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为什么成为神(影响人类历史进程的100名人)
耶稣为什么成为神(影响人类历史进程的100名人)关于耶稣的生平,《新约》中有所记载,并且为广大读者所熟悉,这里没有必要重复。但有几点值得一提。首先,我们所知道的大部分有关耶稣的材料都是很不确切,我们甚至不知道耶稣真名是什么,耶和华是大家公认的、可能性最大的他的犹太名字。他的生卒年月同样也不清楚,公元前6年只是他出生的大约时间。至于他去世的时间,当时的追随者也许很清楚,但现在却不能确定。耶稣并没有留下任何文字记录,有关他生平的材料,全都来自于《新约全书》。近代科学在欧洲的兴起,与欧洲文化传统中的某些因素有关,这就是科学与理性。这并非源自耶稣,而是来自亚里士多德和欧几里德的著作中所表述的希腊理性主义。值得注意的是,近代科学的发展,并不是在教会最有权力的时期,而是在文艺复兴的鼎盛时期,那时,欧洲正经历着基督教出现之前的文化传统的复活。因此,有些人认为基督教的创立者是圣保罗,而不是耶稣。那么由此而得出的结论是,圣保罗应当名列耶稣之前。然而,虽然
耶稣基督(JESUS CHRIST,公元前6—公元30年):传扬天国福音,创始基督教耶稣对人类历史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只有少数人会对把他放在本排行榜近乎首位的位置产生疑问。事实上,耶稣是历史上最有影响的宗教的奠基人,但我为什么没有把他列在首位呢?
毫无疑问,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基督教比世界上其他任何一种宗教有着更多的追随着。然而本书所关注的,不是评价与比较各种宗教的异同,面昌人个对人类社会的影响。同伊斯兰教不同,基督教不是由一个人独自创立的,面昌由两位伟大人物——基督和圣保罗共同创立的。
耶稣制定了基督教徒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但基督教神学却成就于圣保罗之手。耶稣提出了精神上的信条,圣保罗把对救世主基督的崇拜补充了进去。圣保罗不仅是《圣经》中《新约》的作者,也是公元1世纪基督教传播的重要力量。
与释加牟尼和穆罕默德不同,耶稣受难时还很年轻,留下的信徒为数不多。他们在耶稣死后的最初几年里,只是简单地组织了一个很小的犹太人团体。正是由于圣保罗的辛勤笔耕,以及他不懈的传教努力,才使这个小团体演变成为一种声势浩大的运动,使耶稣的教义传到犹太人与非犹太人中间,并使基督教最终成国世界上最大的宗教之一。
因此,有些人认为基督教的创立者是圣保罗,而不是耶稣。那么由此而得出的结论是,圣保罗应当名列耶稣之前。然而,虽然如果没有圣保罗,基督教不会有如此大的发展,但是如果没有耶稣,就不可能有基督教。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耶稣应对与基督教有关的一切负责,如教学和教徒以基督的名义所做的事情,特别是那些耶稣反对的事情,例如,不同教派之间的战争、对犹太人的政治迫害与野蛮大屠杀。很显然,这些行为有悖于基督精神。
同样地,虽然近代科学在西欧基督教国家中首先兴起,但不能因此认为,耶稣与近代科学的出现有关。当然,没有一个基督教徒把基督精神解释为对现实物质世界中科学的召唤。事实上,罗马教廷所推动的对基督教的崇拜的整个过程,伴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衰退。
近代科学在欧洲的兴起,与欧洲文化传统中的某些因素有关,这就是科学与理性。这并非源自耶稣,而是来自亚里士多德和欧几里德的著作中所表述的希腊理性主义。值得注意的是,近代科学的发展,并不是在教会最有权力的时期,而是在文艺复兴的鼎盛时期,那时,欧洲正经历着基督教出现之前的文化传统的复活。
关于耶稣的生平,《新约》中有所记载,并且为广大读者所熟悉,这里没有必要重复。但有几点值得一提。首先,我们所知道的大部分有关耶稣的材料都是很不确切,我们甚至不知道耶稣真名是什么,耶和华是大家公认的、可能性最大的他的犹太名字。他的生卒年月同样也不清楚,公元前6年只是他出生的大约时间。至于他去世的时间,当时的追随者也许很清楚,但现在却不能确定。耶稣并没有留下任何文字记录,有关他生平的材料,全都来自于《新约全书》。
不幸的是,《圣经》福音中有自相矛盾之处。如《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提供的耶稣的遗言就不尽相同,而这两篇神音均直接引自《旧约全书》。
耶稣援引《旧约》并非偶然,虽然他是基督教的奠基人,但他同时又是一个虔诚的犹太人。在很大程度上,他非常像《旧约》中的希伯来先知,并且深受他们的影响。同先知们一样,耶稣卓越的个人品质,给所有见过他的人留下了深刻而持久的印象。他的魅力在深刻而丰富的感官世界中经久不衰。
但是,同穆罕默德所建立的政教合一的regime相比,耶稣在他生前和死后的一段时间里,对政治发展几乎没有影响。他的影响完全表现在精神和道德领域。
耶稣所提倡的道德准则之一,就是“黄金律”。如今,它已被世界上绝大多数人所接受,不论是基督教徒还是异教徒,都把它当作日常生活中的行为准则。虽然我们不能自始至终遵从这一原则,但我们正努力这样做。如果耶稣真的创立了一个全世界都接受的原则,那么,我们理所应当把他列为百人之首。
事实上,在耶稣诞生以前,“黄金律”在犹太教中就已出现。公元前1世纪,犹太教的首席拉比——拉比希勒尔,曾提出将“黄金律”作为犹太教的至高原则。“黄金律”不仅仅出现在西方,公元前500年,中国的哲学家孔子也曾提出过此原则,类似的箴言还出现在印度古老的诗篇《摩可婆罗多》中。其实,“黄金律”所体现的哲学精神,几乎被所有的宗教团体所接受。
这是否意味着耶稣没有创立任何一种道德思想呢?否!在《马太福音》第5章43-44节中,耶稣说:
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居,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
耶稣又说:
“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同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
这个思想,在耶稣生前既不是犹太教的一部分,如今世界上也没有一个宗教遵从它。倘若耶稣创立的这一思想被广泛接受,我将毫不犹豫地把耶稣置于本书的首位。
然而事实上,耶稣的箴言没有被广泛接受,甚至没有被传承下来。大多数基督教徒认为,这是一种在现实世界中无法实现的、理想的道德准则,我们无法实践这一原则,也不期待别人实践,甚至也不教育后代遵从它。基督精神,将作为诱人的、但却未曾实践过的建议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