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西征下的罗马帝国(详解蒙古帝国先秦翻版)
蒙古西征下的罗马帝国(详解蒙古帝国先秦翻版)可实际上,水草肥美之地绝不是公有的,而是经过一系列战争之后早已划定。在我昨天的文章中,跟大家介绍了蒙古五大部族的位置,他们的生活区域几乎是固定的。细看几大氏族,几乎也是如此。提起草原上的生活,史书总会不厌其烦地强调一个词:逐水草而居。这就给读者一种错觉:只要是水草肥美之地,牧民就会一窝蜂地涌过去,把这块地吃干喝净之后,再一窝蜂的涌向下一块水草肥美之地,就好像南非大草原上不断迁徙的动物一样。在那样一个存在着大量奴隶的世界,在那样一个许多人连做人资格都没有的世界,居然有人会认为草原世界民风淳朴,这叫什么事呢?另一个极端是受到史书记载的影响,认为草原是一个毫无规则的暗黑世界,代表性著作自然就是《元史》和《蒙古秘史》等著作。比如说铁木真的母亲月轮太后,她本是蔑儿乞部的新娘,却因为长得漂亮,直接被也速该给抢走了。由于也速该实力强大,月轮太后的前夫只能吃了这个哑巴亏。
十二世纪到十三世纪的草原世界环境怎么样?很多人对此的认识往往会走向两个极端。
一个极端是受到文学作品的影响,认为草原是一个民风淳朴的世界,代表性著作就是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
郭靖母子俩背井离乡来到草原世界,郭靖经过努力奋斗之后,十八岁时就已经进入了草原世界的上层社会,成为黄金家族的核心成员之一:他的好兄弟是铁木真的小儿子拖雷,他的未婚妻是铁木真的女儿华筝。
这种故事非常容易吸引人,但故事终归是故事,草原世界没那么多浪漫色彩。那是一个生存资源紧缺的世界,外人贸然前往草原的下场,往往是财物被洗劫一空,人被抓回蒙古包当奴隶。
在那样一个存在着大量奴隶的世界,在那样一个许多人连做人资格都没有的世界,居然有人会认为草原世界民风淳朴,这叫什么事呢?
另一个极端是受到史书记载的影响,认为草原是一个毫无规则的暗黑世界,代表性著作自然就是《元史》和《蒙古秘史》等著作。
比如说铁木真的母亲月轮太后,她本是蔑儿乞部的新娘,却因为长得漂亮,直接被也速该给抢走了。由于也速该实力强大,月轮太后的前夫只能吃了这个哑巴亏。
提起草原上的生活,史书总会不厌其烦地强调一个词:逐水草而居。这就给读者一种错觉:只要是水草肥美之地,牧民就会一窝蜂地涌过去,把这块地吃干喝净之后,再一窝蜂的涌向下一块水草肥美之地,就好像南非大草原上不断迁徙的动物一样。
可实际上,水草肥美之地绝不是公有的,而是经过一系列战争之后早已划定。在我昨天的文章中,跟大家介绍了蒙古五大部族的位置,他们的生活区域几乎是固定的。细看几大氏族,几乎也是如此。
更何况,如果水草肥美之地都是公用的,那么贵族又该如何界定呢?阶级又该如何固化呢?
我始终强调一个观点:草原世界是贵族社会和奴隶社会,这样的社会属性,必然会导致阶级固化。因为如果阶级不在大体上固化,贵族怎么保证自己世代的富贵呢?
当然了,在贵族社会也会出现突然败落或突然崛起的事,贵族也会通过暴力的方式,改变水草肥美之地的所有权。但其过程也是通过合法的方式实现的,绝不存在非法霸占的情况,敢做这种事情的都是草原公敌。
更重要的是:这种败落和崛起,通常发生在贵族阶级内部,而不是草根翻身做主人。在这样的社会中,怎样才能保障贵族阶级的既得利益,才是最重要的问题。
翻开《新元史》,它详细记录了蒙古帝国的法律,对于私有财产的保护力度,以及对侵犯私有财产的惩罚力度,可比现代社会要严厉得多。
比如说,持械抢劫者只要伤了人,无论他是否抢到东西,参与者一律处死;如果侥幸没有伤人,但抢到了二十贯以上的财富,首恶依然要被处死,其他人全部流放。
强盗持杖伤人,虽不得财,皆死。不伤人、不得财,断一百七,徒三年,但得财,断一百七,交出军。二十贯,为首者敲,为从者一百七,出军,不持杖伤人,造意为首下手者敲。——《新元史》·卷一百二·志第六十九
比如说,打架斗殴者只要伤了人,无论他是否有意为之,参与者一律处死;如果侥幸没有伤人,而是勒索敲诈,只要涉案金额达到四十贯以上,首恶依然要被处死,其他人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不曾伤人、不得财,断八十七,徒二年。十贯以下,断九十七,徒二年半。至二十贯,断一百七,徒三年。至四十贯,为首者敲,余人断一百七,出军。——《新元史》·卷一百二·志第六十九
或许有人会说:上述内容是蒙古帝国建立之后的成文法,在此之前未必存在。
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如果之前没有这样的法律,那么铁木真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创立这种法律。
想想秦国变法,也是由秦孝公任用商鞅,再经过不断巩固,最终深入秦人生活之中。要是蒙古帝国成立伊始就敢用严刑峻法管理国家,那只能证明铁木真不想混了,因为这种从极为宽松到极为严厉的突变没人能承受。
这是很好理解的事:我昨天还可以随便抢钱抢女人,今天只是打伤个人就要被处死?你觉得有多少人能服从这种突然出现的法律呢?
