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丛埋尸案最新消息(厕所沉尸案再审开庭)
草丛埋尸案最新消息(厕所沉尸案再审开庭)11月25日,左德刚的辩护人徐昕律师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指出,“认定左德刚、陈某、杨某故意杀人的事实,主要是依据3人在侦查阶段的有罪供述。除此之外,无任何证据能证实故意杀人。但3人的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所致,依法应予以排除,不得作为定案根据。”左德刚称厕所门朝哪个方向、粪坑在哪儿自己都不知道华商报记者获得的阜阳市检察院起诉书显示,2007年1月13日晚,左德刚因怀疑周某盗窃其网吧空调外机,邀约陈某杨某乘坐石某的出租车到某中学门口找到周某,将其到带走实施殴打。周某被打后向南逃跑,左德刚等3人在镇上老区政府家属院公厕巷口追上,将周某带到公厕西侧的垃圾堆附近,左德刚和陈某将其打死,在左德刚提议下,3人将尸体抛至公厕粪坑后乘坐石某的车离开。经鉴定,周某因颈部损伤致机械性窒息死亡。2010年10月,左德刚等3人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审查起诉。此后,阜阳中院曾三次判处左德刚死刑。在历经7次审理后,2020年6
“案子开庭,我不知道最终会怎么判,我只想还我丈夫一个清白。”11月25日,安徽阜阳“厕所沉尸案”被告人左德刚的妻子张女士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她和女儿参加了当日安徽省高院在阜阳市中院第三法庭举行的再审公开庭审。
10年之间5次被判死刑立即执行,最高法曾两次刀下留人不予核准死刑,2020年6月左德刚无罪释放。8月5日,安徽省高院决定再审,左德刚获释42天后又被抓回。
左德刚获释42天又被捕,他称自己曾遭遇刑讯逼供
>>>案情疑点较多证据不足涉嫌故意杀人7次审理曾被判无罪据华商报此前报道,2007年2月,颍上县江店孜镇16岁少年周某失踪一个多月后,在镇上老区政府家属院公厕粪坑内发现其尸体。由于一起盗窃案嫌疑人的举报,同伙左德刚和陈某、杨某成为粪坑杀害周某的疑凶。
华商报记者获得的阜阳市检察院起诉书显示,2007年1月13日晚,左德刚因怀疑周某盗窃其网吧空调外机,邀约陈某杨某乘坐石某的出租车到某中学门口找到周某,将其到带走实施殴打。周某被打后向南逃跑,左德刚等3人在镇上老区政府家属院公厕巷口追上,将周某带到公厕西侧的垃圾堆附近,左德刚和陈某将其打死,在左德刚提议下,3人将尸体抛至公厕粪坑后乘坐石某的车离开。经鉴定,周某因颈部损伤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2010年10月,左德刚等3人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审查起诉。此后,阜阳中院曾三次判处左德刚死刑。在历经7次审理后,2020年6月,安徽省高院公开宣判,认为该案“疑点较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左德刚被判无罪。
>>>讯问笔录录像是否一致辩护人称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所致“杀没杀人我自个心里最清楚。”左德刚获释后接受媒体采访时曾坦言,他因为遭到刑讯逼供才形成的口供。“我连老区政府公厕那个巷子都没去过,厕所门朝哪个方向,粪坑在哪儿我根本不知道。”
左德刚称厕所门朝哪个方向、粪坑在哪儿自己都不知道
11月25日,左德刚的辩护人徐昕律师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指出,“认定左德刚、陈某、杨某故意杀人的事实,主要是依据3人在侦查阶段的有罪供述。除此之外,无任何证据能证实故意杀人。但3人的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所致,依法应予以排除,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徐昕介绍,左德刚被提审多次,在案仅有一份讯问录像,而且录像未注明时间,无法证实是否是在2010年9月25日至9月27日之间形成。
“因为从光线来看,该视频可能是夜间拍摄,而左德刚2010年9月27日两份有罪供述均为白天所做,无法证实录像与讯问笔录一致。”徐昕指出,这个录像不完整,没有左德刚看讯问笔录和签字的过程。“当时左德刚的左手是肿的,且精神疲惫,他连出生日期都表示记不得了。”徐昕指出,“当时杨某和左德刚抬着的时候,厕所是朝着哪边,左德刚答‘朝着东边’,侦查人员马上称‘东边是墙’,然后左德刚纠正‘朝着西边’”。
>>>聊到案子就哭得受不了左德刚父亲当年去世都没哭成这样“我和女儿一起参加了今天的庭审。”张女士向华商报记者证实,这是在8月5日丈夫二次被捕之后,时隔112天,在法庭上再次见到丈夫。张女士介绍,左德刚今年46岁,属兔,夫妻俩育有3个子女。
张女士回忆,丈夫获释回家这42天当中,夫妻俩有过多次交流。“他回到家里天天哭,8月5日,我还和他聊这个案子,他在家里不能提这个案子,一提他就哭得受不了,我说你爸当年去世你都没哭成这样。”
>>>无冤无仇没有杀人动机“谁的心这么狠?干吗要杀这个孩子?”张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他自己不止一次说过,这个小孩这么小,谁的心这么狠?干吗要杀这个孩子?我跟他说,有人说孩子也可能死于仇杀,他说他没有杀人的动机,他怎么可能为一个空调(外机)去要这个孩子的命,他说自己和他无冤无仇。”
左德刚曾告诉妻子,就是因为有空调外机被偷这个事才把他牵连上了。张女士说,“办案机关说是周某拿的,实际上我们并不知道是他拿的,再说这么多小孩子也不能确定就是他拿的,他们就拿这个空调(外机)咬住说是我老公去找他(周某)的,我丈夫说他们打着他叫他承认,他不承认就不行,他说就是这样造成的……”
张女士介绍,涉案空调是丈夫开网吧时安装的空调,是一个二手旧空调。“我们当年在上海,这是人家拆房子不用的空调,我们买的二手的,也就300元钱,我丈夫说他不会因为300元钱去杀人,他给我说:‘我怎么可能因为一个空调(外机)去杀人啊?’”
