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领结婚证怎么预约(洛阳史上最全结婚登记攻略)
洛阳领结婚证怎么预约(洛阳史上最全结婚登记攻略)木事儿!我整理了一系列都是第一次,啥都不懂咋办?最终一对对的情侣选择牵手步入婚姻礼堂啦~步入婚姻最重要的步骤——婚姻登记
听说在洛阳适婚恋爱的男女们都会到这里
【民政局】
经过各种各样酸甜苦辣的恋爱后,
经历了吵吵闹闹、分分合合、
最终
一对对的情侣选择牵手步入婚姻礼堂啦~
步入婚姻最重要的步骤——婚姻登记
都是第一次,啥都不懂咋办?
木事儿!我整理了一系列
《结婚登记全攻略》给大家,
欢迎阅读和收藏哦
地点费用:洛阳婚姻登记处大全、收费项目
1、洛阳市婚姻机构登记大全
洛阳市西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洛阳 西工区 永昌路6号
电话:0379-63285607
洛阳市老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洛阳市老城人民街1号
电话:0379-63741520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第2步:登记
①直接现场办理:(需在工作日立办办理哦,周一~周五)
第3步:现场办理
①现场取号,预约过也要取号哦
②提交证件、材料(详见板凳楼)
③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现场会提供哦)——《声明书》样本和注意事项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是随《婚姻登记条例》出现的新事物,很多新人都对其不是很了解。很多新人不知道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怎么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的格式是怎样的等都是新人们需要了解的问题,下面就为你详解,一起来看看吧!
据悉,《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是随《婚姻登记条例》出现的新事物,公布标准样本主要是为了方便当事人,设计时也以简便为原则。《声明书》只需声明人和监誓人(一般由登记员担任)共同签字即可生效,省去了原来的单位介绍信盖章等烦琐程序。
看看民政局提供的样表 学习一下吧
据介绍,目前《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标准样本已经下发给各婚登机构。
第4步:拍证件照
①本人两张2寸近期正面免冠单人照片(可自带)
②可以在领证处拍,需要收费哦(按市场价格收费)
拍结婚证照片的注意事项和要求
很多朋友们都以为结婚登记照是和身份证是一样的,要中规中矩,露出耳朵和眉毛,其实根本不用滴哦,不用刻意露出眉毛或者耳朵,女生们可以上淡妆,戴美瞳滴!结婚登记照可是要跟着你一辈子的,当然要拍得美美的!
照片一般是女左男右,两个人的头凑得紧一点,最好是微笑着拍。各地对结婚证照片的要求多少会有一些差别,到拍摄结婚证照片的地方和摄影师说一下就行了,他们会按照专业的要求和标准来拍摄的。
结婚证照片尺寸要求:
1、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大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根据《婚姻登记服务标准体系》规定:结婚证照片规格为“背景为红色的双方合影彩照,尺寸(长×宽)6cm×4cm”。
3、结婚登记照也不用非要去登记处现场拍摄,你可以自己去影楼拍好直接带去!(注:亲们最好要洗四张哦!因为办证就要收掉三张了!)
结婚证照片衣服怎么穿:
红色背景虽然好看,但是这也难坏了新人们。穿什么颜色的衣服才能跟红背景搭配和谐呢?我认为,高领子和红色的衣服是最好不要穿的。我们可以穿的色彩鲜艳一点的,低领的衣服,这样也显得比较正式一点。衬衫就是个不错的选择。 拍照时,男女双方要把头发弄整齐了,女生可以稍微化点淡妆,这样也显的精神点。
拍结婚证什么发型比较好:
因为结婚证件照拍摄时,要求新人面向镜头正面取景,因此以“背后风光”见长的盘发,并不适用于结婚证件照,反而柔顺的长发披肩更凸显新娘女人味儿;一定要用柔顺剂打理好头发,不要出现发质毛糙、凌乱的现象影响观感;如果留刘海要打理的纹丝不乱,体现新娘温柔魅力。
拍结婚证照片的注意事项:
1、双方提前沟通好、选好拍结婚证照片时要穿的衣服,男生一般不太注重这些,建议由准新娘准备张罗。
2、如果对发型不满意最好在拍结婚证照片一周前改变,一来是对新发型的适应,而来也是对对方的尊重。
3、自备小梳子小镜子,在轮到你们拍照时将头发打理好,整理衣冠,以最佳姿态示人。
4、切忌浓妆艳抹,淡妆更能凸显你的清丽宜人。
5、结婚证照片是可以露齿笑的哦,幸福的纪念怎么少得了灿烂的笑容呢?不需要一副严正以待的模样,请开心地笑起来吧
最重要的一点:
就是一定要心情好,在这个最美最幸福的时刻一定要幸福的笑!
不要让别人误以为你们任何一方是有被逼婚的嫌疑哦!
这个结婚证可是要跟着你一辈子哦!
最后,也不用担心拍不好,因为... ...有后期君。飞出来的头发呀,痘痘呀这些小瑕疵还是可以拯救的。但是让自己变美很多很多,还是难。毕竟... ...也是个证件~~~
第5步:发证
①自愿
②宣誓
③颁证
政策法规:婚姻登记相关政策法规是什么?
六部相关法律法规(我把它们列举出来,大家有兴趣可以从网上详细阅读哦~我就不在这里啰嗦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
2.《婚姻登记条例》
3.《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4.《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婚姻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5.《中国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管理试行办法》
6.《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
真实经验:洛阳新娘的经验分享/常见问题
1、大学生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当下许多在校大学生都想要在自己美好的青年时与爱人一同步入婚礼的殿堂,但如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呢?这就要自己来了解办理登记的注意事项和需要的条件……
2、异地结婚证怎么办?异地结婚迁移户口怎么办?
