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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宋朝的101个趣味问题(程民生论宋朝的)

有关宋朝的101个趣味问题(程民生论宋朝的)关键词:“从人欲”,宋朝,抑强扶弱内容提要:“从人欲”是民本思想的具体体现,历代统治者不同程度地实行,尤以宋代最为突出,理论上奉之为治国理念,行政上落实于多方面。宋儒认为“从人欲”是天命的要素、国家兴亡的首要条件和治理的前提,常以此劝谏皇帝。对此真正重视并实行的是宋仁宗。本着这一基本精神,宋政府历来推行抑强惠民政策,官员甚至以此为荣,与地主富户作斗争,以维护百姓的利益,以至于有士大夫为富室鸣冤叫屈。朝廷、士大夫似并非代表地主阶级的利益。“从人欲”落实到诸多方面,尤以社会保障、与民同乐、听取民众意见等方面为史所罕见。“从人欲”是有条件和节制的,否则会导致政教失常。理学家强调的“灭人欲”,与传统政治理念的“从人欲”中的“人欲”并非同一概念,但不免混搅。宋代的“从人欲”国策给人民带来宽松,是宋代社会经济、文化大发展的政治基础,值得赞扬。程民生(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开封475001)程民生,河

感谢程民生老师赐稿

原文载《河北学刊》2021年第1期

引用时请注明出处

论宋朝的“从人欲”

程民生

(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开封475001)

有关宋朝的101个趣味问题(程民生论宋朝的)(1)

程民生,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研究方向:宋代文化史。

内容提要:“从人欲”是民本思想的具体体现,历代统治者不同程度地实行,尤以宋代最为突出,理论上奉之为治国理念,行政上落实于多方面。宋儒认为“从人欲”是天命的要素、国家兴亡的首要条件和治理的前提,常以此劝谏皇帝。对此真正重视并实行的是宋仁宗。本着这一基本精神,宋政府历来推行抑强惠民政策,官员甚至以此为荣,与地主富户作斗争,以维护百姓的利益,以至于有士大夫为富室鸣冤叫屈。朝廷、士大夫似并非代表地主阶级的利益。“从人欲”落实到诸多方面,尤以社会保障、与民同乐、听取民众意见等方面为史所罕见。“从人欲”是有条件和节制的,否则会导致政教失常。理学家强调的“灭人欲”,与传统政治理念的“从人欲”中的“人欲”并非同一概念,但不免混搅。宋代的“从人欲”国策给人民带来宽松,是宋代社会经济、文化大发展的政治基础,值得赞扬。

关键词:“从人欲”,宋朝,抑强扶弱

有关宋朝的101个趣味问题(程民生论宋朝的)(2)

民本思想是中国政治思想文化中一个古老的观念,即人民是国家的基础。其中包括肯定民众的自然欲望,鼓励人们追求应得的利益,继而强调治理国家必须遵从民意,这一理念由统治者和知识分子归纳为“从人欲”。同时还有其他表达,如“从民欲”、“便民欲”、“同民欲”、“顺民心”、“顺民意”、“徇人心”、“徇民心”等,都是一个意思。

从历史记载看,“从人欲”最早的源头出自夏朝。《尚书·五子之歌》记述大禹之戒,开篇即云:“皇祖有训,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 本固邦宁。予视天下愚夫愚妇一能胜予。”告诫后代君主民众可亲近而不可小看,他们是国家的根本,根本牢固国家才安宁,甚至认为天下的愚夫愚妇都能对君主取胜。是为民本思想的基础。具体到“从人欲”概念,也出自《尚书》,《泰誓上》载:“人之所欲,天必从之。”是周武王在孟津大会诸侯准备伐商时所的舆论准备。把人欲、天意和统治联系在一起,人欲是首要的。以后的典籍中继承了这一理念。《周易》“坤下兑上”条的意思是:“坤顺,兑说也。上顺民心以说之,民亦顺上以说,其政令上下皆顺以说,上以是聚,下以是从,此合二体而言萃也”[1];“震下兑上”条云:“言圣贤在上,既得天下之悦豫,必皆乐而随之也。然谓之随者,兑上为说,震下为动,是圣贤动顺民心,则天下皆悦,乐而随之也。”[2]意思都是如统治者顺应民心,民众自然会跟随。春秋时的管仲直接指明:“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3]政务的兴废取决于是否顺民心。孔子的政治思想继承了以前的民本观,但没有明确的概念提出。其继承者孟子在这方面高出一筹,《孟子·尽心下》强调:“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离娄上》又云:“得天下有道 得其民 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 得其心 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 所欲与之聚之 所恶勿施尔也。”把人民放到第一位,国家和君主排在其后,是非常先进的理念。

在以后两千年的历史进程中,历代帝王大多对“从人欲”之说在理论上尊崇,在行动上有所缓急,其中以宋代最为积极。因事关重大,且未见专论,遂不揣冒昧,试鄙言俟教。

一、宋儒的阐发及君臣的互动

1. 宋儒的阐发与运用

“从人欲”一词,既是理论,也是实践;既是学术,也是政治。故而在宋代成为热词,为学界、政界广泛运用。概括而言,大体分三点。

其一,“从人欲”是天命的要素:“大抵合理义、顺民心、时至几得,则为天命。”[4]胡瑗也云:“圣人能以豫顺民心,又合乎时,虽天地之至髙至厚,尚亦不违。”[5]只要适时顺民心,天地之神也不违抗。

其二,“从人欲”是国家兴亡的首要条件:“且夫英雄崛起,将以成当世之大业,其道有三,而戕害其敌不与焉。一曰顺民心之所向以为已资,二曰据形势之地以为根本,三曰求当世之奇才以为任使。”[6]朱熹之父朱松有类似说辞:“自古天下国家兴亡有至计,而国势之强弱,兵力之盛衰,土地之开蹙不与焉。一曰顺民心,二曰任贤才,三曰正纲纪。”[7]林之奇云:“能顺民心之所欲者,而利导之,故能定天下难定之业,断天下难断之疑”[8]。只要顺应民意,就能成大业,解大惑。

