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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男子用石头攻击野生动物(车窗抛出野生动物)

江西男子用石头攻击野生动物(车窗抛出野生动物)弋阳县公安局朱坑派出所近日在利益的驱使下野味的诱惑下肆意猎捕、杀害、食用野生动物

保护野生动物

维护生态平衡

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

然而仍有不法分子顶风作案

在利益的驱使下

野味的诱惑下

肆意猎捕、杀害、食用野生动物

江西男子用石头攻击野生动物(车窗抛出野生动物)(1)

近日

弋阳县公安局朱坑派出所

成功抓获2名

非法狩猎嫌疑人

1人在逃

近日,弋阳县公安局朱坑派出所联合食药环大队在执行“打击信江、饶河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巡逻任务过程中,于弋阳县工业园区附近发现一辆可疑车辆,随即前往查看,嫌疑人见状当即驾车逃窜。

经过十几分钟的急速追捕,民警终于在工业园区内将嫌疑车辆截停,并迅速控制住该车辆,成功将车内2名嫌疑人艾某、章某控制。追捕过程中,嫌疑人从副驾驶车窗处先后将作案工具一支气枪,以及非法狩猎所得的一只野鸡、一只布谷鸟抛出,干扰追击民警视线。

江西男子用石头攻击野生动物(车窗抛出野生动物)(2)

江西男子用石头攻击野生动物(车窗抛出野生动物)(3)

江西男子用石头攻击野生动物(车窗抛出野生动物)(4)

江西男子用石头攻击野生动物(车窗抛出野生动物)(5)

经询问得知,嫌疑人章某、艾某、王某于前一日晚约好第二天一同开车去打野味,用来打打牙祭。第二日13时许,章某驾驶自己的五菱宏光面包车同艾某、王某一同非法狩猎野鸡、布谷鸟各一只。嫌疑人艾某、章某等人对其利用气枪非法狩猎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积极保护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转自弋阳公安在线

来源: 上饶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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