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倒车碾死自己(一男子倒车时碾死自己)
男子倒车碾死自己(一男子倒车时碾死自己)男子倒车被自己碾死案件审理并宣判了该起你听说过吗?近日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高苑轩 江西法院
倒车本是
驾驶中的正常操作
但倒车把自己压死的
你听说过吗?
近日
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并宣判了该起
男子倒车被自己碾死案件
案情回顾
吕某应新婚朋友周某和柳某邀请,来到某餐厅就餐。
当晚,吕某与周某等几人都喝了不少酒。就餐结束后,醉倒的周某被扶上自家车后座,没喝酒的柳某打算开车回家,奈何车技有限,一顿操作猛如虎,车子还在原地杵。
吕某见状自告奋勇要来帮忙倒车。随后,吕某轻松将车倒在路口。
就在吕某拉开车门
准备与柳某换位时——
车突然加速向后倒
吕某跌出车外并被卷到车下
最终
吕某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那么
吕某的死亡责任应由谁承担?
吕某本人?
周某夫妇?
同桌其他酒友?
吕某死后,他的家人将新婚夫妻周某、柳某及同桌酒友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01万元。
法院判决
1
吕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违反了法律规定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尽到自身的安全注意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
2
周某与柳某作为吃饭的组织者及事故车辆的所有者,对吕某酒后驾车负有较高的注意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柳某在知悉吕某已饮酒的情况下,未劝阻吕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周某和柳某对此次事故的发生具有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
3
共同饮酒行为属于社交层面的情谊行为,且吕某家人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同桌好友存在恶意劝酒的行为,且他们也在饮酒后尽到了一定的提醒、劝诫义务,故同桌饮酒的朋友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过错责任,因而其要求同桌饮酒的朋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吕某的死亡赔偿费用共计101万元,根据过错比例,周某、柳某共计赔偿20.2万元(101万元×20%)。由于周某与柳某已支付吕某丧葬费30000元,应予以抵扣,故还需支付17.2万元。
酒后驾驶的危害
01
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02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03
视觉障碍
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04
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酒驾违法
醉驾犯罪
酒驾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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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法院综合自
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