综上所述:铁木真创立法律,是在文字创造出来之后,对之前不成文法的一种追认,而不是他凭空臆造的。
也许有人会说:蒙古既然的法律是严刑峻法,为何还会在征战之时到处搞屠杀呢?
这就是内外的区别了。对内,蒙古喜欢用严刑峻法约束百姓;对外,那就是该怎么放肆就怎么放肆。以前在草原内斗时他们还有点人样,那是因为金国在身边窥伺,大家不敢放开手脚。可等到蒙古成了气候,那就是“天上地下,唯我独尊”了。
此为后话,简单一提。
这种法律条款,不但在现代人看来十分苛刻,就是在同时期的中原王朝看来,也是十分苛刻的。
草原的确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但这种弱肉强食更多发生在不同部族之间,比如说也速该抢亲和铁木真被抢亲,都是与蔑儿乞部发生的纠纷,不是乞颜部的内部矛盾。
如果部族内部也是一个小型的丛林世界,一眼不合就拔刀,谁拳头大谁吃得多,这种部族怎么留得住百姓呢?没有百姓,这部族要是不被灭掉,那才叫奇迹。
再具体点说,秦军是标准的虎狼之师,秦军也以野蛮残暴而著称,但从没听说过秦人内部是小型的丛林世界,更没有听说过秦国治安糟糕,因为秦国有严刑峻法。
我们都说草原世界血腥黑暗,这当然是事实。可只要我们对比一下春秋战国,立刻就会发现:春秋战国那段历史似乎也是血腥黑暗的,只不过披了一层礼仪的皮而已。
如果春秋战国的历史也处于史料极其缺乏的状态,那我们看到春秋战国历史的时候,主要关注点必然也是杀多少人,灭多少国。
也许有人会说,战国时期的确是各国相伐杀人盈野,但由于春秋时期礼乐还没有崩坏,所以还是一个很美好的时代。
事实真是这样吗?
说起齐桓公的时候,史书说他“并国三十五”;说起晋献公的时候,史书说他“并国十七,服国三十八”;说起秦穆公的时候,史书说他“并国十二,开地千里”;说起楚庄王的时候,史书说他“并国二十六,开地三千里”。
仅在这四位大佬执政期间,就灭掉了九十个国家,算上其他各国国君,说春秋灭国上百,应该不是什么夸张言辞。
如果这样的时代都是美好时代,那什么样的时代才是糟糕时代呢?
在草原世界,虽然没出现过周公旦这样的人物,也没有什么礼仪的概念,但严刑峻法同样可以起到类似的效果。
在严刑峻法的作用下,草原各部族内部的犯罪行为只会比我们现代社会更少,而不是更多,因为惩罚过于残酷。
最初,草原世界肯定也是遍地偷盗抢劫和杀人放火,大家都没什么安全感。但只要有一个大贵族带头高呼:我们要建立秩序!他必然会得到大多数人的相应,以血缘为纽带的部族就这样被建立起来。
等这样的部族数量越来越多的时候,草原上的资源争夺就将进入白热化阶段,那么部族与部族之间的争斗,就像春秋战国时期国与国之间的争斗一样,那就是标准的“鱼大吃虾、虾大吃鱼”。
这样的社会怎么可能没有战争呢?这样的社会怎么可能不血腥不黑暗呢?但要说其内部同样会血腥黑暗,那就不对了,因为这是两码事。
只要我们说清楚这个道理,就能明白一个事实:草原世界绝不是法外之地,既得利益集团绝不会让草原失控,否则他们的既得利益根本无法获得保障。
《元史》中还有这样的记录:如果有人打死了犯罪分子,不用承担法律责任。换言之,自卫反击的权力极大,不必有后顾之忧。
诸事主杀死盗者,不坐。诸寅夜潜入人家,被殴伤而死者,勿论。——《元史》·卷一百四·志第五十二·刑法三
大家可以设想一下:某国法律规定,遇到小偷或劫匪在行窃和抢劫时,受害人和路人均可拿起武器将其击毙。在这样的社会中,会有多少小偷或劫匪呢?
