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真有凌迟处死吗?清朝最后一个被凌迟的罪犯
清朝真有凌迟处死吗?清朝最后一个被凌迟的罪犯凌迟作为法定死刑的最早文字记录是出现在五代十国时期的辽国。《辽史·刑法志》记载:“死刑有绞、斩、凌迟之属。”因为这种刑罚太过残忍,有违天理,所以得不到国家法典的支持。春秋时期吴国名将伍子胥得罪夫差,被处以残酷的“磔”刑。这种刑罚是先将犯人头颅砍下,后将其四肢砍断,公之于众,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也有史书记载,伍子胥是自杀而亡)后来到了商鞅变法时期。出现了把犯人剁为肉酱的“菹醢”。又经过数百年的发展,南北朝后期的东魏,残酷嗜血的高氏家族动辄就把与自己作对的人“轻刀脔割”处死。
1905年5月10日上午,北京菜市口人头攒动,一个横行京津地区的恶棍,将要在这一天接受凌迟。当时剐刑(凌迟处死)已经久不使用,而且《大清律》上也无凌迟行刑的具体条款,所以执行者草草地了结了这条恶棍。
据说行刑时,北京久旱无雨,但这个恶棍死后,北京城突然电闪雷鸣、大雨倾盆,围观百姓都纷纷高呼:老天爷开眼收了这个恶魔。
而这个恶棍,也是中国封建历史上最后一位受到凌迟处死的罪犯。
凌迟是中国封建史上最惨无人道的一种酷刑,它起源于春秋早期。当时各诸侯国为提高公信力,发明创造了多种酷刑,凌迟就是其中一种。
春秋时期吴国名将伍子胥得罪夫差,被处以残酷的“磔”刑。这种刑罚是先将犯人头颅砍下,后将其四肢砍断,公之于众,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也有史书记载,伍子胥是自杀而亡)
后来到了商鞅变法时期。出现了把犯人剁为肉酱的“菹醢”。
又经过数百年的发展,南北朝后期的东魏,残酷嗜血的高氏家族动辄就把与自己作对的人“轻刀脔割”处死。
因为这种刑罚太过残忍,有违天理,所以得不到国家法典的支持。
凌迟作为法定死刑的最早文字记录是出现在五代十国时期的辽国。《辽史·刑法志》记载:“死刑有绞、斩、凌迟之属。”
凌迟来自于汉语对契丹语“腐割”的音译,它的意思取自《荀子·宥坐》中的“陵迟”。就是让行刑过程如同逐渐升高的山坡,让犯人缓慢地、极其痛苦地死去。
宋仁宗赵祯执政时,西南巴蜀一带经常有当地乡民打劫过路客商,并残忍地将其杀害,抛尸荒野。
《宋史·刑法志》:“凌迟者先断其肢体,次绝其吭(咽喉),当时之权法也。”
宋仁宗怒不可遏,捉住凶手后将他们全部凌迟处死。(如闻荆湖杀人祭鬼,自今首谋若加功者,凌迟、斩!)
宋神宗时期,各地政府开始滥用凌迟。大诗人陆游就曾经在《渭南文集》中明确记述:“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感伤至和,亏损仁政。”
到了明代,朱家皇帝认为凌迟太过残忍,不近乎人情,规定只有那些罪大恶极的犯人才能使用凌迟。
明朝末年,一代名将袁崇焕于公元1630年被崇祯皇帝下令凌迟处死。行刑者用渔网罩住袁崇焕的身体,在其身上剐了3543刀。
公元1639年,郑鄤得罪内阁首辅温体仁,以贪污罪名被凌迟处死,他同样被割了3500多刀。
值得一提的是,宋朝与明朝的凌迟执行标准不一样。宋时的“寸磔”八刀(脸部、四肢、生殖器、胸腹、砍头)到120刀;明朝时,演化成了后世被称为“千刀万剐”的数千刀之刑。
清代皇帝大兴“文字狱”,再加上太平天国、白莲教等民间叛乱不绝,使得凌迟刑罚屡见不鲜。
据说,翼王石达开被捕后就遭凌迟处死。他的部下忍受不了凌迟的残酷,惨叫声络绎不绝。石达开尽管血流全身,却对部下们说:“就不能忍一忍吗?你们要想想如果我们能抓到他们(清廷官员),不也是这样吗?”
