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平板电脑事件(山西天价平板电脑事件追踪)
学生平板电脑事件(山西天价平板电脑事件追踪)(图片来源:企查查截图)企查查APP显示,山西龙之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徐晶,经营范围包括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软件销售、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软件外包服务等。涉事公司参保人数竟然为零!近日,有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 督查”平台反映问题线索称,山西省太原市第六十三中学校向家长推销与第三方合作的“智慧课堂”,暗示诱导学生家长购买平板电脑资源服务,缴纳费用8800元。校方以是否购买此项服务为分班依据,将学生分别划入“智慧班”和普通班。国务院督查组结合实地走访情况初步统计估算,2017年至今,太原市近5000名学生购买了龙之门等公司的“智慧课堂”服务,这几家公司以此收费约2400万元。自推行“智慧班”以来,太原市教育局已多次收到家长信访件及意见反馈。
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第一督查组在山西省调研发现,当地多所学校以是否购买平板电脑为标准,划分“智慧班”和普通班。进入“智慧班”,需一次性缴纳课程资源费、平板使用费等数千元。
消息一出,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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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回事?
涉事公司参保人数竟然为零!
近日,有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 督查”平台反映问题线索称,山西省太原市第六十三中学校向家长推销与第三方合作的“智慧课堂”,暗示诱导学生家长购买平板电脑资源服务,缴纳费用8800元。校方以是否购买此项服务为分班依据,将学生分别划入“智慧班”和普通班。
国务院督查组结合实地走访情况初步统计估算,2017年至今,太原市近5000名学生购买了龙之门等公司的“智慧课堂”服务,这几家公司以此收费约2400万元。自推行“智慧班”以来,太原市教育局已多次收到家长信访件及意见反馈。
企查查APP显示,山西龙之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徐晶,经营范围包括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软件销售、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软件外包服务等。
(图片来源:企查查截图)
法治网研究院注意到,颇为蹊跷的是,据2021年年报显示,山西龙之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参保人数为0人。
(图片来源:企查查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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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家长们签署的相关协议是否有效?
据了解,山西龙之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还与家长们签署了相关协议。该协议声称,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深刻改变着人类的思维、生产、生活、学习方式。为了全面落实新课程新高考,提高学生学习效率,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和使用北京四中网校相关产品服务达成协议。
(图片来源:网络)
对此,《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诉讼部主任张雷律师分析,表面上山西龙之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还与家长们签署了相关协议,但该协议是否有效,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规定的胁迫行为,还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但学校的行为违反了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中关于“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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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不只山西一个地方有这种情况”
如今,信息化浪潮席卷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信息化教育改革是大势所趋。合理合规利用信息化教育资源和产品,亦在情理之中。事实上,多地都在加快数字校园建设,积极探索基于互联网的教学模式。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学校可以简单粗暴地以是否缴纳相关费用,甚至以是否购买相关设备作为分班的标准。
对此,《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魏现州博士认为,国家保障全体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相关学校将班级分成“智慧班”和“普通班”,花费数千元购买平板电脑的学生进“智慧班”,其他学生只能呆在“普通班”。该行为侵害了公民公平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学校涉嫌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其指定的教辅软件,应当立即纠正。
而网友也是议论纷纷:“不只山西一个地方有这种情况”“严查幕后黑手”“挖一下这个公司的背景,不然也不会这么快就把这么多学校攻下,背后的分配问题”……
(图片来源:今日头条截图)
事实上,“智慧班”问题确实并非偶发。此前,云南、浙江等地也出现过类似事件,还被督促整改过。
“至于采购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存在受贿或者利用影响力受贿等违法犯罪问题,也需要严查。教育公平是最大的公平,任何人都不能破坏这一基本社会准则。” 魏现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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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学校违规问题应有纪检部门介入调查
对于多地存在的“智慧班”问题,国务院督查组强调,进一步加强对教育收费特别是第三方服务收费的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完善联席会议机制、督办查办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倒查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地方的督促检查。同时,强化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考核,保护青少年视力健康。
相关人士表示,要防止在教育信息化的推进过程中,滋生暗箱操作等腐败现象,防止加重家庭经济负担,避免产生新的家校矛盾,完善数字设备、数字化资源进校园的审核机制。
事实上,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指出,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的同时,要加强信息化终端设备及软件管理,建立数字化教学资源进校园审核监管机制。
法治网研究院还了解到,2019年,教育部等八部门就印发《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教技函〔2019〕55号)明确指出,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2020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再次强调,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
知名教育学者熊丙奇撰文表示,治理按是否购买平板分班的违规乱收费问题,就需要明确,推进智慧教育不能把成本转嫁给学生,地方政府要保障教育信息化的投入。学校开展智慧教育研究与实践,相应的经费应该纳入财政预算,而不是向学生收取。而对于纳入财政预算的经费使用,需要公开招标,做到全过程透明。调查、处理学校的违规办学,鉴于主管教育部门会是利益相关方,不能由教育部门主导调查,而必须成立独立的包括有纪检部门人员、人大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参加的调查组进行调查,才能避免调查受利益因素影响变为走过场,从而以有力的家长监督、社会监督,督促地方教育部门依法履职,学校依法办学,尊重并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
来源: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