其三,“从人欲”是治理的前提。司马光言:“夫为政在顺民心,苟民之所欲者与之,所恶者去之,如决水于髙原之上以注川谷,无不行者。”[9]程颐云:“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以厚民生为本,以安而不扰为本。”[10]南宋陈渊云:“古语有之,凡举大事,必顺民心,民心所向,天意从之。而得民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矣。”[11]顺民心即得到民心,办法就是按照民意制定政策,让民众富裕、安稳。范仲淹专作《政在顺民心赋》,特别有题注云:“明主施政能顺民欲”,赋中说道:

王者广育黔首 诞布皇明。阐邦政而攸叙 顺民心而和平。振穷恤贫 必俯从于众望;发号施令 实允协于群情。……以谓逆其民而理者,虽令不从;顺于民而化焉,其德乃普。…… 彼患困穷,我则跻之以富庶;彼忧苛虐,我则抚之以仁慈。于以见百姓为心,万邦惟庆。无一物不得其所,无一夫不遂其性。所以感其和气,所以谓之善政。故得上下欣合,莫闻不协之谋;遐迩悦随,每睹易从之命。岂不以政者为民而设,民者惟政是平。违之则事悖,顺之则教兴。乃古今之必重,实圣贤之所能。[12]

此赋为文学作品,虽没有提出新的理念,但从一个政治家角度,呼吁皇帝以顺民心为根本,具体就是恤民、富民、保民、安民,即爱护百姓,使之富裕安定。刘敞也作有《下令如流水赋(以令顺民心如流水矣为韵)》,[13]表明了宋人的强调。

“从人欲”既然如此重要,便成为宋代士大夫赞颂皇帝的常用词。如彭汝砺在《论饥疫乞罢上元放灯奏》中对宋神宗言:“臣知陛下有尧舜之仁爱恭俭,园圃无非时之游幸,倡优无过误之恩宠,一朝之乐,决非陛下之所固欲也,亦将同民欲而已。”[14]是具体的“同民欲”。王岩叟上书宋哲宗言:“伏惟陛下即位以来,上合天心,下从民欲”[15],是笼统的“从民欲”。苏籀赞宋高宗道:“故夫宵衣旰食,疚心焦思,无退托苟且之失,拯溺救焚,示天下以能有为,皆所以急民欲也。”[16]类似赞颂,不过是官样文章的阿谀之词,常用来作为铺垫用语和提醒皇帝遵守。

更多的情况是作为士大夫劝谏皇帝的一面大旗,直接向皇帝施加压力,迫使其接受臣民的劝谏,改正错误。如陈瓘借星变上奏宋徽宗指出:“《传》曰:‘人之所欲,天必从之。’决去奸佞,改用忠良,以合人心之所欲,天意得矣。臣故曰:革否为泰,转灾为祥,在陛下一念之顷耳。”[17]人心即天意,天变实际上是人欲的体现。南宋初期,御史中丞范宗尹在建康对宋高宗说:“陛下诚能侧身修行,以享天心,发政施仁,以从民欲,选将练卒,缮甲储粮,数年之后,以弱为强,孰曰不可。”[18]皇帝自己修身外,“从人欲”是复兴的首要条件。朱熹向刚即位的宋孝宗指出:“是宜于此三术屡省而亟图之,以顺民心,以答天意。以陛下之圣明,必将有以处此。”[19]蔡戡上书,希望宋孝宗“于立事用人之际,博采公议,俯徇人心,人心之所同,即天意之所在。能顺人心,则合天意,以此立事,何事不立,以此图功,何功不成,惟陛下所欲为耳。”[20]归根结底一句话:皇帝要顺从民欲,不可独断专行。

2.宋代皇帝的响应

“从人欲”等理论是臣民的愿望,是针对帝王而言的,任何帝王也不敢公开拒绝,至于能否实行,要看帝王的理解与开明程度。

宋代皇帝直接呼应“从人欲”者,史籍中最早有宋太宗。他在雍熙北伐后有诏令说:“朕昨者兴师动众,伐罪吊民,上顺天心,下从民欲,非谓贪其土地,乐在佳兵,诚以念彼生民,陷于异域。”[21]这是拉民欲的大旗,作雍熙北伐的虎皮。宋神宗在元丰六年(1083)的南郊赦文中提到:“朕承六圣鸿烈之休,御千载丕平之运……上顺帝心,下从人欲,广祖宗之遗泽,蒙天地之降康。”[22]显然是自我标榜。还有以此来粉饰自己即皇帝位者,如宋高宗:“朕勉从人欲,嗣有大器”[23],自己代表了民意。诸如此类,不过是利用而已,其实与人民并无直接关系,都是以皇帝为本,而不是以民为本。

真正重视、正面回应并实行的是宋仁宗。庆历四年(1044)三月,宋仁宗在迩英阁向大臣展示御书十三轴,凡列三十五事:“四曰真宗爱民……二十三曰从民欲……二十六曰哀鳏寡民……三十三曰罪已为民”[24]。显然,这是向大臣宣布其“从民欲”等治国纲领,包括爱民、抚恤鳏寡、人民的苦难归罪于已等,全面深刻地理解了古代圣贤的这一理念。皇祐年间,经筵官向宋仁宗讲《尚书》“大赉于四海而万姓悦服”时,他又一次表态:“王者为政,必顺民心。”[25]强调一个“必”字,进一步表明其立场。宋仁宗朝之所以成为宋朝最开明时期,是有此理论基础的。

二、抑强惠民政策的推行

“从人欲”既是朝政的起点,也是朝政的终点。宋代君臣虽已达成共识,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怎样顺从人民的愿望呢?这就牵涉到人民、士大夫(官僚地主)、国家三层关系的协调问题。过去总说朝廷代表着官僚地主利益,残酷剥削压迫人民,未免以偏概全,既不大符合传统的政治理念,也不大符合历史事实。至少在史籍的记载中可以看到,无论是宏观政策还是微观措施,宋政府总是在与官僚地主作斗争,以维护百姓的利益。他们深知,百姓利益是朝廷的根本利益所在。试举几例,以窥一斑。

宋仁宗时,宋祁上书提出一套向富豪强制借贷的理论和方法:

