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末期历任巡抚有哪些?为什么要撤销广东巡抚
清朝末期历任巡抚有哪些?为什么要撤销广东巡抚一首先,广东巡抚的撤销,发生于公元1905年。但是,在此之前,光绪皇帝已经有撤销广东巡抚的计划了。光绪二十四年七月十四日(公元1898年8月30日),戊戌变法已经开始。彼时,光绪皇帝发布上谕,以湖北、广东、云南三省督抚同城,所以决定撤湖北、广东、云南三省巡抚,该三省均以总督兼管巡抚事宜。由此,光绪皇帝裁撤广东巡抚的理由非常简单,就是因为广东巡抚和两广总督的衙门,都在广州这个地方,属于督抚同城的情况。在此基础上,这就好比一个县有两个县令,自然会发生矛盾,乃至于互相掣肘。在光绪皇帝看来,广东巡抚和两广总督职能的重叠,不仅降低了效率,也会带来一定程度的内耗,因此,撤销广东巡抚后,两广总督可以兼领广东巡抚原先的职责。
在清朝时期,巡抚和总督,都是封疆大吏。其中,广东巡抚全称巡抚广东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广东巡抚为文官从二品,加侍郎衔正二品。当然,在广东巡抚之上,还有两广总督这一官职。清朝两广总督的正式官衔为“总督两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总管广东、广西等地的大小事务。
就两广总督来说,原本的官职品级为正二品,但是,乾隆十四年例授都察院右都御史,乾隆四十八年例授兵部尚书。所以,在清朝中后期,两广总督一般是从一品的官职品级,从而高于广东巡抚。不过,在清朝末期,慈溪太后却选择撤销了广东巡抚,并保留了两广总督。那么,问题来了,慈禧太后为何要这么做呢?
一
首先,广东巡抚的撤销,发生于公元1905年。但是,在此之前,光绪皇帝已经有撤销广东巡抚的计划了。光绪二十四年七月十四日(公元1898年8月30日),戊戌变法已经开始。彼时,光绪皇帝发布上谕,以湖北、广东、云南三省督抚同城,所以决定撤湖北、广东、云南三省巡抚,该三省均以总督兼管巡抚事宜。由此,光绪皇帝裁撤广东巡抚的理由非常简单,就是因为广东巡抚和两广总督的衙门,都在广州这个地方,属于督抚同城的情况。
在此基础上,这就好比一个县有两个县令,自然会发生矛盾,乃至于互相掣肘。在光绪皇帝看来,广东巡抚和两广总督职能的重叠,不仅降低了效率,也会带来一定程度的内耗,因此,撤销广东巡抚后,两广总督可以兼领广东巡抚原先的职责。
二
不过,伴随着戊戌变法的失败,撤销湖北、广东、云南三省巡抚的方案,自然没有得到长期的执行。当然,或许慈禧太后也发现了督抚同城所带来的矛盾,于是就发布懿旨,要求朝中大臣商量能否撤销广东巡抚,而保留两广总督。对此,不少清朝大臣认为:督抚都是朝廷重臣,而且各有职守,总督重在典兵,巡抚重在吏治,所以巡抚和总督并存的制度是比较完善的,不应该撤销。
况且,在两广总督和广东巡抚之间,可以互相牵制,避免一家独大的情况出现。在清朝时期,尽管总督的官职品级相对较高,但是,总督与巡抚并没有规定明确的隶属关系,总督与巡抚向朝廷央奏报往往是双方联名上报。并且,一旦出现总督与巡抚意见不同时,往往巡抚不听总督的,总督管辖不了巡抚。
三
正是因为督抚之间的互相牵制作用,促使慈禧太后发布懿旨,恢复湖北、广东、云南三省巡抚旧制。不过,到了光绪三十一年六月十七日(1905年7月19日),在慈禧太后的安排下,清朝朝廷最后一任广东巡抚张人骏署山西巡抚。不久之后,清朝正式裁广东巡抚缺,以两广总督兼管广东事务。那么,问题来了,为何到了公元1905年,慈禧太后又撤销了广东巡抚呢?
对此,在不少历史学者看来,这是因为此时的清朝,已经病入膏肓了。对此,慈禧太后,也希望做出一点改变,以此拯救清朝。并且,在清朝末年,总督和巡抚之间的争斗更加激烈了。加上广东巡抚和两广总督远离清朝都城所在地,所以,慈禧太后不希望看到这一情况持续下去了,干脆就裁撤了广东巡抚。
四
最后,并且,到了清朝末年,朝廷对地方上的控制力越来越弱,正如同唐朝中后期一样,已经逐渐控制不住拥兵自重的节度使了。于是,慈禧太后下令撤销几省巡抚,就是要试探自己的远程控制力还有多少。在此基础上,张人骏成为清朝最后一任广东巡抚。张人骏十九岁考中同治甲子科举人.二十三岁考中同治戊辰科进士。历官同治、光绪、宣统三朝。在广东巡抚张人骏调任山西巡抚后,岑春煊以两广总督的身份,兼领原先广东巡抚的职责。
在清朝末年,岑春煊同样是一方重臣。公元1900年,岑春煊护送慈禧太后和光绪帝至西安,因功擢陕西巡抚,次年任山西巡抚。在此之后,岑春煊后署理四川总督,旋署两广总督,与直隶总督袁世凯并称“南岑北袁”。当然,对于慈禧来说,在清朝末年裁撤广东巡抚之举,并未能阻挡清朝灭亡的历史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