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恋爱2年分手被索赔86万(男子恋爱一年花费十几万)
女孩恋爱2年分手被索赔86万(男子恋爱一年花费十几万)在恋爱期间转账的8万元姑娘要还给小伙子但是有一些就不行了!近日宿迁市法院就调解了一起案件
情侣们注意了!
恋爱时双方有一些红包、转账
分手后就算对方要
也是可以不还的
但是有一些就不行了!
近日
宿迁市法院就调解了一起案件
姑娘要还给小伙子
在恋爱期间转账的8万元
这些都是什么费用呢?
2018年3月
小伙王某在一次聚餐上
认识了姑娘李某
两人很快就相处起来
确定了恋爱关系
王某对李某
除了在七夕节、中秋节等节日里
会发520元、1314元等
小额红包表达爱意
其他方面李某只要张口
王某也基本有求必应
“她那个时候要开服装店进货,
问我要钱,
我就转了她一万块钱。”
王某本是一名安装工
每个月工资5000元左右
这些开销渐渐超出他的承受能力
“一个问我爸要,
还有一个申请一部分网上贷款,
总共贷了大概四五万的样子,
每个月要还4000多元。”
2019年5月
两人因为一次矛盾闹到分手
此时
王某想索回恋爱期间的花销
但和李某发生意见分歧
于是向法院起诉
法院表示
本案中存在两种合同关系
一种是普通的赠与
例如520元、1314元等
以双方维系恋爱目的小额转账
双方关系结束后不可撤销
另一种是
按照民法典六百六十一条规定
本案中原告以结婚为目的
转账给被告的
10000元、5000元等大额转账
双方也默认属于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在一方提出分手后
或者说结婚目的不能达到的情况下
接受赠与的一方应当予以返还
王某从
2018年4月至2019年5月期间
共计向李某转账金额13万余元
法院认为
"520"与"1314"这些数字的转账
属于普通赠与
女方无需归还
剩下的钱财女方则需要归还
共计8万元
法院工作人员提醒
恋爱期间
男女双方正常交往消费即可
切不可盲目消费、借贷
以免造成纠纷
来源: 江苏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