训释本身由于有客观的语言事实作参照,因此它的训释内容和目的显而易见。唯有确定义项的词义训释,在训释系统的参照下,可以看到这部分训释的实现途径和目的并不一致。有些词义训释的确是出于解决语言障碍的目的,实现手段往往是利用一个已知常用的训释词去揭示被训释词的词义。而有些词义训释,并非纯粹为了沟通语言,对被训释词的训释,也不仅仅是为了揭示词义的共同性,反而是要突出词义的特点。这部分训释主要为了补足语境信息。这里的语境信息,既指文本本身的文意,也指组合关系中的语言信息。
(一)通过词义差别揭示补充文意
有些词义训释,通过同义词之间的词义对比,凸显词义特点,以此达到揭示或补充文意的目的。如上文所举“踰,越”例。“踰”缘何被再训?据萧璋先生分析:“踰、越”都指度过阻碍之处,两义相关联,与“过”小有区别,后者还兼指度过无阻碍之处。古文中“踰”“越”常同义连用,表示度过险阻也表示越过范围,而诗句“无踰我里”表面上说不要过我墙,实际墙也是里居的范围。此处正是为了凸显“越过范围”这一义,故《毛传》用“越”字加以补充[14]。所以,“踰,越”这一训释目的,不在于“踰”表示逾越这一义项的生僻,而在于要突显这一词义的特点。它借助“越”,和“过”构成同义内部之间的对立关系,以此凸显“踰、越”两词的词义特点。
又如“鲜,寡”。“鲜”在《诗经》中表示“少”义时,《毛传》或者不作注,或者点明为“少”义[15],唯有在《小雅·蓼莪》“鲜民之生,不如死之久矣”下作注:“鲜,寡也。”如果仅从这一个体的训释而言,“鲜”和“寡”有共同的词义“少”,因此能以“寡”训释“鲜”。这也正是郑玄对《诗经》“鲜”的理解,他屡次将“鲜”训为“寡”,同时还有进一步的句义阐释。如:
《郑风·扬之水》一章“终鲜兄弟,维予与女”。《郑笺》:鲜,寡也。忽兄弟争国,亲戚相疑,后竟寡于兄弟之恩,独我与女有耳。
《小雅·蓼莪》三章“鲜民之生,不如死之久矣”。《郑笺》:此言供养日寡矣,而我尚不得终养。恨之言也。
句中“寡于兄弟之恩”“供养日寡”之“寡”都是“少”的意思从句义也可以证实“鲜,寡”所实现的训释目的。那么《毛传》是否和《郑笺》一样呢?借助于综合系统的体例参照之后,可以看到《毛传》的训释目的并非这么简单。如果仅仅要点出“鲜”的少义,完全可以和《小雅·苕之华》下的注释一样,用“少”直接训释即可,这样也切合《毛传》训释词单一的一般体例。现在反而形成了“少”“寡”两个义近训释词的重复设置。可见,此处的“鲜,寡”是有特殊目的的。
从诗意来看,《小雅·蓼莪》四章为“无父何怙,无母何恃”,而《毛传》又有“探下章为训”的体例[16]。《毛传》以“寡”训“鲜”,正是考虑到了语境中“无父”“无母”这一信息。《左传·昭公五年》“葬鲜者自西门”,杜预《注》:“不以寿终为鲜。”孔颖达《正义》云:“鲜,少也。”从这一处文本中,我们可以看到,杜预的注点出了“鲜”的少福义,而孔颖达以“少”训释,则更为概括。《毛传》“鲜,寡”这一注释目的,正同杜预《注》,意在点明“鲜”为无怙恃者。“寡”在典籍中用作“少”义时,常隐含着少福、少德等词义色彩,因此以“寡”训“鲜”,并非解释“鲜”的少义,而是借用“寡”的“少福”义,想要点出“鲜民”在这一语境下的隐含义:无父无母之人。对于这一点,清代几位注诗家都有共同的认识,如胡承珙《毛诗后笺》所言:“《传》以‘鲜’为‘寡’者,盖‘鲜民’犹言‘孤子’,即下‘无父’‘无母’之谓。……《放斋诗说》曰:‘以无怙恃,故谓之鲜民,言其薄德而寡怙也。’”[17]陈奂《诗毛氏传疏》也持类似观点,他说:
“鲜,寡”,《释诂》文,鲜者,“尟”之假借,故与“寡”同训。传于《苕之华》“鲜可以饱”,“鲜”为“少”,与此“鲜”为“寡”者,训近而意殊。“寡”当读为“惠鲜鳏寡”之“寡”。《鸿雁》传:“偏丧曰寡。”因之丧父母者亦曰“寡”,意探下文“无父无母”而为之释也。……“寡民之生”与《左传》“寡我襄公”文义相同。因此,《毛传》中的“鲜,寡”虽可构成词义关系,但却和郑玄的注释不同。从两词的词义结构来看,“寡”的词义可概括为:“少福”,以“寡”训“鲜”,正是在两者都表“少”的基础上进一步揭示其差别,以点出文中“鲜”的具体内涵——孤寡少福之义,进一步强化对文意的揭示。
(二)通过同义训释差异凸显语言信息
除了揭示文意的目的外,此外语境由于呈现出具体的语言组合关系,为了凸显这些信息,有时同一词由几个同义词分别作训,目的是在揭示词义的差别。如上文分别被训释为“之”“往”的“逝”。
