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前夫不给户口本怎么办(可前夫一直拿着我户口本)
如果前夫不给户口本怎么办(可前夫一直拿着我户口本)Q:张女士: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层高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不符,是构成违约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果合同中有相关违约责任约定,从其约定,如果没有,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层高缩水程度、开发商过错程度以及层高缩水对楼房使用价值的影响,酌情确定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金额。Q:王女士:我们买了顶楼17楼加跃层的房子,合同上写明两层的层高分别都是2.8米,实际上跃层18楼的净高只有2.4米,请问开发商有没有违反合同,我应该怎么处理?A: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许梦琳律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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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王女士:
我们买了顶楼17楼加跃层的房子,合同上写明两层的层高分别都是2.8米,实际上跃层18楼的净高只有2.4米,请问开发商有没有违反合同,我应该怎么处理?
A: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许梦琳律师答复:
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层高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不符,是构成违约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果合同中有相关违约责任约定,从其约定,如果没有,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层高缩水程度、开发商过错程度以及层高缩水对楼房使用价值的影响,酌情确定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金额。
Q:张女士:
跟店里咨询购买天猫店铺,打算定下来了,然后销售员要求转3000元定金,但是由于店铺是外地店铺,涉及到后续问题,就没有买,3000元是支付宝转账的,没有签定金合同之类的,联系那个人说,她也是帮别人卖的,钱给别人了,去帮我要,一直拖,请问这3000元可以拿回来吗?
A: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许梦琳律师答复:
从您的表述来看,您转给销售人员的3000元属于订金,相当于预付款,并不具备债的担保性质,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由于数额比较小,付诸诉讼成本较高,建议与对方协商。
Q:周先生:
我2008年3月份进公司,到今年3月份整十年,我想问一下我的年休假应该是5天还是10天?
A: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许梦琳律师答复: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Q:吴先生:
我家租了别人的厂房(一共四层楼,我家在四楼),还在设备安装调试阶段,因为三楼不慎失火,导致我家厂房也受到火灾影响,全部都烧没了。后期我该如何处理挽回损失?
A: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许梦琳律师答复:
房屋着火后,消防部门会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事故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Q:朱女士:
我已经离婚三年多了,现在想重组家庭,可前夫一直拿着户口本不肯给我。请问我另外有什么办法能拿到户口本呢?
A: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许梦琳律师答复:
建议咨询婚姻登记处,是否可以凭借派出所打印的户口单页办理结婚,户口单页可以凭借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打印。
Q:观众:
我一个亲戚借钱给了一个人,当时也没有打欠条什么的,金额有点大,好几万。那个人是单位里管事的,问他拿就一直推脱,说好什么时候给,后来又以各种理由搪塞,就是不想给。想问问专业律师团有什么办法能够帮助他把钱要回来,他每天要面对他,都气得要疯了。
A: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许梦琳律师答复:
可以要求对方出具欠条、还款承诺等书面材料,凭借这些材料和打款记录、催款记录等向法院提起诉讼。
Q:王女士:
2017年,我朋友在网上贷款1.2万元,分36月还清,还了1年,已经还了12000多元,还要再还17000多元。要求对方发合同过来,但是对方不同意。咨询该如何维权?
A: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许梦琳律师答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24%的,人民法院应以支持。故对于超过年利率24%部分的利息可以不予支付。
Q:陆女士:
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名下多了一个手机号码,开户人也不是我,可使用人登记的是我。咨询该怎么处理?
A: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许梦琳律师答复:
建议联系运营商咨询处理。
Q:姜先生:
我之前买了一套商品房,但是开发商不知道什么原因迟迟不给我办理按揭。咨询我是否可以选择退房?
A: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许梦琳律师答复:
如果双方合同约定开发商有相关义务,可以根据合同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除非合同有明确约定,一般不能直接要求退房。
Q:张先生:
我儿子出了车祸,对方7成责任,我儿子3成责任。咨询怎么赔偿?
A: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许梦琳律师答复:
赔偿范围包括:误工费、护理费、医疗费(含后续医疗费及必要的检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构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营养费等赔偿损失费用。前述费用根据责任比例由对方承担70%。
Q:陆女士:
我订购了一套房子,交了10万元,销售说可以抵15万房款,但是没有任何收据和发票,也不写进合同。
A: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许梦琳律师答复:
一般定金合同要求系书面形式,缴纳定金后也应该开具收据或发票,否则可以向房管部门投诉。
Q:徐女士:
公司因为一些小问题要解除劳动合同,咨询是否有赔偿?
A: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许梦琳律师答复:
如果您没有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Q:周先生:
有一位村民拿着刀冲到我家把我给砍了,事发当天砍人者就被警察给带走了。事后有人给砍人者做担保,导致警察释放了砍人者。咨询派出所的做法是否合法?
A: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许梦琳律师答复:
是合法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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