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一个人到底是幸福的还是痛苦(爱上爱情和爱上一个人)
爱上一个人到底是幸福的还是痛苦(爱上爱情和爱上一个人)
爱情是什么?爱上爱情,和爱上一个人,区别在哪?我曾经很喜欢心理学家沙利文对爱的定义:“当另一个人的安全与满足,变得和自己的安全与满足一样地重要的时候,爱就存在了”。我现在觉得,爱情是不好定义的东西,若一定要给个定义,我觉得爱情是一种激情碰撞的感觉,也可是两性相互爱对方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种依恋情感。所以对爱的定义才很重要。爱,是一种能力。再具体一点,爱是一种助己助人的胜任能力。有了这个能力,就可以收获并享受爱情。
爱上爱情,是爱上的一种美妙感觉;爱上一个人,意味着愿意为这个人的幸福付出。我个人是相信爱情的,就是沙利文说的那种爱情的存在。也相信弗洛姆说的“爱是给予、照顾、责任、尊重以及了解”的爱情存在。之所以相信,是因为我体验到了这样的爱情这样的婚姻。我也相信,生活中不乏这样的爱情,以及有爱情的婚姻。
不过,究竟是经验过爱情才选择相信爱情,还是选择相信爱情,才会有爱情(反之亦然),是否有必然的逻辑关系,我不清楚。但有一点我愿意肯定,选择相信爱情或选择不相信爱情,对一个人是有不同影响的。选择不相信,或许有他不信的诸多理由,猜想最基本的理由是来自经历过感情受伤,但我们觉得,以过去经验决定现实是很蠢的,无疑是把自己圈定为牢,不愿接受新的可能;选择相信爱情,是另一种人生态度,体现了一种信任,内心感受是愉悦和自信的,这个状态本身就是一种悦纳自己悦纳别人的、是讨人喜爱的。至少,选择相信什么,得来的可能性很大。因为人们相信那个不成文的道理: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