臣伏以摧豪强、惠小民,王者政教之美也。……臣愚以为,请自京师及天下应有物力人户,计直及钱一万以上者,官司明谕诏旨,使令百姓各指实自言有多少见钱及他物,实若干数目,先作簿抄上,然后官司普令十分中官借二分助军钱,……其所借到钱,于逐州县置彼处所出百货轻赍入京,付榷货务,减市贾收钱,仍别立库存贮,以备军需警急。如此钱梢有次序,乞朝廷下诏,普减天下租税三分至一年以下,以明国家损豪强、优力农、称物平施之义。[26]

其理论冠冕堂皇,把“摧豪强、惠小民”称作朝廷的德政善法。具体措施是向全国有万贯以上家产的富户强制借钱十分之二,然后减免天下租税十分之三,以优惠百姓。虽说是未能实行的书生意气,但其理直气壮地要均贫富,削弱大地主大商人的利益,减轻贫民租税的鲜明立场,是不言而喻的。

嘉祐五年(1060),朝廷设置了一个新机构:宽恤民力司:“自罢里正衙前 民稍休息。又诏诸路转运司、开封府界访衙前之役有重为害者条奏之;能件悉便利、大去劳弊者议赏。置宽恤民力司 遣使四出。自是州县力役多所裁损,凡二万三千六百二十二人。”[27]设立专门负责减轻民众负担的朝廷机构,在古代历史中是仅见的。

王安石变法的出发点是打击大地主、大商人的利益,维护百姓利益,从而达到富国强兵。如方田均税法针对大地主隐田逃税,减轻农民负担;免役法的目的是“通贫富、均财力”。[28]青苗法目的之一是打击高利贷者对农民的剥削。枢密使文彦博劝阻宋神宗说:“祖宗法制具在,不须更张以失人心。”宋神宗说:“更张法制,于士大夫诚多不悦,然于百姓何所不便?”文彦博答道:“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29]足见改革凸显了三方利益的不平衡,宋神宗不暇思索,维护的只是百姓利益,而无视士大夫利益。苏辙指责王安石道:“王介甫,小丈夫也,不忍贫民而深疾富民,志欲破富民以惠贫民,不知其不可也。”[30]可见其变法有均贫富的意图。尽管皇帝、宰相站在百姓一边,终因执行的官僚队伍从中作梗,新法的变质、失败也就不可避免了。

另一皇帝脱口而出的话,表达了与宋神宗同样的意思。元符元年(1098),宰相曾布报告说:“京师久雨,细民无以为生,当有以恤之。”宋哲宗说:“已再放房钱,五十以下皆放,仍放十日不妨,但大姓不悦尔,此不足恤。”[31]城市租房而居的升斗市民,多是小商贩、打零工者,一天不工作便没有收入,所以在淫雨绵绵的气候中要不断地免除其房租,否则就会被赶出室外。所谓大姓,就是靠房租为生的大房产主,即城市中的主户上层,皇帝并不在乎他们的利益,慷富户之慨以惠市民。及至宋徽宗朝,竭力救济贫弱之民,乃至于“贫者乐而富者扰矣。”[32]虽属少见,并不突然。

南宋的几项大的经济政策,本意多是抑强扶弱,打击削弱大土地所有者。经界法是丈量田地、重定税额的措施,理论基础是《孟子·滕文公上》:“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钧,穀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接续曾主要在北方实行的“方田均税法”,南宋朝廷针对官僚地主隐瞒田产、逃避赋税的行为,长期多次实行经界法,有利于均税增赋,有利于为普通农民减负。如朱熹所言:“此法之行,其利在于官府细民,而豪家大姓、猾吏奸民皆所不便”,因而称赞道:“窃见经界一事 最为民间莫大之利。”[33]底层农民至少在理论上是受益者。

南宋后期的公田法,也是从大土地所有者入手。景定四年(1263),殿中侍御史陈尧道等言廪兵、和籴、造楮之弊,提出的解决方案是:“乞依祖宗限田议,自两浙、江东西官民户逾限之田,抽三分之一买充公田。得一千万亩之田,则岁有六七百万斛之入可以饷军,可以免籴,可以重楮,可以平物而安富,一举而五利具矣。” 咸淳三年(1267),因临安粮价高昂,朝廷又“勒平江、嘉兴上户运米入京,鞭笞囚系,死于非命者十七八。太常寺簿陆逵谓:买田本以免和籴,今勒其运米,害甚于前。”至德祐元年(1275),公田法宣告失败:“公田最为民害,稔怨召祸,十有余年。自今并给佃主,令率其租户为兵。”[34]最后干脆把土地分给了租种的农民,条件是出人当兵救国。由于良田大多集中在权贵富室之家,底层农民田少而赋役重,既难以负担又所纳有限,导致政府财政入不敷出,无法应付日益增长的军费。于是强制征购超过政府规定数量的“逾限之田,抽三分之一买充公田”,即将超限农田的三分之一低价卖给官府,然后租给无地农民,收租以为军粮。后来甚至逼迫上户地主向临安运米,毫不客气地“鞭笞囚系”,因摧残过分,竟至于大半死亡。严酷打击的对象仍是大地主。

另一种更直接摧残富户的手段,是滥用籍没法,即动辄没收罪犯的全部财产。真德秀曾痛陈:“至若籍没之行,尤多滥及。盖有胥吏利其多赀而因以倾夺者矣 有闾巷平时睚眦而因以中伤者矣。夫估籍之祸,甚于刑诛。刑诛虽酷,痛止其身;赀财一空,尽室沟壑。今乃不量其重轻而骤施之,亦岂朝廷立法之本意耶。”[35]籍没法的随意多用,成为地方财政的生财之道,以至于在有的地方成为公害。有些地方官出于“正义”的动机,不以为错,反以为荣,认为这是“抑夺兼并之家以宽细民”之举,[36]故而理直气壮。如南宋后期,屡任地方官的吴渊,“所至好籍没豪横,惠济贫弱。”[37]籍没富豪财产以救济贫民,类似官方的“杀富济贫”,可谓不择手段。以至于朝廷经常下诏,抑制地方官擅自籍没犯罪富室的财产。

