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标准日宣传活动计划(2022世界标准日系列宣传)
世界标准日宣传活动计划(2022世界标准日系列宣传)《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提到了在线旅游经营者、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和旅游者共4类参与主体。在现实中,采取平台化模式,即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和旅游者三方参与的在线旅行机构(OTA)业态是最典型和最普遍的模式。在ISO 42500:2022《共享经济 总体原则》则界定了共享经济是三角模型,应该有平台运营方(Platform operator)、提供者(Provider)和用户(User)。《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指出:“为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规范在线旅游市场秩序,促进在线旅游行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旅行社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从该条款中,可以看出在线旅游除了与旅游有关还与电子商务、网络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密切相关。因此在推动在线旅游
2022年10月14日是第53届世界标准日,今年世界标准日的国际主题确定为“美好世界的共同愿景”,为彰显数字时代标准化发挥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推动标准的数字化转型,国家标准委将今年世界标准日的中国主题确定为“数字时代的标准化”。早在2020年年底,《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在“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部分就明确提出,现代服务业要推动数字化、标准化和品牌化。之后的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则将主题确定为“数字开启未来,服务促进发展”。
旅游业是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也是全球经济极为重要的产业之一。在数字化时代下,以在线旅行机构(OTA)为代表的市场规模不断壮大。据STATISTA调查数据显示,从2015年到2019年,全球OTA市场规模的复合增长率高达7.9%。在线住宿预订也已成为数字贸易的典型业态,通过OTA预订成为消费者最偏好选择的住宿预订方式。
01在线旅游标准化的机遇
在国内,文化和旅游部制定的《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于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规定所称在线旅游经营者,是指从事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在线旅游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提供旅游服务的经营者。规定明确要求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基于旅游者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设置不公平交易条件等。标准作为我国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作为治理的技术工具。为更好地发挥行业标准对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的技术支撑作用,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立项旅游行业标准《在线旅游平台住宿预订服务规范》(立项计划号:LB2021-03),目前已经完成征求意见,进入送审阶段。此外,有关团体也发布了《在线住宿平台服务规范》(T/CCPITCSC 030—2019)和《在线住宿平台酒店预售服务规范》(T/CCPITCSC 051—2020),促进了在线旅游领域实现政府与市场共同供给标准。
在国际,截止至2022年10月,ISO/TC 228共有积极成员国63个和观察员国41个,发布国际标准44项,在研国际标准15项。国际标准选题包括无障碍旅游、探险旅游、工业旅游、住宿和餐厅等。ISO/TC 228先后成立18个工作组。但数字化时代的旅游标准在ISO一直处于空白。2021年上半年,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在ISO/TC 228国内技术对口单位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支持下,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通过研究旅游与相关服务的变化趋势和全球市场需求,结合中国在数字经济领域的产业和实践优势,采取“团体标准化 国际标准化”双驱发展的路径,于2021年6月在ISO/TC 228全体会议上提出应制定在线旅游领域的国际标准,提案《旅游与相关服务 在线旅游机构(OTA) 在线住宿预订平台服务指南》。根据2021年10月14日的立项投票结果显示,投票赞成率97.22%,最终立项为ISO 9468。此外,ISO/TC 228还对应成立ISO/TC 228/WG 19“在线旅游机构(OTA)”工作组,由中国专家担任工作组召集人。
中国提案并牵头制定的ISO 9468国际标准将为在线住宿预订平台如何提供在线住宿预订及相关服务提供指南,聚焦在线住宿预订平台在服务保障和服务提供方面需关注的关键要素,主要包括界定住宿预订平台运营者、住宿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三方之间的关系和职责,解决服务提供者身份和能力的审核、预订更改与取消、售后服务、争议处理等突出问题,保护消费者普遍关心的安全和隐私问题,提供在线住宿预订服务平台服务质量管理与提升路径。该标准将填补在线旅游国际标准的空白,丰富现有旅游及相关服务标准。
02在线旅游标准化的挑战
《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指出:“为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规范在线旅游市场秩序,促进在线旅游行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旅行社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从该条款中,可以看出在线旅游除了与旅游有关还与电子商务、网络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密切相关。因此在推动在线旅游国际标准化过程,就不能忽视在ISO内与上述领域相关的标准化技术机构,例如:ISO/TC 321(电子商务交易保障)、ISO/TC 324(共享经济)、ISO/PC 335(帮助消费者理解在线服务条款的组织指南)、ISO/COPOLCO(消费者政策)、ISO/IEC JTC1/SC27(信息安全、网络安全和隐私保护)。
《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提到了在线旅游经营者、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和旅游者共4类参与主体。在现实中,采取平台化模式,即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和旅游者三方参与的在线旅行机构(OTA)业态是最典型和最普遍的模式。在ISO 42500:2022《共享经济 总体原则》则界定了共享经济是三角模型,应该有平台运营方(Platform operator)、提供者(Provider)和用户(User)。
按照上述模型,在线旅行机构(OTA)业态中的平台经营者即平台运营方(Platform operator)、平台内经营者即提供者(Provider)、旅游者即用户(User)。因此在ISO国际标准化技术活动中,不少国外的专家认为在线旅行机构(OTA)是属于共享经济范畴。这就导致了在推动在线旅游国际标准化过程中,国际专家提出要与ISO/TC 324(共享经济)所制定的ISO 42500、ISO/TS 42501和ISO/TS 42502等国际标准保持一致,并引用其提款。
03在线旅游标准化的展望
(一)落实“四个转变”。“四个转变”是《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的到2025年我国标准化发展将实现的4个目标。其中目标1“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和目标3”标准化工作由国内驱动向国内国际相互促进转变”应成为我国推动在线旅游标准化的导向。为落实目标1,一方面,要鼓励相关团体制定满足市场与创新需求,且具有原创性的在线旅游团体标准;另一方面,要积极推动制定在线旅游领域基础性、通用性,保障支撑行业管理与服务的在线旅游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落实目标2,要研判国际市场需求,稳步推动向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研提更多的在线旅游国际标准新提案。
(二)加快国际标准研制。目前中国负责召集ISO/TC 228/WG 19“在线旅游机构(OTA)”工作组,牵头制定ISO 9468《旅游与相关服务 在线旅游机构(OTA) 在线住宿预订平台服务指南》国际标准和ISO/PWI 18463《旅游与相关服务 在线旅游机构(OTA) 词汇》预工作项目。应充分发挥中国召集相关工作组,牵头制定国际标准的优势,继续协调国内与国际利益相关方,按照ISO国际标准研制的技术要求,加快国际标准研制,实现在2024年10月前发布ISO 9468,并推动2023年实现ISO/PWI 18463预工作项目转换为正式立项。
(三)夯实对比研究。在线旅游国际标准化与ISO/TC 321(电子商务交易保障)、ISO/TC 324(共享经济)、ISO/PC 335(帮助消费者理解在线服务条款的组织指南)、ISO/COPOLCO(消费者政策)、ISO/IEC JTC1/SC27(信息安全、网络安全和隐私保护)等存在高度相关性。应当跳出传统旅游的思维和圈子,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跟踪上述国际标准技术机构已发布的标准和在研标准,对比研究与在线旅游国际标准化的相关性,以系统化、全局化的格局和思维研判在线旅游国际标准化新选题和新技术路径。
特约作者:姚歆,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秘书长、ISO在线旅游国际标准化工作组(ISO/TC 228/WG19)召集人
来源: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