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蓝软件属不属科创板(新致软件闯关科创板)
科蓝软件属不属科创板(新致软件闯关科创板)那么,新致软件当前业务构成几何,与哪类业务更为相关?面对上交所在首轮问询中对“发行人提供的是否是人力外包服务”的发问。新致软件在首次回复时表示,公司与部分客户的合作时间较长,按照行业惯例,双方会约定以单价和有效工时结算服务费用,同时,公司应对开发合同的项目结果以及外包订单的编码内容负责。因此,软件开发和软件外包服务与人力外包服务有明显区别,新致软件并不从事人力外包服务。上海本地软件行业人士向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解释了三类外包形式各自的特点:一是人员派遣(即人力外包),即外派软件工程师去客户处从事软件开发的劳务性服务,该业务的特点是只负责派出人员,即交付人员,派出的工程师工作内容则由发包方来组织安排,技术方案也由发包方确定,人力外包在行业中占相当大的比重,其人均产值相对较低。二是工作量承接,外包企业并非派遣人员去发包单位,而是在本公司组织生产,但是工作量外包,主要是承接软件项目中编程和单元测
软件外包企业新致软件即将闯关科创板。
8月12日,上交所公告,新致软件将于8月21日上会。
据招股书披露,成立于1994年的新致软件主要从事软件外包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向以保险、银行、电信和汽车为主的行业客户提供IT解决方案、IT运维服务等软件开发业务,向软件承包商提供软件分包服务。本次IPO公司计划募集资金5.25亿元。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留意到,公司科创板IPO申请于2019年12月被受理,之后经历了三轮审核问询。在三轮问询中,上交所对新致软件提供的是否是人力外包服务曾提出了多次问询;同样受到外界关注的还有报告期内每年25.29%-29.52%的人员流失率等情况。
是否提供人力外包服务?
何为人力外包?为何受到交易所多次问询?在首轮问询回复中,新致软件阐述:人力外包服务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人员派遣、人员管理等服务的工作内容,不会约定具体的工作内容等。在去年底首版招股书中,公司解释为:人力外包是由软件外协商提供符合客户要求的技术人员到客户的软件开发项目组中工作。
按业内定义,软件外包可以大致分为三类,分别是:1、人员派遣,2、工作量承接,3、项目承接。
上海本地软件行业人士向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解释了三类外包形式各自的特点:一是人员派遣(即人力外包),即外派软件工程师去客户处从事软件开发的劳务性服务,该业务的特点是只负责派出人员,即交付人员,派出的工程师工作内容则由发包方来组织安排,技术方案也由发包方确定,人力外包在行业中占相当大的比重,其人均产值相对较低。二是工作量承接,外包企业并非派遣人员去发包单位,而是在本公司组织生产,但是工作量外包,主要是承接软件项目中编程和单元测试环节等部分软件开发。三是项目承接,这要求承接人是能提供完整解决方案的定制软件公司,覆盖从基本设计、详细设计、编码、单元测试、系统测试全过程的软件开发,根据客户需求完成全部软件开发并交付给客户,软件开发人员的工作、组织和技术方案选择由自己负责等。其中第三类“项目承接”对软件商要求较高。
那么,新致软件当前业务构成几何,与哪类业务更为相关?面对上交所在首轮问询中对“发行人提供的是否是人力外包服务”的发问。新致软件在首次回复时表示,公司与部分客户的合作时间较长,按照行业惯例,双方会约定以单价和有效工时结算服务费用,同时,公司应对开发合同的项目结果以及外包订单的编码内容负责。因此,软件开发和软件外包服务与人力外包服务有明显区别,新致软件并不从事人力外包服务。
在披露的第三轮问询中,上交所继续抛出了有关“人力外包”方面更详细的问询。如,问询函中举例:根据发行人提交的重大销售合同,部分合同的名称包含“人力外包项目”“人力外包资源池”等字眼。如发行人与某保险公司签署的《基础类开发运维人力资源池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在项目内容及要求中经约定发行人派出技术服务人员参与方项目工作,并约定了技术服务费的人月单价、服务期限、人员名单、岗位任职要求(包括java、cognos开发工程师、运维工程师等),未见具体软件开发项目、交付成果验收等具体约定。
再如,发行人与某银行签订的《信息技术服务合同》,同样仅约定开发人员级别、经验要求、人月单价等,未见具体软件开发项目、交付成果验收等具体约定。另外,发行人与某某保险签订的《2018-2019年度软件测试外包服务合同》附件一明确写明的是“人力外包服务工作说明书”,且提供的是软件测试服务,而非软件开发等。
上交所要求公司:1、结合上述例举的合同,进一步提供并披露发行人不从事人力外包的充分依据,提醒发行人注意信息披露应当真实、准确、完整;2、在招股说明书重大合同章节完整披露销售合同名称,勿作选择性披露。
对此,新致软件回复阐述称:报告期内,IT解决方案实现的收入占比超过80%,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公司通过软件项目开发和人员技术服务两种形式向客户提供IT解决方案(19年人员技术服务占IT解决方案比例为52.78%)。其中,对于客户提出具体项目软件开发需求并以项目验收作为结算条件的合同,公司主要以软件项目开发的方式向其提供解决方案。