再看一具体措施。嘉熙四年(1240),朝廷下令各州郡强制人户缴税时纳一定比例的官会,“分为六限,每限半月”。袁甫上书指出其中存在的漏洞:“以臣观之,将来人户输纳不时,州郡必致申请,朝廷与之展限。恐限内先纳者,皆是畏谨及贫弱之人,违限不纳者,郄是顽梗及巨力之户。朝廷今者施行,正欲恤贫小。然究其流弊,反使强家滥被宽恩,而弱户先受督责,岂不倒行逆施耶。臣欲反此说而用之,令州郡先催形势有力之家,立定期限,不许申展,……则朝廷施行宽恩,可使贫小者沾被。”[38]可见朝廷推行此令的目的,是“正欲恤贫小”,针对的是缴税量大的富户,所以建议先从官僚地主开始,确保小民得到好处。

类似例子很多,不再列举。总之,宋政府许多政策的制定,是站在民众立场上的,至少出发点是力图惠民的。相应的是抑制官僚地主,因为他们盘剥农民,又偷税漏税,转嫁负担,既危害民众,也危害朝廷。有学者曾论及于此:宋代“富民与国家的博弈,主要是压榨与反压榨、侵扰与反侵扰、限制与反限制的斗争。”[39]朝廷打压官僚地主的意图如此明显,以至于士大夫常常为富室鸣冤叫屈,呼吁保护。如叶適言:“今俗吏欲抑兼并,破富人以扶贫弱者,意则善矣。此可随时施之于其所治耳,非上之所恃以为治也。”[40]出发点固善,只可地方官偶尔为之,不能成为皇帝依赖的手段。南宋中期有士大夫上书皇帝:“士大夫类曰抑强扶弱,而不知安富恤贫,亦所以为政也。”[41]从侧面证实朝廷、士大夫并非代表地主阶级的利益,而是维护民众的利益,有关政策是神圣化、常态化的。这也是宋代人民“只反贪官不反皇帝”的原因之一。

三、宋代官方 “从人欲”的社会实践

“从人欲”等理念,在宋代既然有具体的理论和治国方略,也落实到诸多方面,或者说诸多行为以“从人欲”的名义出现。

其一,祭祀。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祭祀是宋朝官民精神领域的头等大事。源自远古的神灵崇拜,早已深入人心,遍布城乡家户的祠神,主导着一方社会生活。有些民间祠神尽管官方并不信仰,仍按规定予以祭拜,目的在于遵从民俗。

袁甫解释过地方官为什么必须祭神:“人谓神祠似非甚急,殊不知为政之道,顺民心而已。阖城之人莫不尊敬信向,正当因人心而为之。”[42]既然全城百姓都尊崇神祠,官府就要尊重民俗,讨好百姓。苏颂在地方祭祀龙王庙时曾言:“爰狥民心,遵用祠法。灵泉甫曁,阴云遂兴。”[43]地方官到任三天,必遍祭诸神,逢水旱灾害更是不可缺少,“伏愿众圣储祥,五纬时叙,毕从民欲,以就岁功。”[44]成为州县官的职责之一。

地方官申请朝廷为本地寺庙赐额时,也打着这个招牌。如元祐年间知颍州苏轼奏:“臣伏见本州颍上县白马村,有梵僧佛陀波利真身塔院舍,约四五十间,元无敇额……欲望圣慈曲从民欲,特赐本院一勅额”[45]。赐额就等于该寺合法存在,受官府保护。皇帝对于州郡的有关请求,也是因此而批准。如宋孝宗在《浙江潮神顺济庙善利侯祈祷感应特加忠靖二字敕》中言:“矧惟涛江,近在寰内,而有司以报礼未称,将侈大之。用锡美名,以从民欲,神尚终惠,使世世享。”[46]按民众的愿望表彰祠神。

其二,区划调整。

宋代经常调整地方区划,以适应财政经济或军事等需要,主要还是为了便民。宋代农民纳税,都是运到州城官仓,对偏远县乡的农民来说运输成本很高。淳化二年(991),宋太宗将远离抚州的属县南丰独立,建为南昌军:“敕札抚州南丰县以为属邑,便岁输,从民欲也。”[47]南丰农民纳税的路途因此近了大半,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高邮县原属扬州,“狱讼输纳,赴诉远甚。国朝开宝三年建为军垒,从民欲也。”[48]单独建军后,报案、诉讼和缴纳税赋就不用远赴州城了,民众的意愿得到满足。

其三,听取民众意见。

顺从民欲,就需让人民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有关形式可分三类。

一是民间有较多的言论自由。宋真宗大中祥符末大旱,宰相王旦在下朝路上,“路由潘氏旗亭。有狂生号王行者在其上,指旦大呼曰:‘百姓困旱,焦劳极矣,相公端受重禄,心得安邪?’遂以所持经掷旦,正中于首。左右擒之,将送京尹。旦遽曰:‘言中吾过,彼何罪哉?’乃命释之。”[49]既动口又动手,但言之有理,言者无罪。

二是朝廷经常下诏面向全国求直言极谏,多有平民百姓上书。如康定年间 “时吏民上书者甚众”[50]。绍兴十八年(1148),宋高宗说:“近布衣上书,多言县令非理科率。朝廷自和议以后,未尝有取于民,可申严约束。”[51]不少百姓上书投诉地方官巧取豪夺,皇帝得知后要求朝廷对地方官严加约束。

三是在制定政策时主动征求民众意见。如宋太宗曾征求吏人的意见:“太宗留意金谷,召三司吏李溥等二十七人对崇政殿,询以计司利害。” 他们提出改进国家财政的71项措施,其中44项得到皇帝的立即采纳,19项需要三司官员进一步论证,只有8项不予采用,仅占11.2%;三司长官有决策甚至召集百姓讨论,如“将立茶法,召茶商数十人,俾各条利害。”[52] 熙宁年间,“其议财也,则商估、市井、屠贩之人,皆召而登政事堂”。[53]显然是宰相召集的征求意见会议。如此广开言路,不耻下问,集思广益,体贴民情,有利于政策的完善和接地气,以体现民意。

