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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外面的停车位归谁(小区道路上停车位归谁所有)

小区外面的停车位归谁(小区道路上停车位归谁所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小区内停车位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经过规划的停车位。对于规划的车位、车库,无论是地上还是地下,也无论是否在小区道路上,均为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可以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进行处理。另一种情况是没有经过规划的停车位,而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这类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小区道路上没有经过规划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而经过规划的车位就不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道路上的停车位到底归谁所有呢?是小区的业主,还是开发商,还是物业所有?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小区外面的停车位归谁(小区道路上停车位归谁所有)(1)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

小区内停车位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经过规划的停车位。对于规划的车位、车库,无论是地上还是地下,也无论是否在小区道路上,均为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可以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进行处理。

另一种情况是没有经过规划的停车位,而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这类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因此,小区道路上没有经过规划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而经过规划的车位就不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外面的停车位归谁(小区道路上停车位归谁所有)(2)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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