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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欠债一方签字生效吗(老公欠债我要还吗)

夫妻欠债一方签字生效吗(老公欠债我要还吗)第一种观点认为借款人配偶以担保人名义签字,说明配偶明知债务存在,且认可借款行为,应当属于“共债”;对此有三种观点。分情况来分析。Q1共签一定是共债吗?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共同在借款凭证上签字的,毫无疑问是夫妻共同债务,但还有一种特殊情形,比如A、B系夫妻,A向C借款,B作为配偶以担保人名义签字,该笔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呢?

离婚时,除分割财产之外,经常被问到的就是关于债务是否要共同承担的问题,常见的如对方拖欠信用卡、对方赌博欠下大量外债、对方创业欠债等等,对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法律是如何认定的呢?

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欠债一方签字生效吗(老公欠债我要还吗)(1)

由此可见,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有3种情形:第一,双方共同签字的;第二,虽只有一方签字,但债务系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第三,虽不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但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系用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或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分情况来分析。

Q1共签一定是共债吗?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共同在借款凭证上签字的,毫无疑问是夫妻共同债务,但还有一种特殊情形,比如A、B系夫妻,A向C借款,B作为配偶以担保人名义签字,该笔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呢?

对此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借款人配偶以担保人名义签字,说明配偶明知债务存在,且认可借款行为,应当属于“共债”;

第二种观点认为尽管是以担保人的名义签字,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证明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应当属于“共债”;

第三种观点认为担保人与债务人的法律地位不同,所承担的义务也不同,以担保人名义签字,说明配偶不是债务人,债权人对此也是明知的,因此不属于“共债”。

笔者赞同属于共债的观点,作为成年人,签字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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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家庭日常生活的范畴是什么?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19条,日常生活需要指的是夫妻双方及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在日常生活中的必要事项,包括日常用品购买、医疗服务、子女教育、日常文化消费等。

回到开头的问题,一方欠信用卡,如果是用于买车、买房、缴纳孩子学费等,即便是一方欠的债,仍是夫妻共债,如果是用于赌博、包养小三、购买奢侈品等,那由其个人偿还。

Q3如何认定共同意思表示?

除了共同签字之外,事后追认也视为共同意思表示。

最高院民一庭负责人曾在答记者问指出,事后追认只能通过明示的形式进行,如电话、短信、微信、邮件,但还有观点认为,如果配偶对债务知情,债权人向债务人配偶讨债时,配偶不否认,甚至还代为偿还的,也应视为事后追认。

夫妻欠债一方签字生效吗(老公欠债我要还吗)(3)

Q4何为共同生产经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最新解答》中,共同生产经营通常指夫妻共同决定生产经营事项或者一方授权另一方决定生产经营事项的情形。

如果夫妻双方共同创业,所负的债务毫无疑问是共同债务;如果一方创业,另一方是全职太太,享受过另一方创业的盈利,那也应当承担相应的债务。

笔者曾接到过这样的咨询,女方是公务员,男方在家炒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开支全都由女方负担,后来男方炒股失败欠下大笔外债,笔者认为该债务不应认定为“共债”。

·骆小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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