非但如此,笔者以往的研究证明,宋政府制度开明,政策宽松,加以人们的积极争取,宋人在很大程度上享受着各项正当的基本人权,民众的自由度之大,超出了我们的想象。[54]南宋后期,以至于形成民间政治力量:“三学之横 盛于景定、淳祐之际。凡其所欲出者 虽宰相台谏,亦直攻之 使必去权 乃与人主抗衡。或少见施行 则必借秦为喻 动以坑儒恶声加之 时君时相略不敢过而问焉。”[55]太学、武学、宗学的学生,积极议政,有着强大的舆论势力,被誉之为“无官御史台”[56],颇具威慑力。

其四,营建。

至道五年(999),朝廷在开封内城新开一座城门,宋太宗下诏曰:“重城阳位,通门肇开。特顺民心,以壮京邑。”[57]南宋后期,福建“寇盗扰攘”,兴化军的旧城墙頽圮殆尽,已丧失防守功能,一有警报,居民只好出城逃亡:“则老幼扶携,逃窜山谷,往来告病。士民陈状于漕司乞城筑,高厚各一丈五尺,环以池濠。前王知军准漕司指挥,令本军从民欲修筑。”[58]南宋初,宣州重建州学,“君子谓是役也,复古以从民欲,上副明天子往谐报政之德意”[59]。隆兴元年(1163),台州天台县在邑西的溪水上新建一桥,便于群众交通:“从民欲也。”[60]宋哲宗时,英州南山建了座众乐亭,也打着民意旗号:“古人云‘乐不若与众’,则斯亭之搆,非为己私有,皆所以从民欲也。”[61]是官方与民同乐的意思。可见无论什么建筑,都能以人民的名义营建,与“民欲”挂钩。

其五,政治斗争。

在政治斗争中,“从人欲”又变成攻击对方的有力武器,以王安石变法运动最突出。如反对派程顥直接对王安石说:“管仲犹能言出令当如流水 以顺民心,今参政苦要做不顺人心事 何耶? ”[62]元祐更化时,“二圣临御,顺民心之所欲相而相之,凡天下之所善于安石者,一洗而尽”[63],推翻新法是“从民欲”。刘安世得知朝廷任命吕惠卿为中散大夫、光禄卿、分司南京后,感到处分太轻,上书说这项任命“物议沸腾,舆情震骇。伏惟陛下初践宸极,务从人欲,以惠卿、蔡确之徒残民蠧国,辜负任使,为四海所疾,是以相继贬逐,屏之远方。”[64]要求顺从人欲,严惩吕惠卿等人。施政是否“从人欲”,成为对错的标准。

其六,官员人事。

官员在职务不符合自己愿望时,常常向皇帝请求改换任命,这些私情,也谓之人欲。如王质所言:“人之所欲,天必从之。天未尝拒私情也,顾其情如何,盖有以私而实公者”[65]。表面上是私情,实际上关系公务。所言的天,具体是指皇帝。

宋代官员常以水土不便为理由,挑选州郡任职。宋真宗曾与宰相讨论过此事:“上谓宰臣曰:‘群臣出任,受命之后,多以南北非便为诉。’向敏中曰:‘国家任人,岂容自便,当须厘革。’上曰:‘若所任非所便,则其心不安,心既不安,则何以久于其事?’王旦曰:‘俯从人欲,实由圣慈。中外素知,未可遽改也。’上然之。”[66]皇帝比宰相更宽厚,体贴下情,允许改任。如常州人胡宿,希望在离家乡近的地方任职,适逢相邻的苏州缺守,便提出请求,“伏蒙皇帝陛下大恢仁悯,深照丹愚,浚发天慈,下从人欲。藩城之任,既席厚恩”[67],结果如愿以偿。苏轼自称“以鱼鸟之质,老于江湖之间,习与性成”,先是请求出知颖州,不到半年又求改到扬州,“天从民欲,许择所安。”[68]都获得批准。

年老官员请求致仕时,总是强调“从人欲”。如欧阳修:“伏望皇帝陛下,特轸睿慈,俯从人欲,许还官政,俾返田庐。”[69]苏颂:“伏望皇帝陛下、太皇太后陛下天从人欲,海纳污流,谅不夺之至诚,降曰俞之大命。”[70]似乎用“从人欲”的名义,容易得到批准。

“从人欲”也用于请辞任命或恩典。如李纲辞免尚书右仆射时说:“与其覆餗而误国,曷若见险而乞身。再渎天威,冀从人欲。”[71]丞相虞允文辞郊恩表中也说:“伏望皇帝陛下寅畏以答天休,隆宽以从人欲”[72],希望皇帝尊重个人意愿。

其七,地方官施政。

地方官是“亲民官”,直接与民众打交道,具体落实朝廷“从民欲”的宗旨。所以,从理论上讲,朝廷首先在选任官员时就要“从民欲”:“古者分国建侯,以一国生民之命系于一君,得其人则一国之民安且治,不得其人则一国之民危且乱。故王者必顺民心,而建诸侯也。”[73]一般情况下,州县民众挽留地方官再任时,都会获得批准。陈襄知常州时,知无锡县事陈经因与本州推官邵琦是亲戚应回避,改任知婺州兰溪县。但陈经“公勤干敏,练达民政,事无大小,躬亲听断,无不曲尽人情”,“曲尽人情”也是“从人欲”的体现,故而多有善政,深得民心,无锡民众强烈要求他留任。陈襄便上书:“欲望朝廷俯从民欲,乞留本官终满此任。”[74]答应当地人民的要求,正是是名副其实的“从人欲”。

欧阳修道出地方官的两大准则:“州县之职,治有常法,而远方之俗,风土异宜。若夫上克奉于教条,下不违于民欲,惟勤与敏,乃克济焉。”[75]即尊奉条令,顺从民欲。至和初,常熟有寺院因僧杀人而关闭荒废,地方官“病其他习以为常,始议十方之名,请更于郡。郡守大卿吕公然其为,即符于邑,从民欲也。”[76]绍兴年间,官方在两淮荆襄招募游民垦田,“欲望将魏安行等措置事理与见行召人请佃及力田等旧法通同参酌,各从民欲施行。”[77]根据民意制定有关法令。咸淳二年(1266),朝廷更改输纳折帛的纸币关子和铜钱比例为“钱关中半”,各占一半,但建康府“民颇以见钱为艰。元年已从民欲,全纳关会,本府代解见钱,二年亦如之,共官省见钱二十万六千贯。”[78]官府体谅百姓缺乏铜钱,允许全部输纳关子,用官府铜钱代为上缴,为广大百姓解决了一大难题。