而对未明确约定具体软件开发需求且按人员有效工作量作为结算条件的合同,公司一般以人员技术服务形式提供解决方案。公司派出符合客户要求的软件开发人员,根据客户具体需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与软件项目开发业务不同,该类业务以服务期内提供满足客户开发要求的有效工作量为导向,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共同对开发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或分配工作任务。
新致软件亦表示,公司存在以人力外包形式向客户提供技术服务:公司IT解决方案中人员技术服务业务是公司以人力外包的方式向客户提供IT技术服务。公司向部分大型金融机构或国企客户提供IT解决方案时,以“人力外包”、“人力资源池”等形式签订部分合同,主要是由于客户管理的需要,并遵循了行业惯例。
新致软件认为,从业务实质来看,软件项目开发和人员技术服务均是向客户提供IT技术服务。
同时,公司有关业务外包的情况亦被问及。新致软件阐述,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将部分业务外包给其他公司的情形。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个别项目交付时间紧张或为了提高交付效率,公司将部分技术含量较低的非核心模块委托给技术服务提供商进行开发。
人员流失等情况受关注
据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了解,新致软件并非首家闯关科创板的软件外包企业,今年5月11日金融软件外包商凌志软件已率先登陆科创板。
凌志软件将服务模式归为“项目承接”而非提供人力外包服务,且具备独立的、充分主导性的项目管理权力。对于行业情况,凌志软件在招股书(注册稿)中阐述,软件外包是IT服务的常见业态,定义较为宽泛,既有如埃森哲(知名IT供应商)等从事软件咨询、设计、开发、维护等全方位软件服务的软件企业,也有提供人力外包,或仅承接编码、单元测试等低端工作的软件外包商。
“公司属于创新能力强,具备核心竞争力,能为客户提供软件咨询、设计、开发、维护等全方位开发服务,并独立承接软件项目的高端软件外包企业。”凌志软件谈及自身定位时这样认为。
在可比公司层面,新致软件在招股书(上会稿)中也将凌志软件、中科软等7家公司作为了可比公司。从人均创收、毛利率等行业业务数据看。2017年-2019年,凌志软件人均创收分别为26.57万元、29.9万元、35.34万元,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为28.36万元、30.60万元、31.33万元;同期新致软件人均创收分别为21.7万元、22.56万元和24.78万元。
谈及人均创收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新致软件阐述,主要原因包括:公司主要以招投标方式获取订单,合同价格与可比公司差异不大;公司多采用人力外包的形式提供技术服务,同时,公司的产品化程度和技术水平与可比公司有一定差距,因此,公司需投入较多的人员数量满足大型客户较高的定制化需求。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亦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公司认为,这主要由公司的业务结构、客户结构和基础设施投入增加等原因导致。
在此前问询中,上交所还对公司报告期各期人员流失的具体情况;以及雇佣实习生、兼职工的具体情况及其合理性、必要性等予以了关注,并要求公司进行补充披露。
新致软件在招股书(上会稿)披露的数据显示,2017至2019年,公司人员流失率分别为26.91%、29.52%和25.29%,流失人数分别为1494、1845和1527,其中,技术人员流失人数占比分别为95.58%、95.56%和94.89%。公司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人员流失带来了对外招聘和员工培训等成本的额外增加,以及业务团队磨合期的延长,可能对软件服务的执行效率和管理效率带来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同期,公司使用实习生、兼职工的人数分别为375人、282人和250人,其中以实习生为主,主要为选拔正式员工做储备。若以正式员工替代实习生,2017至2019年,公司增加的工资及社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71%、3.21%和4.01%。
财务数据显示,2017年-2019年新致软件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8.81亿元、9.93亿元和11.18亿元,同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476.48万元、6068.7万元和7957.79万元。
并且,公司预计2020年1-6月归母净利润为1800万元至2050万元,2019年上半年对应财务指标为1978.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