同治二年4月27日(公元1863年6月13日),英国人创办的《华北先驱周报》详细刊登了清军是如何临时处死太平军俘虏的。
由于这段文字记载太过血腥,就不全文摘抄,大致意思是:这些太平军俘虏有老有少,身体遭受活剐后,脑子居然还很清醒。
若是有些良心的刽子手,则会减少他们的痛苦,尽量提前结束俘虏的性命。可大部分刽子手却是铁石心肠,百般欺辱这些太平军俘虏。有的罪犯甚至能活三天,遭受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后才离开人世。
公元1866年2月,英国驻华公使Thomas Francis Wade向大清国总理衙门递交了一封《促请清廷废除凌迟酷刑》的帖子。
清廷不敢得罪洋人,就与Thomas Francis Wade达成协议:今后只对那些罪大恶极的犯人处以凌迟。
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晚清政府批准了沈家本拟定的《删除律例内重法折》,决定永久废除凌迟、枭首等酷刑。
那中国封建历史上最后一位受到凌迟处死的罪犯,又是谁呢?他到底犯下了什么滔天罪行?
此人名叫康小八,原姓吴,名天心,因为头发稀少,有人称呼他为“吴秃子”。死的时候大约40岁左右,出生于天津,因为早年过继给北京东皇庄的康家,后改姓康。
据民间野史记载,康小八武艺高强,脚底板长有黑毛,能飞檐走壁,行动极其敏捷,且善使双枪,枪法精准。
但和尚云祥一同擒获康小八的马玉堂大师曾经说过,康小八并没有戏剧里说的武功高强,其最大的倚仗就是一把日本造的左轮手枪。
康小八天不怕地不怕,在清朝末年犯下了不少大案。他抢劫过外国商人,绑架过北京、天津当地的土财宝主,甚至还经常奸污良家妇女。
总之,康小八在北京、天津两地到处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光绪皇帝下旨让五城练勇在规定时间内将其捉拿归案。(五城就是五城察院,负责东西南北中五城的治安、诉讼、抓贼等事情,类似于现在的公安和法院)
康小八预感到情况不对,他琢磨着准备干一票大的,然后再逃出北京城。
但上天有好生之德,好色的康小八与老相好缠绵时放松了警惕,被五城练勇捉拿。
当时康小八被抓的消息登上了各大报社头条,慈禧也从下人的嘴里听说了康小八的故事,于是想亲自见一见。洋人一直说清政府是野蛮政府,居然还有凌迟这种酷刑。所以慈禧本来想在康小八身上做文章,彰显文明之邦。
慈禧和颜悦色地问道:“康小八,你可知罪?”
康小八如果认罪,可能慈禧就不会对他凌迟了。但岂料康小八也是个狠人,直接大骂慈禧是老妖婆。旁边站着那么多的大臣,康小八这样骂自己,慈禧岂能忍?于是下旨,将其凌迟。
后来在北京菜市口被处以凌迟,在行刑过程中,他一声没吭,旁边一个监刑官觉得他硬气,让人用钢针捅了他心脏,迅速结果了他,而他也成为了清朝最后一位受到凌迟处死的刑犯。
关于康小八还有一桩趣事,真实性不高,大家姑妄听之。
康小八被处决后,头颅被提到行刑官面前。这时,已经死去的康小八眼睛突然翻转过来,颈部的鲜血喷涌而出,吓坏了监斩官。不久,这位监斩官突然发了癫痫病,官也不做了,就回老家休养。
监斩官回到老家后,常常看到康小八头颅狰狞的样子,最后吞鸦片自杀。
凌迟、砍头、绞刑,不一而足,都是为了彰显法纪,国威对犯罪之人的惩戒手段,进一步显示法纪纲常的严肃性,以巩固统治。
朱元璋对贪官污吏用以剥皮实草,做以人形,佈以县衙大堂,闹市街巷,用以警示世人,比凌迟还要残酷血腥百倍。
现时,死刑仍见于各国的刑法中,但只是对极恶的杀人、放火、投毒分子才处以死刑,“苛政严刑”早已离我们远去。毕竟,从刑法的严峻也可见一个民族对待人性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