宋理宗时,四川地方官虞叔平是位循吏:“始守长宁,崇学校,缮官宇,甓修涂,矼四溪,清塩筴之弊,创贡士之宫,陶覆茅之卢。其守普也,缮馆城郭,皆为一新。其守蓬也,自学校至于桥梁,靡不毕举,而抑豪夺 戢谰辞,境内粛清,又以余力为池台,与民乐之。盖侯视荒茀必除,颠危必支,苟可以从民欲者,率勇为之。”[79]完美地践行了“从民欲”的初衷,为百姓作了许多好事、实事。

其八,社会保障。

最能体现宋政府“从人欲”的制度,是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制度。元朝史家对此赞不绝口:

宋之为治,一本于仁厚,凡振贫恤患之意,视前代尤为切至。诸州岁歉,必发常平、惠民诸仓粟,或平价以粜,或贷以种食,或直以振给之,无分于主客户。……京师旧置东、西福田院,以廪老疾孤穷丐者 ……英宗命增置南、北福田院,并东、西各广官舍,日廪三百人。岁出内藏钱五百万给其费,后易以泗州施利钱,增为八百万。……崇宁初,蔡京当国,置居养院、安济坊。给常平米,厚至数倍。差官卒充使令,置火头,具饮膳,给以衲衣絮被。州县奉行过当,或具帷帐,雇乳母、女使,糜费无艺,不免率敛,贫者乐而富者扰矣。……诸城、砦、镇、市户及千以上有知监者 依各县增置居养院、安济坊、漏泽园。[80]

如此大规模、较全面的措施和设施,对孤独老年人、乞丐、流浪的病患等,给与可说是无微不至的照顾。具体如“置居养院、安济坊、漏泽园,所费尤大。朝廷课以为殿最,往往竭州郡之力,仅能枝梧。谚曰:‘不养健儿,却养乞儿。不管活人,只管死尸。’盖军粮乏、民力穷,皆不问,若安济等有不及,则被罪也。”[81]制度性的竭力救助,可谓达到了极致。宋朝社会保障制度,是古代最完备的,既超越前代,也为后世所不及。对此学界已有论断:“宋朝的社会保障思想及实践也发生了有别于前朝的重要转变,由传统的重在救助灾荒转变为较为全面的社会保障。在宋朝,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社会保障法规体系、较为完善的仓储备荒体系和系统的福利设施,将社会保障的对象扩大到社会的所有阶层,保障手段的市场化与社会化实施丰富了社会保障的项目及经营方式。宋朝政府性的社会保障在中国古代史上的地位是空前绝后的。”[82]“官方的长期济贫机构在宋亡后约三百多年间没有进一步发展,反而萎缩”。[83]凸显了宋政府“从人欲”努力的非凡成就。

其九,与民同乐。

“从人欲”最好的行为之一,即与民同乐。这方面也是宋政府作的最好。

宋代开封的元宵灯会历史著名。陈元靓言:“唐中宗时,灯夕侈靡之甚,比于今兹十倍百倍。乃知本朝诸圣,特徇民心,与人同乐耳。故于旧制不废,亦未尝加新焉,非有意于自逸。” [84]宋朝延续举办灯会是为了“徇民心”,属于套话,但所言“未尝加新”显然错误,因为比唐代延长了两夜。乾德五年(967)宋太祖诏:“朝廷无事,区宇咸宁,况年谷之屡丰,宜士民之纵乐。上元可更增两夜,起于十四,止于十八。”[85]共五夜,以供民众纵乐,以营造和谐欢乐气氛,以图万众一心。地方政府还以此来安稳民心,如司马池任成都郫县尉时,“蜀人妄言戍兵叛,又传蛮人将入寇,富室急瘗金玉逃山谷间。县令闾丘梦松假他事上府,主簿称疾不出,池摄县事。会上元,乃张灯作乐,纵民游观,凡三夕,民心遂安。”[86]连续三夜的欢乐,消弭了人心的恐慌。

更可贵的是,每到春暖花开时节,开封的皇家园林金明池、琼林苑等,都向公众开放三十余天。周邦彦在《汴都赋》中赞道:“而此汴都,髙显宏丽,百美所具……上方欲与百姓同乐,大开苑圃。凡黄屋之所息,鸾辂之所驻,皆得穷观而极赏,命有司无得弹劾也。于时则有绝世之巧,凝神之技,悦人耳目,使人忘疲。”[87]广大民众在享受自然的奇妙之美、人工的精巧之美的同时,也会感受到政治的和谐之美,有利于拉近君民距离,消融官民对立。整个宋朝再也没有历史上“禁苑”的正式名称和作法,整个中国古代史中唯有北宋开放皇家园林。[88]

地方政府有同样举动。一般州郡都建有郡圃,也称州园,即定期公园:“都(郡?)有苑囿,所以为郡侯燕衎、邦人游嬉之地也。士大夫从官,自公鞅掌之余,亦欲舒豫,乃人之至情。方春百卉敷腴,居人士女竞出游赏,亦四方风土所同也。故郡必有苑囿,与民同乐。”[89]游玩休闲,乃人之常情,所以各州都应该有座公园,连位于三峡的穷小之邦归州,也有“郡中小圃”,“所谓圃者,崖上不能两亩,花竹萧然。”[90]而且都效仿皇家园林,州园于春季开放。如福州,宋代有“开花园”制度,时间是一个月:“宋时州园在牙门之西,谓之春台馆。岁二月启钥,纵民游赏,常阅一月,盖与民同乐之意也。”至明朝“今园已废,而宦游者亦无暇及于此。”[91]在成都,“每春月花时,大帅置酒高会于其下五日,纵民游观,宴嬉西园,以为岁事”[92]。长官按时开放西园,听任百姓游玩,成为习俗。

