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一男子被车撞身亡(榆林连环撞事故发生了...三车均损坏)
榆林一男子被车撞身亡(榆林连环撞事故发生了...三车均损坏)▌来源/二三里
近日,高某(持C1证)驾驶陕K6牌号“比亚迪牌”微型轿车(上载贺某),由西向东行至307国道1068KM 800M处,由于其观察不周、操作不当,加之下雨路面湿滑,在超越前方许某(持A2证)驾驶的陕KP牌号“长城牌”小型轿车过程中与相对方向刘某(持B2证)驾驶的陕KN牌号“起亚牌”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的同时,陕KN牌号“起亚牌”小型普通客车失控侧滑又与陕KP牌号“长城牌”小型轿车碰撞,造成贺某受伤,三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成因分析:
当事人高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且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不得超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当事人高某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刘某、许某及乘车人贺某不承担此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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