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超载50%对驾驶人处罚:货车严重超载翻车
货车超载50%对驾驶人处罚:货车严重超载翻车民警查看车辆行驶证后发现,该车的核定载重量只有1.5吨,而据朱某交代,这批门把手的重量在10吨左右,已经严重超过核定载重。目前,高速交警须对涉事车辆和货物进行专业重量鉴定。一旦超载的违法事实成立,朱某将面临记6分和最高2000元的罚款。
2018-06-15 12:05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通讯员 鲍彬彬
6月13日晚21时20分许,G1513温丽高速温州方向大梁山隧道出口处一辆轻型厢式货车发生侧翻。先期赶到事故现场的高速交警丽水支队三大队民警及高速巡查人员准备先搬下车上货物以扶正车辆,但一打开车厢顿时傻了眼,车厢内装满了一筐筐的金属门把手,每筐足有100多斤。
为了尽快恢复通行,现场人员经过近1个小时的努力,通过肩扛、手拉,终于转运了这批货物,并拖离了事故车辆。幸运的是,因为车上人员都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后经民警询问事故车驾驶人朱某得知,该车装载的货物为金属门把手初胚,准备从永康运往温州,当车行驶到大梁山隧道出口时,右后轮胎发生爆胎,致使方向突然跑偏,朱某试图拉正方向,但已无济于事,方向完全失去控制,车辆侧翻在地。
民警查看车辆行驶证后发现,该车的核定载重量只有1.5吨,而据朱某交代,这批门把手的重量在10吨左右,已经严重超过核定载重。
目前,高速交警须对涉事车辆和货物进行专业重量鉴定。一旦超载的违法事实成立,朱某将面临记6分和最高2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