四、“从人欲”的限制与“灭人欲”兴起

源自先秦的“从人欲”,始终有一个限度,并非无条件地一味顺从。先儒有云:“政教失常以从民欲,亦所以乱。”[93]在政教失常情况下的“从民欲”,会导致社会动乱。如李觏言:“《洪范》曰:‘庶民惟星,星有好风,星有好雨,日月之行,则有冬有夏,月之从星,则以风雨。’谓众民所好不同,而君臣政治各有常法,不可失政教之常,以从民欲也。何者?善人少而恶人多也。明明后诚能谨令之所以出,则群心洗濯,知所适从矣。”[94]统治者不能听任出格的民欲 必须按纲常法令治国。陈亮也强调:“故《春秋》兼隐恶之义,从尊君之文,而人文于是大备,后世无以复加矣。过是以往,则人心无穷,不可以尽徇;而天下至众,不可以文欺也。故尧、舜、禹、汤驯而至于周道之文也。《春秋》之义,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者也。后世之欲行恩义于《春秋》之外者,徇人心而欺天下者也。”[95]凡事过犹不及,人民众口难调,根本无法一一顺从,从民欲而不能纵民欲,当然是为政之道,自然之道。民欲从否的判断依据,就是儒家的《春秋》大义,超出这个范围即逾距,就是欺世盗名,会引起混乱。宋儒胡瑗、倪天隐甚至有言:“历夏沿商,以及桀纣之世,民欲丛生,奸伪万状,礼隳乐缺,天下纷然。”[96]把暴君的腐败统治、礼崩乐坏、社会动荡等,都归之于民欲丛生,实在是定位不准,概念不清,有否定笼统人欲的倾向。

于是,应运而生了“灭人欲”之说。这一概念最早萌芽于《礼记·乐记》:“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即人受外物的诱惑而失去清净的天性,便会纵欲,从而丧尽天良。宋代理学家予以发挥,将“天理”和“人欲”相对立。李觏言:“养天性,灭人欲,家可使得孝子,国可使得忠臣矣。”[97]这是灭人欲的好处。二程以为,人心“蔽于人欲,则亡天德。”[98]朱熹概括道:“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99]进一步提出:“革尽人欲,复尽天理。”[100]照此看来 他们心目中的人欲就是万恶之源,谈何“从人欲”呢?

实际上,宋代不同语境、不同概念的人欲,有着很大的差别。朱熹对其所言的“天理”“人欲”有明确的界定,以饮食为例:“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101]自然健康的生活欲望是天理,人必须吃饭才能生存,而贪求美食享乐,才是应当摈弃的人欲。朱熹的门生陈淳又言:“疾而动曰躁,虚而乱曰妄,人之为言,大概不出此二者,皆人欲之所为也,故必禁之。”[102]狂言乱语也是应当禁止的人欲。简单地说,宋儒要灭的人欲是非份的贪欲等不良习气。朱熹被任命为知潭州后不愿赴任,在《辞免知潭州状》中说:“皆荷天慈俯从人欲。”[103]希望皇帝满足他的欲望,可见他的这个人欲是正常的人欲,属于天理。

要之 宋代的人欲有两种: 政治意义的人欲指人之常情和民意 哲学意义的人欲指非常言行和贪欲,也即抽象的人欲与具体的人欲。但是,“天理人欲同出一源”,“凡其直出者为天理,旁出者为人欲”[104]。如正常吃饭与追求美食,就是质的区别,关键在于适度与过度。正常的人欲是天经地义的,即要遵从的天理;不正常的人欲是大逆不道的,就要消灭。宋儒把好不容易抽象的天理与很不容易压抑的人欲对立,即理性与感性对立,高雅与低俗对立,降低了哲学意味,重返伦理学的藩篱。

宋代有时与天理并列的人欲,实际上仍是政治意义的人欲。如理学家张栻在担任经筵官时,教育皇帝要“宅心为万事之纲,修身为天下之本,上稽天理,下从人欲,见于行事者,皆至公务实而巳。”[105]在这个语境中,天理、人欲都是要遵从的,延续着传统的轨道。

宋代理学的“灭人欲”运动,没有否定传统的“从人欲”,但带来些概念混乱。及至后代,难免混搅。元儒胡震即言:“天下之事,变化虽无穷,其究则一也。使之从天理,则不可复从人欲;使之从君子,则不可复从小人。”[106]理论上把“从人欲”与“从天理”对立起来。到独裁皇帝明太祖朱元璋那里,便落实到制度上:“朕思古人之乐,所以防民欲。后世之乐,所以纵民欲。”要求礼部“制大成乐器以颁天下儒学”,使“诸生得以肄习,庶几可以复古人之意。”[107]他公然歪曲古人意图,强调“防民欲”,推行极端的专制统治,对政治意义上的“从人欲”起着阻击作用,是历史的反动。这与其愤恨孟子“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观点,以至于将其逐出配享孔庙是完全一致的。

结语

“从人欲”是民本思想的具体体现,历代统治者大多在理论上不同程度地遵守,尤以宋代最为突出。“从人欲”等理念,可大可小,可虚可实,可到处使用,可说可不说。在许多方面,我们看到宋人是又说又作。“从人欲”在宋代社会达成共识,理论上奉之为治国理念,行政上落实于多方面。就其言行考察,可看到有三种情况。一是理论与实践结合,真心实意地强调理论、倾心实践;二是当作冠冕堂皇的招牌,标榜自己或作为借口;三是歪曲利用,为不良作法遮羞。例如北宋末,“朝廷设法卖酒,所在官吏遂张乐集妓女以来小民。此最为害教 而必为之辞曰‘与民同乐’ 岂不诬哉。夫诱引无知之民以渔其财,是在百姓为之,理亦当禁,而官吏为之,上下不以为怪,不知为政之过也。”[108]如此无耻的行径,似乎只有打着“与民同乐”的招牌才好意思推出,实为坑民害民,属于走向反面的滥用、歪用。