这样的法律好不好,我不想评价,我只是说:这种法律被执行之后,整个社会的治安环境必然会好很多。
或许有人会说,如果某个人的势力大到了根本没人敢管的程度,那么他在偷盗抢劫时,岂不是没人敢管?
从理论上来讲,这个说法当然是对的。可问题是,如果某个人的势力大到了根本没人敢管的程度,他又何必去偷盗抢劫呢?
对于这种人而言,有无数的方法可以合法掠夺财富,又何必放下身段去当一个贼头呢?那不是脑子进水了吗?
当然了,人上一百形形色色,坑爹的人肯定到处都有,但这种人通常都会被优先淘汰出局,我不想花费太多功夫来解释。
阶级固化的一大特征就是:如果你拥有足够强大的势力,那你早就被既得利益集团收编了;如果你想在阶级固化的社会奋斗成新的既得利益集团,那肯定在还未成型的时候就被消灭了。
正是由于草原世界的统治秩序从未瓦解过,严刑峻法也基本未失效过,所以草原世界的主角,通常都是贵族和贵族后裔,还有与之沾边的人,普通百姓基本上只能靠边站。
或许有人也不同意这个观点,因为蒙古帝国的一些开国功臣曾经是奴隶(比如说木华黎),他们的出身那么差,不也翻身了吗?
木华黎的出身的确差,但他是铁木真的奴隶,当然可以算“与之沾边的人”。
放在明面上说,木华黎的出身还不如普通百姓,但木华黎可以每天跟在铁木真身边,只要展现出自己的能力,自然就能获得铁木真的赏识和重用。
木华黎的上位,我们还可以用官僚和宦官来比较说明:官僚是读书上位的,论学识绝对秒杀宦官,论官位也比宦官高得多。但宦官能够经常接触皇帝,要是有事没事就给皇帝上眼药,这官僚还有机会被皇帝重用吗?
从这个角度来看,是宦官权力大,还是普通官僚权力大呢?
木华黎虽然可以受赏识受重用,虽然可以高官得做骏马得骑,但他的上限也到此为止,不可能更高了,这也是贵族社会的特征之一。
草原世界表面上混乱,实际上一直维持着秩序,并没有产生真正的混乱。
什么是真正的混乱?秦末、元末、明末和清末那才叫真正的混乱,原因就在于大量草根登上了历史舞台。
如果一个所谓的“乱世”,大部分逐鹿之人都是贵族或贵族的后代,那么这社会乱得也有限,因为贵族们的首要任务是保证自己的既得利益,其次才是和其他贵族竞争。
如果历史舞台上存在着大量草根,那么谁胜谁负大家心里一点谱都没有;如果没有这群草根出来搅局,无论谁胜谁负,社会都不会有太大改变(唐末例外,在此不细说)。
通过这样的对比,我只是想告诉大家,草原世界并没有大家所想像的那么乱,至少比起草根遍地的王朝末期要好得多。
草原争霸战的本质,就是不同部族的大贵族之间开始火并,和春秋战国时期不会有太大区别。在这种社会里,谁敢随便抢劫杀人,肯定是会受到严厉处分的。
如果草原世界的既得利益集团连这点保障都做不到,贵族政治和奴隶制度就随时可能瓦解。那样的草原,才是真正的乱世。
正由于草原争霸战并不是什么乱世,再加上强大的金国从旁窥伺,才使得草原初期的争霸战看上去很像黑社会抢地盘,所谓的人口和物资,都是该地盘上的附带收益而已。
草原世界的最大利益是什么?那就是军事、行政、立法和司法的权利。
只是因为草原世界的文字历史比较少,所以人们很难看清草原世界的历史,才对草原世界产生了误解,以为草原世界的人都是“一言不合就开干”的莽夫脾气。
其实,草原世界与世界各地的最初文明并无本质区别。简单地说,他们都是以奴隶制度和贵族政治为主导的社会。
在奴隶制度和贵族政治占主导的社会中,总能看到一丝民主政治的痕迹,其实这只是由于力量分布相对均衡,产生出来的多头政治格局而已。
如果我们能看清这个事实,自然就应该明白:草原世界的历史,与大秦帝国和罗马帝国建立前的东西方历史差不多,没必要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