异地结婚,通常是指新人居住工作所在地不是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然而,国家明文规定,此类新人结婚,必须到任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那么,如何办理异地结婚证?异地结婚户口如何迁移?
3、结婚证可以在网上查询吗?
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
4、内地居民与外国人登记结婚应提交哪些资料(涉外)?
内地居民一方需要身份证、户口簿和双人证件照3张;外国人一方需要有效护照/国际旅行证件,经认证的无配偶证明……
5、出国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未注销的,应按什么身份办理结婚登记?
①可以持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按一般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到户口所在地婚登处办理;
②也可持有效护照,按出国人员及华侨身份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需同时提交相关证明;且应到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
6、办理结婚登记是否需要单位或居委会出证明?
答案是:不需要
7、当事人身份证丢失后是否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
可以用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办理
最后附上具体文件
(来源: 河南洛阳民政官方网站)
婚姻登记
一、承办机关
(一)涉外、涉华侨婚姻登记在河南省民政厅涉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二)洛阳居民涉港、澳、台婚姻登记在洛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三)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民政局办理。
二、收费标准
婚姻证书工本费9元/对。
三、办结时限
工作日立办。
四、婚姻登记
(一)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1. 结婚登记申请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双方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8)当事人持有相关规定的证件。
2.离婚登记申请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6)双方各提供近期单人2寸照片2张。
(7)当事人持有相关规定的证件。
3. 应提交材料
(1)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在婚姻登记处现场填写)。
(2)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双方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 办事程序
(1)婚姻当事人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婚姻登记员对规定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当事人的有关意愿。
(3)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5.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二)涉港、澳、台婚姻登记
1.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双方当事人提交4张大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8)当事人持有相关规定的证件。
2.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6)双方各提供近期单人2寸照片2张。
(7)当事人持有相关规定的证件。
3. 应提交材料
结婚登记:
(1)香港居民应当提供:通行证;身份证;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2)澳门居民应当提供:通行证;身份证;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台湾居民应当提供:通行证;身份证;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离婚登记:
(1)通行证。
(2)身份证。
(3)结婚证。
(4)双方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 注意事项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补领婚姻登记证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一、应提供的证件材料
当事人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婚姻登记档案。补领结婚证需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粘贴尺寸(长×宽)6×4(cm);补领离婚证需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粘贴尺寸(长×宽)3.5×4.5(cm)。
二、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登记机关存有当事人婚姻登记档案的,应当由婚姻登记机关直接查证;当事人原婚姻登记不是在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或者当事人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的,则应当由当事人向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供其婚姻登记档案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簿上的夫妻关系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当事人办理过结婚或者离婚登记,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丧偶或者复婚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婚姻登记证,可以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三、收费标准
婚姻证书工本费9元/对。
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一、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主要包括单身证明、离婚以后未再婚证明和丧偶以后未再婚证明。
(一)受理机关
由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军人由部队驻地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受理。
(二)申请人
申请出具证明的当事人应达到我国法定婚龄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当事人无法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监护人可以提出申请。当事人已经死亡的,其近亲属、与当事人有继承关系的其他人可以提出申请。
其中,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提供证件材料
申请人应在婚姻登记机关填写并提交《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声明书》,同时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 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的,应提供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军人出具《军官证》等军人身份证件,下同)。
2. 当事人委托他人申请的,受托人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委托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人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受托人不能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的,应提供委托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
3. 监护人提出申请的,监护人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当事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申请人与当事人有监护关系的证明。
4. 当事人死亡,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近亲属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当事人死亡证明、申请人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当事人死亡,与当事人有继承关系的其他人提出申请的,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当事人死亡证明、申请人与当事人有继承关系的证明。
申请出具当事人离婚、丧偶后《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申请人还应提供当事人离婚证明或丧偶证明。
上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包括医院或村(居)民委员会等出具的证明;监护关系证明、近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上的记载,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等出具的证明;死亡证明包括公安、医院、村(居)民委员会等出具的证明;继承关系证明包括涉及继承关系的判决书、公证书等生效法律文书。涉及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关系、宣告死亡的生效法律文书可作为相关证明使用。
二、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一)受理机关
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由为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受理。
(二)申请人
申请出具证明的当事人应达到我国法定婚龄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当事人无法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监护人可以提出申请。当事人已经死亡的,其近亲属、与当事人有继承关系的其他人可以提出申请。
其中,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提供证件材料
申请人应在婚姻登记机关填写并提交《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声明书》,同时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 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的,应提供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军人出具《军官证》等军人身份证件)。
2. 当事人委托他人申请的,受托人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委托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人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受托人不能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的,应提供委托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
3. 监护人提出申请的,监护人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当事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申请人与当事人有监护关系的证明。
4. 当事人死亡,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近亲属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当事人死亡证明、申请人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当事人死亡,与当事人有继承关系的其他人提出申请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当事人死亡证明、申请人与当事人有继承关系的证明。
上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包括医院或村(居)民委员会等出具的证明;监护关系证明、近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上的记载,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等出具的证明;死亡证明包括公安、医院、村(居)民委员会等出具的证明;继承关系证明包括涉及继承关系的判决书、公证书等生效法律文书。涉及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关系、宣告死亡的生效法律文书可作为相关证明使用。
带上你的女票或男票,美美的去扯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