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灵车出殡的音乐(生命终结的歌唱)
古代灵车出殡的音乐(生命终结的歌唱)挽歌由乐曲和歌词两部分组成,最初可能没有一定之规,挽歌制度化以后,其歌词自然不能马虎,在魏晋时期,便出现了文人写挽歌诗的情况。比如曹魏文学家缪习有《挽歌》一首,西晋陆机有三首。南北朝时期,文人专为王公贵戚、亲朋好友贡献挽歌诗,或受命、受他人之托写作挽歌诗,则渐成一种传统。白居易雕像从文献记载来看,上流社会葬礼中用挽歌,至迟始于汉武帝时期,所谓“《薤露》送王公贵人;《蒿里》送士大夫庶人。使挽柩者歌之,世亦呼为挽歌”。至东汉,挽歌已成为朝廷丧葬礼仪之一。明帝母亲阴丽华崩逝,女侍史官三百人“引棺挽歌”,皇太后葬礼用挽歌正式成为礼制。魏晋南北朝时期,挽歌在丧葬礼仪中的规范逐渐细化。到了唐代,挽歌制度已经相当完善,中央有专门掌管挽歌的机构——鸿胪寺司仪署。其仪式的组织也有定制,有挽车、挽士、挽郎、品官、代哭等各司其职的人员。死者身份不同,挽歌的人数也不同。比如九品以上,挽歌一十六人;三品以上,挽歌三
挽歌的起源白居易之弟白行简,有一篇著名的传奇小说《李娃传》,写荥阳郑生与妓女李娃历经磨难,终于圆满结合的故事。其前半段的情节为:郑生到长安应举,居住在位于皇城西的布政坊,一次访友途中,在平康坊见到李娃,为其美色吸引,与其同居一年,钱财耗尽后,被设计抛弃,辗转流落入凶肆,以唱挽歌为生。
古代出殡时,灵柩需要有人在前面用绳索或白布牵引,叫“执绋”。所谓“挽歌”,就是这些人所唱之歌,边行边唱,目的是为了助哀。而按晋代司马彪的说法,挽歌最初还有一个作用:“引绋所以有讴歌者,为有人用力不齐,故促急之也。”也就是为了协同使劲,统一步调,可以理解为平常所说的“号子”。
87版红楼梦秦可卿葬礼中的执绋场面
挽歌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左传•鲁哀公十一年》记载,吴子伐齐,“将战,公孙夏命其徒歌《虞殡》”。这个《虞殡》,就是送葬的歌曲。公孙夏命兵士唱《虞殡》,意在表明必死之心。
挽歌的制度化从文献记载来看,上流社会葬礼中用挽歌,至迟始于汉武帝时期,所谓“《薤露》送王公贵人;《蒿里》送士大夫庶人。使挽柩者歌之,世亦呼为挽歌”。至东汉,挽歌已成为朝廷丧葬礼仪之一。明帝母亲阴丽华崩逝,女侍史官三百人“引棺挽歌”,皇太后葬礼用挽歌正式成为礼制。
魏晋南北朝时期,挽歌在丧葬礼仪中的规范逐渐细化。到了唐代,挽歌制度已经相当完善,中央有专门掌管挽歌的机构——鸿胪寺司仪署。其仪式的组织也有定制,有挽车、挽士、挽郎、品官、代哭等各司其职的人员。死者身份不同,挽歌的人数也不同。比如九品以上,挽歌一十六人;三品以上,挽歌三十六人。同时,对于挽歌的使用,更是成为丧葬礼仪的一个重要环节。唐代宗死后,颜真卿担任礼仪使,为治丧事之需曾作《元陵仪注》,将代宗安葬时的礼仪叙述得非常详尽。其丧葬过程有20个环节,而挽歌被用在第15的“葬仪”这个环节举行。
宋代基本沿袭唐制。元代贵族由于丧葬习俗与汉族不同,讲究“不封不树”,挽歌之制被摒弃。之后的明清两代也未再恢复,挽歌之制就此消亡。
白居易雕像
挽歌诗挽歌由乐曲和歌词两部分组成,最初可能没有一定之规,挽歌制度化以后,其歌词自然不能马虎,在魏晋时期,便出现了文人写挽歌诗的情况。比如曹魏文学家缪习有《挽歌》一首,西晋陆机有三首。南北朝时期,文人专为王公贵戚、亲朋好友贡献挽歌诗,或受命、受他人之托写作挽歌诗,则渐成一种传统。