“从人欲”是由皇帝、人民、官僚地主共同实践的,而三者之间有难以调和的矛盾,其中归根结底还是皇帝与人民之间的矛盾。人民是皇帝统治的基础,多少贫富决定着皇帝的权利大小,至少在形式上,君民利益一致。宋代皇帝在制定政策时,常常首先考虑民众利益,不惜官僚地主利益。但“从人欲”是从君主角度而言的,是抵制专制独裁的理论基础。而皇帝制度又不可避免地走向独裁,妄自尊大,蔑视人民意愿而一意孤行。“从人欲”的程度取决于皇帝的开明程度,由皇帝主导,人民是被动的。好在宋代没有暴君,最大的昏君宋徽宗却在社会保障方面作的最好。“从民欲”以帝王为本位,是一个原则性的统治术,“治民如牧羊”,[109]如主人放牧、照顾羊群,打击豺狼一样,专制制度下没有真正的“从民欲”,最多满足民众部分愿望,目的是维护统治的长治久安。只有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实现“从民欲”,才是真正的“从民欲”。但是,历史问题还应在历史范围评价,宋代的“从民欲”毕竟给人民带来宽松,促进了历史前进,无疑是宋代社会经济文化大发展的政治基础,值得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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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八,元祐六年五月庚申,第10956页。

[65] 王质:《雪山集》卷八《与赵丞相书》,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49册第427页。

[66]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八〇,大中祥符六年正月甲寅,第1816页。

[67] 胡宿:《文恭集》卷九《苏州到任表》,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088册第691页。

[68] 苏轼著,孔凡礼点校:《苏轼文集》卷二四《扬州谢到任表二》,第695页。

[69] 欧阳修著,李逸安点校:《欧阳修全集》卷九三《亳州乞致仕第一表(熙宁元年春)》,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1388页。

[70] 苏颂著,王同策、管成学、颜中其等点校:《苏魏公集》卷四二《(乞致仕)第三表》,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625页。

[71] 李纲著,王瑞明点校:《李纲全集》卷六○《辞免尚书右仆射第二表》,长沙:岳麓书社2004年版第647页。

[72] 吕祖谦编著,黄灵庚、吴战垒主编:《吕祖谦全集》卷二《为虞丞相作辞郊恩表》,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23页。

[73] 陈襄:《古灵集》卷一一《易讲义》,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093册第585页。

[74] 陈襄:《古灵集》卷六《知常州乞留陈经不对移任满状》,第1093册第537页。

[75] 欧阳修著,李逸安点校:《欧阳修全集》卷八一《著作佐郎卢革潘泳等磨勘改官制》,第1167页。

[76] 孙应时纂,鲍廉增补,(元)卢镇续纂:《琴川志》卷一三《胜法禅寺新十方记》,《宋元方志丛刊》,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282页。

[77] (清)徐松辑,刘琳,刁忠民,舒大刚、尹波等校点:《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之四一,第5972页。

[78] 马光祖修,周应合纂:《景定建康志》卷一四《建康表》,《宋元方志丛刊》,第1515页。

[79] 魏了翁:《鹤山先生大全集》卷五○《邛州白鹤山营造记》,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72册第569页。

[80] 《宋史》卷一七八《食货志上六》,第4335、4338、4339页。

[81] 陆游撰,李剑雄、刘德权点校:《老学庵笔记》卷二,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27页。

[82] 张文:《宋朝社会保障的成就与历史地位》,《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4年第1期。

[83] 梁其姿:《施善与教化:明清的慈善组织》,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7年版第27页。

[84] 陈元靓:《岁时广记》卷一一《徇人心》,《丛书集成初编》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10页。

[85] (清)徐松辑,刘琳,刁忠民,舒大刚、尹波等校点:《宋会要辑稿·礼》五七之二七,第2000页。

[86] 张镃:《仕学规范》卷一五《莅官》,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875册第82-83页。

[87] 吕祖谦编,齐治平点校:《宋文鉴》卷七,周邦彦:《汴都赋》,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91、94页。

[88] 程民生:《北宋汴京“园林绿政”的创举与历史贡献》,《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17年第1期。

[89] 谈钥:《嘉泰吴兴志》卷一三《苑囿》,《宋元方志丛刊》,第4739页。

[90] 范成大撰,孔凡礼点校:《范成大笔记六种·吴船录》卷下,北京: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221页。

[91] (明)黄仲昭:《弘治八闽通志》卷三《风俗》,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87年版第163页。

[92] 吴师孟:《重修西楼记》,傅增湘原辑,吴洪泽补辑:《宋代蜀文辑存校补》,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471页。

[93](汉)孔安国、(唐)孔颖达撰,(唐)陆德明注释:《尚书注疏》卷一一,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4册第254页。

[94] 李觏著,王国轩校点:《李觏集》卷一八《安民策第六》,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77页。

[95] 陈亮著,邓广铭点校:《陈亮集(增订本)》卷四《答问》,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45-46页。

[96] 曾枣庄、刘琳主编,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编:《全宋文》卷一一一八,倪天隐:《周易口义发题》,第51册第355页。

[97] 李觏著,王国轩校点:《李觏集》卷一三《教道第一》,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12页。

[98] 程颢、程颐著,王孝鱼点校:《二程集·河南程氏遗书》卷一一《师训》,第123页。

[99] 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卷一二《持守》,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07页。

[100] 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卷一三《力行》,第225页。

[101] 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卷一三《力行》,第224页。

[102] 陈淳:《北溪大全集》卷二○《言箴解》,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68册第660页。

[103] 朱熹著,郭齐、尹波点校:《朱熹集》卷二三《辞免知潭州状二》,第969页。

[104] 朱熹著,郭齐、尹波点校:《朱熹集》卷五九《答赵致道》,第3079页。

[105] 李心传辑,朱军校:《道命录》卷八《南轩先生张宣公谥议》,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版第96页。

[106](元)胡震:《周易衍义》卷一一《巽下乾上》,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23册第709页。

[107](明)黄光升:《昭代典则》卷九《太祖高皇帝》,扬州: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7年版第51-52页。

[108] 杨时撰,林海权校理:《杨时集》卷一○《语录一·六十三》,北京:中华书局2018年版第264页。

[109] 孙觌:《鸿庆居士集》卷二五《沈友直开封府刑曹掾》,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35册第2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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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潘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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