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出租车司机猝死在车上被贴条(西安一出租车司机车内身亡后仍被)
西安出租车司机猝死在车上被贴条(西安一出租车司机车内身亡后仍被)责编:巩小龙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注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西安市公安局通报上述情况:针对网上反映“出租车司机猝死车内,网民质疑交警贴违法停车告知单“的情况,经市局调查组查明∶ 纠正违停过程中,当日涉事警务人员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展执法活动,简单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存在执法不规范、工作不细致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对交警支队新城大
来源:海报新闻
警方通报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陈嘉伟 西安报道
西安一名出租车司机在车内身亡后,停在路边的车辆仍被交警“贴条”一事有了最新进展,三名涉事的警务人员被处分。
西安市公安局通报上述情况:针对网上反映“出租车司机猝死车内,网民质疑交警贴违法停车告知单“的情况,经市局调查组查明∶ 纠正违停过程中,当日涉事警务人员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展执法活动,简单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存在执法不规范、工作不细致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对交警支队新城大队长乐路中队责任民警予以警告处分,对责任辅警予以通报批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中队负责人予以诫勉。交警支队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全面开展内部规范执法教育活动,提升队伍执法能力和服务意识。
西安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公布的详情显示:5月1日凌晨4时57分,该驾驶员行驶至康乐路时停车,后转至副驾驶位,放倒副驾驶座椅后躺卧,出现呕吐、抽搐等症状。至9时42分,视频中该司机再无生理动作反应。10时19分,交警新城大队警务人员在执勤过程中,发现该车违法停放,在驾驶位B柱处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后离开,其间未注意到车内异常。10时43分,群众发现车内人员情况,拨打120,120到达后确认该司机死亡。随后,现场群众报警。
此事引发了大量质疑,有目击者表示,因为出租车是不允许贴“隐私膜”之类的玻璃膜,整个车窗都是透明的,从外部应该可以观察到车内情况,“贴条”的交警却未能发现车内异常,让人大感不解。此外,还有网友表示,违停首先应该口头警告、劝离,如果车内没人或者拒不驶离才会“贴条”,如果执法交警严格按照程序,应该能发现异常。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注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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