《邶风·二子乘舟》二章“二子乘舟,泛泛其逝”。传:逝,往也。
《邶风·谷风》三章“毋逝我梁,毋发我笱”。传:逝,之也。
“之”“往”都可以表示前往某地义,为什么同表示“前往”义,要作不同的训释呢?从语境看,两者的区别正在于是否有动作的具体着落点。解释为“往”的“逝”后没有宾语,而释为“之”的“逝”后则有“梁”这一处所。“之”“往”的区别就在于:从语法属性来说,上古的“之”是外动词或准外动词,与“适”更接近。而“往”则是一个趋向动词,目的地是不说出或不能说出的。[18] 正如段玉裁在《说文·辵部》“适”下对两者所作的辨析:
(《说文》:适,之也。)按,此不曰“往”而曰“之”,许意盖以“之”和“往”稍别。逝、徂、往,自发动言之;适,自所到言之。故“变卦”曰“之卦”,女子嫁曰适人。[19]正是语境不同,所要求的信息也不同,所以《毛传》对“逝”作了不同的训释。“逝,往”“逝,之”虽然从词义的共性来说,都沟通了“前往”义。但因为有了体系的参照,可以看到“逝,之”这一训释,更强调的是到达目的地这一语义特点。
何时沟通词义的共性,何时突显词义的特点,这是很隐性的,需要借助对训释的系统考察,才能加以甄别。除此之外,由于有句义的翻译,这种特殊的注释手段在章句体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如“速,疾”这一训释。
《孟子·梁惠王下》:“王速出令,反其旄倪,止其重器,谋于燕众,置君而后去之,则犹可及止也。”赵岐注:速,疾也。孟子劝王急出令,先还其老小,止勿徙其宝重之器,与燕民谋置所欲立君而去之归齐,天下之兵,犹可及其未发而止之也。仅从词注的角度看,赵岐将“速”训释为“疾”,沟通的是两者共同的“速度快”义。但事实上,通过后文句意的串讲,可以看到以“疾”训“速”,是为了突出两者的词义区别,以此通过这种差别来补充文意。正如《古辞辨》所指出的:“疾”最初指疾病,因此可能由于这一来源的关系,“疾”在表示速度上往往附加有紧迫、强烈、来势凶猛的色彩。[20]为了突出“疾”的这种紧迫性,赵岐在句子的翻译中直接将训释词“疾”改换成“急”,这样从“速”—“疾”—“急”的转变,这种言外之意的紧迫已经昭然若揭。文本“王速出令”,传达的是“出令”这一动作行为的快速,而赵岐以“疾”补充,则突出这一行为在当时的紧迫与重要。
结 语
在校勘学中,陈垣创校勘学四例,其中“本校”例就是基于“一书有一书之文义,一书有一书之用字,一书有一书之构句”[21]。随文注释的系统研究法,正是基于这相同的理念,一书有一书的注释体例,因而可以对之加以系统的审视与研究。民国以前的学者基本用描写与归纳体例的方式呈现他们对随文注释的系统认识,民国以来的学者则将之转化为具体的操作手段,运用到对《诗经》的释读与研究工作中。在前辈学者的基础上,我们则将这一认识与实践转化为更为具体直观的操作方法。
以系联的方式将训释材料汇总到一起,既能呈现作注者的基本训释体例,同时也能突显特殊现象。这些有违基本体例的特殊现象,表面上与一般训释毫无差异,但在系统的参照下,可以看到有些词义训释,其实沟通的并不是两者的共性,而是词义的差别与特点。从训释目的看,它也并非纯粹为了解决语言障碍,更多的是在语境的影响下,或通过词义特点的突显揭示或补充文意,或通过词义特点的呈现以显示语境特有的语言信息。而这正是随文注释的训释与训诂专书训释的区别所在,也正是从系统角度对随文注释加以研究的优势所在。
随文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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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先秦语言文字思想研究》(项目编号:16YYC030)。
[2]沈兼士:《沈兼士学术论文集》,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86页。
[3]齐佩瑢:《训诂学概论》,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25页。
[4]王宁:《训诂学原理》,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6年,第211页。