唐宋以来,文人为亡人奉献挽歌诗的现象,更加普遍。如杜甫、白居易、刘禹锡、韩愈、欧阳修、苏轼、王安石、陆游等著名文人,都写过挽歌诗。甚至皇帝也写挽歌诗,比如卫国文懿公主死后,唐懿宗“素所爱,自制挽歌,群臣毕和”。文懿公主出葬时,懿宗又“诏百僚为挽歌辞”。在这一时期,皇室有人员去世,皇帝往往会下诏,令官僚作挽歌诗,所以才出现了文臣们竞相赋写挽歌的现象。
挽歌诗的创作目的,绝大部分都是拿来由挽郎歌唱,配合举行葬礼。但是在唐代,也有一部分挽歌诗的创作目的与现实的葬礼没有关系。唐代士人要想进入仕途,除了参加科举,还可以向达官贵族献赠文章,显示才华以期获得援引,很多著名的文人如杜甫、李白、孟浩然等都有过这样的经历。献赠的作品体裁多样,内容以拍马屁献媚最为常见。然而也有一些人,不走寻常路,以献赠挽歌诗为手段。代宗宝应年间的郑丹就是如此,唐人高仲武编辑的《中兴间气集》记录了郑丹的两首献赠挽歌诗《玄宗至道大圣大明孝皇帝挽歌》和《肃宗文明武德大圣大宣孝皇帝挽歌》。诗前有一段编选者所加的关于这两首诗的写作缘由:
丹诗剪刻婉密。宝应中,献二帝两后挽歌三十首,词旨哀楚,得臣子之致,虽不及事,朝廷嘉之。解褐任蕲州录事参军。今选尤者,列于此集。
所谓“二帝”,从时间及两首诗来看,显然是指玄宗和肃宗。文中说他三十首挽歌“不及事”,也就是说这三十首挽歌诗并不是作于二帝丧礼举行的前后,不像一般挽歌与丧礼之间具有共时性特点。郑丹这么做,就是拿来当入仕的敲门砖。朝廷可能也需要这样的文人来文过饰非,所以给了他个蕲州录事参军的官职。当然,像郑丹这么做,又这么幸运的人,是极其稀少的。
唐玄宗影视形象
民间职业挽郎的出现生与死是人一生中最重大的两件事,挽歌不只盛行于古代上层社会,民间一样流行。至迟在东汉,民间丧葬仪式上,就已经有挽歌这一仪式。因为挽歌的歌唱有一定的艺术性或技术性要求,并非平常人就可以,所以催生出一个以唱挽歌为生的职业——挽郎。北魏杨炫之《洛阳伽蓝记》卷四:“有挽歌孙岩,娶妻三年,不脱衣而卧。”这是如今可知最早的挽郎。
在唐代,出现了凶肆,就是出售、租赁丧葬用品,提供丧葬服务的店铺。这样的店铺中,就有挽郎。开篇所述《李娃传》中郑生,就是在长安东凶肆中当挽郎。而且从这篇传奇小说中可以看出,当时各凶肆已出现竞争的情况,挽郎会唱挽歌一决高低。
宋元以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繁荣,社会各类职业划分更趋细密和成熟,远非前代可比,挽郎作为一种特殊职业也比此前更成熟。“棺材出了门,讨挽歌郎钱”,已经成了民间谚语(意谓为时已晚,自找晦气),《水浒传》第二十一回:
我便先还了你招文袋这封书,歇三日却向你讨金子,正是“棺材出了,讨挽歌郎钱”!
清初李渔《连城璧》中也有这句谚语。这句谚语的出现,必然是挽郎已成为百姓所熟知的职业。吴敬梓的《儒林外史》从很多方面反映了清中叶时的社会风习,小说第二十六回写到鲍文卿葬事时,有云:“这里到了出月初八日,做了铭旌。吹手、亭彩、和尚、道士、歌郎,替鲍老爹出殡,一直出到南门外。”这里的“歌郎”,也就是挽郎。很显然,虽然元明清三代上层社会不再有挽歌之制,但民间丧葬中依然广为流行。
结语挽歌,本是借助声音这个媒介,表达对死者的哀悼。从汉武帝以后,逐渐成为上层社会礼仪制度的一部分,挽歌也有了三六九等,成为个人身份等级的标志之一。也正是因为上层社会的接纳,催生了中国古代特殊的哀挽文学,从挽歌诗,到挽词,再到挽章和挽联,其实皆源于挽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