>>>知夫莫如妻心没这么狠心慈面软 “叫他杀鸡他都不敢杀的”张女士表示:“再说这个空调(外机)也不确定就是周某偷的呀。他自己也说,这个小孩子这么可怜,以前也不了解,后来才听说他家里发生的变故,他没人管,是爷爷奶奶带他,谁的心怎么那么狠!”
张女士说:“他妈妈现在一口咬定是我丈夫所为,她应该仔细想一想,两家住得那么远,无冤无仇,我们干吗害他?”
张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知夫莫如妻,左德刚心慈面软。“叫他杀鸡他都不敢杀的,我上街买鸡,他都是说让人家杀好拿回来,我问他,你不能杀吗?他说那怎么杀啊?他的心没有这么狠,这个我知道。”
张女士最后表示:“案子开庭我不知道最终会怎么判,我只想还我丈夫一个清白,如果判有罪的话,我们肯定会继续申诉。”
>>>死者母亲希望严惩凶手“开庭时你把没杀人的证据拿出来”11月25日,华商报记者联系死者周某的母亲杨女士,她表示需要参加当天的庭审,暂不便接受采访。
此前,杨女士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再审开庭,左德刚应该拿出没有杀人的证据。这么多年她一直在坚持,就是希望找到杀害儿子的凶手,让凶手受到应有的惩罚。
对于曾要求维持原判、判处左德刚死刑的举动,杨女士回应称,她没有咬定案子的真凶就是左德刚,此前和左德刚并不认识,儿子被害后也没提过他,只是后来相关部门查到了他,“你说没有杀人可以啊,开庭时你把所有证据拿出来。”
>>>是否是真凶不能凭猜想案情人命关天 只能回归法律和证据11月25日,安徽省高院在阜阳市中院对左德刚故意杀人案进行再审
“10年好不容易给出了一个公正无罪的判决,又要迅速通过一个再审程序推翻。”左德刚的辩护人徐昕表示,经过3年的侦查,阜阳市中院、安徽省高院10年的审理,在5次判处左德刚死刑后,经安徽省高院审委会讨论,终于宣告左德刚无罪。但左德刚被释放42天后,申请国家赔偿的前夕,安徽省高院又突然启动再审,以同样的事实逮捕左德刚。
“我充分理解被害人母亲的心碎,也理解她近百次到安徽省高院反映情况,要求维持原判、判处左德刚死刑的举动。但本案影响重大,人命关天,只能回归到法律和证据上。”
“事实上,即便是被害人母亲,也对左德刚是否是凶手持怀疑态度。其向安徽省高院邮寄的举报信要求查实。”徐昕认为,本案存在重大疑点,根本不可能定罪。
首先,左德刚等3人有罪供述作案地点均不一致,前后矛盾。陈某供述是在老区政府南边四五十米的小树林边;左德刚和杨某供述是在老区政府公厕附近的垃圾堆旁边;杨某辨认现场的记录,杀人地是老区政府公厕西侧的垃圾堆旁边。
其次,周某何时遇害也存疑。从现有证据看,其死亡时间是根本无法确定。两次尸检也都没有鉴定出死亡的具体时间,有更多证据证实,周某并非在2007年1月13日晚遇害。周某的爷爷三次向侦查机关陈述时很肯定地说周某是在2007年1月14日午饭后离家的。周某所穿棉袄下落存疑,现场勘查未见棉袄。
最后,作案工具即木棍、绳子不知从何而来,至今下落不明。陈某供述称,棍子是杨某在树林中捡到的;杨某供述一会称棍子是从石某的车上取下来,一会称棍子是左德刚给的;左德刚供述中未交代棍子来源。作案工具可能是厕所粪坑中的木棍,如能提取并进行指纹鉴定,或能查到凶手。
“阅卷、会见之后,我尚未产生左德刚是真凶的疑问。”徐昕表示:“我坚决支持公安追查真凶,本案明显证据不足,否则最高法怎么可能两次不核准?安徽省高院又怎么可能宣告无罪?当下中国,作出无罪判决本十分艰难,若无百分之百的确信,法院不可能判无罪,尤其是影响重大的故意杀人案件。是否真凶,只能凭证据,而不能凭猜想。”
对于此次再审开庭,徐昕希望安徽省高院再次宣告左德刚无罪。“我作了无罪辩护。”25日晚,庭审结束后,徐昕透露,庭审出现一份重要的鉴定文书,提取了死者手中的毛发,证实与左德刚等3人无关。
“死刑案件要求达到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最高法两次不核准,本身就说明左德刚案件定案证据不足。左德刚案涉及命案,安徽省高院105号判决,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宣告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经过了极大的艰难,进行了慎重的研究,原终审判决清晰地解释了无罪的理由也是证据不足。”徐昕认为,左德刚案,除非再次宣告故意杀人罪不成立,不会因本次再审而终结,反而又是新一轮马拉松的开始,这是一起难以终结的案件,也是一起将记入中国法治史的案件。案件的终结,只能寄希望于警察发现真凶。
华商报记者 李华 编辑 刘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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