[5]萧璋曾指出,“关于《毛传》训诂条例,孔颖达已经注意,清代更不乏其人”。见《文字训诂论集》,北京:语文出版社,1994年,第20页。
[6]萧璋先生的这一具体实践工作主要见于他有关《毛传》的系列论文,如《谈〈毛传〉的单字相训》《再谈〈毛传〉的单字相训》等,收录在其《文字训诂论集》中,语文出版社,1994年。
[7]齐佩瑢:《训诂学概论》,第179页,中华书局,2004年,。学界关于释义原则大抵都是这样的观点,又如陈绂从注释点的选择角度讲:“注释书是为了解决人们阅读上的困难,只解生僻字、罕见字、难解的字或有特殊含义的字。”见陈绂:《训诂学基础》,,第46页,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年。
[8]文中关于《诗经》字词的出现次数,主要依据十三经辞典编纂委员会《十三经辞典·毛诗卷》中的统计数据。
[9]苏新春:《〈尔雅·释诂〉同义词词义特点考论》,《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年第3期,第69页。
[10]苏新春:《汉语词义学》,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111-114页。
[11]《郑风·将仲子》一章“将仲子兮!无踰我里,无折我树杞”传:踰,越。
[12]陈绂:《训诂学基础》,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46页。
[13]详见萧璋:《文字训诂论集》,北京:语文出版社,1994年版,第172-173页。
[14]《小雅·苕之华》三章“人可以食,鲜可以饱”传:治日少而乱日多。
[15]关于这一体例,前人多有研究阐发,如张舜徽《毛诗故训传释例》:“其立训也……或依经为谊,或探下章成释,或蒙上章定诂。”黄侃《〈诗经〉序传笺略例》:“《传》蒙上作训,《传》探下作训。”刘师培《毛诗词例举要》中提出“前《传》探下为释例”“后《传》补上为释例”。
[16](清)胡承珙:《毛诗后笺》,合肥:黄山书社,1999年,第1037页。
[17](清)陈奂:《诗毛氏传疏》,北京:中国书店,1984年。
[18]王力:《新训诂学》,叶圣陶编《开明书店二十周年纪念文集》,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99页。
[19](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71页。
[20]王凤阳:《古辞辨》,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3年,第962页。
[21]朱渊清:《书写历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222页。
参考文献:
1、(清)阮元(校刻). 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79.
2、(清)陈奂. 诗毛氏传疏. 北京:中国书店,1984.
3、向熹. 诗经词典(修订本).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
4、十三经辞典编纂委员会. 十三经辞典·毛诗卷.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2.
5、萧璋. 文字训诂论集. 北京:语文出版社,1994.
6、王宁. 训诂学原理. 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6.
作者简介
凌丽君
凌丽君,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训诂学、文字学。主要研究及工作领域有:《诗经》训诂研究、汉字规范及整理研究、辞书、教材编写及修订。
特别鸣谢
敦和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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