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十六年三个孩子都不是亲生(结婚16年3孩均非亲生)
结婚十六年三个孩子都不是亲生(结婚16年3孩均非亲生)理由笔者也能想得出来,无非是冷血、无情、不爱三个女儿等等。甚至可以说,如果陈显志不是如此地老实——被妻子出轨16年,揭穿妻子后又被上门欺负——家里被妻子和情夫用土制炸药炸得一塌糊涂、老父亲因此被吓得心脏病复发,网上可能还真有些人会去指责陈显志。陈显志的妻子认为,其3个女儿虽不是丈夫亲生,但喊了陈显志十余年的爸爸,陈显志能忍心伤害3人也要揭穿自己出轨的事实,是畜牲才能做出来的举动。这种说法刷新旁人的三观!是典型的恶人先告状!但不能否认的是,在社会上这种思想仍旧有相当多的受众。当事人陈显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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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一件民生热点在网上卷起“腥风血雨”,个人认为是撕破了所谓自由主义的虚伪面纱。
这件事就是男子结婚16年3孩均非亲生事件。故事的主人公名为陈显志,其妻在与其结婚的16年间不间断出轨,最终酿成这桩奇谈。
围绕这件事有个爆点,就是陈显志其妻所说的“血缘关系真有那么重要吗?”
陈显志的妻子认为,其3个女儿虽不是丈夫亲生,但喊了陈显志十余年的爸爸,陈显志能忍心伤害3人也要揭穿自己出轨的事实,是畜牲才能做出来的举动。
这种说法刷新旁人的三观!是典型的恶人先告状!但不能否认的是,在社会上这种思想仍旧有相当多的受众。
当事人陈显志
甚至可以说,如果陈显志不是如此地老实——被妻子出轨16年,揭穿妻子后又被上门欺负——家里被妻子和情夫用土制炸药炸得一塌糊涂、老父亲因此被吓得心脏病复发,网上可能还真有些人会去指责陈显志。
理由笔者也能想得出来,无非是冷血、无情、不爱三个女儿等等。
对于这部分人的歪曲价值观,有人可能会归其于无脑、偏听偏信,也就是没有原则。他们完全不能理性看到受害者承受的苦难,只会凭着野兽般的冲动本能去评判世界,可能最后还要自归为感性一族!
而在笔者看来,这更是人类社会天然对于道德约束与自由放纵的分野。
三个小女孩——配图
正如这个社会有老实人,就有不老实的人一样;有人惯于用道德约束自己,就有人惯于为非作歹。
这里所谓的自由放纵,也不是单纯去指责陈显志的妻子不守妇道。因为这没有意义!这样一个不知廉耻的人,指责她是没有用的。
此处自由放纵是围绕着爱这个主题的。
传统世界观里,爱是和谐、稳定的代名词,社会有大爱、家庭有小爱。
爱国、爱人、爱己,形成了层层依附的道德约束规则。
这种爱,是克己复礼的爱。
但在现代社会,这种爱的价值观被挑战。放纵的、打破规则的,逐渐从“不疯狂不青春”,演变到了“不疯狂不黄昏”里!
社会浮躁,这从爱情片里的男女主角总要惊天动地一番就可以看得出来。
爱情——配图
社会,似乎难以使其部分公民产生一种依托感了。
可能是因为社会的逐渐先进与发达,人与人之间抱团取暖、艰难生活的景象减少。很多人因此产生了一种错觉,觉得自己不依赖社会反而能活得更好,进而产生一种反叛心理。
社会规则由此经历解构,社会秩序在一些地方崩塌。道德约束,开始被视为愉悦生活的阻碍。
但事实果真如此吗?
答案是并非如此。
马克思说过,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
陈显志的妻子离经叛道地出轨,一边花着丈夫的钱与情夫逍遥,一边将自己出轨所生的三个女儿扔给丈夫抚养成人。
这是人为地制造社会不平等,陈显志成了妻子事实上的奴隶,受苦受累得不到半点回报。说句老实话,这比地主剥削还狠!
出轨的人——配图
看似确实是,陈显志之妻逍遥自在,深爱家庭、忠诚婚姻的陈显志却过得“人不如狗”。
但仔细思考,陈显志之妻对这样的丈夫弃之如敝履,在丈夫明知其出轨仍主动求和后,她仍旧一意孤行,离家出走与情夫厮混,她又收获了什么?
在背叛丈夫最终取得成功后(离婚),陈显志之妻走向了“离经叛道”的尽头。
她首先失去的,是陈显志的经济援助。动辄数万的生活费,没了。甚至按照法律,陈显志还可在离婚后向其索赔。这笔赔款,想必不在少数。
三个女儿,被陈显志抚养成人,无亲缘但有亲情。她们是会恨这个狠心的娘,还是那位曾经的老实爹呢?
答案不言而喻。
且不说社会自发的道德批判,陈显志之妻,往后余生会快乐、幸福且愉悦吗?
笔者认为,不会!
女子与情夫——配图
对道德约束的解构,使得陈显志之妻获得了短暂的自由主义的“自由”。
这种“自由”,曾随着八六学潮在新中国盛嚣尘上,代表着曾经部分知识分子希望在中国实行全盘西化的愿景。(请大家关注佩洛西,这位近期国际热点高频者,窜访台湾的铁杆派,就是当年八六学潮的主要幕后推动者)
八六学潮最终以失败告终,文化殖民当然不可能成功!
事实证明,东方古典哲学有自身的美。细水长流的美丽,未必就不如夏花绚烂般耀眼!
孔子曾说过,人生尽头时的快乐是——“随心所欲而不逾矩”。
东方人的快乐,自古就是带着约束的。在这点上,其实东西方有共识,西方人喜欢健身、讲自律。
因此,在新教观念影响下形成的、打破一切规则的自由主义,虽然在宗教神权时代曾扮演过时代先锋的角色,但在当前的文明社会里,似乎真显得格格不入了。
况且爱本身,本就应该是持之以恒的状态。而不是爱一阵,就不爱了;爱完三分钟,一切照旧。
如果一个人不爱国,即使只有一分钟不爱并做出了不爱的举动,也会有人骂他是汉奸。
同理,如果一个人在婚姻中出轨,哪怕只有短短一分钟,他(她)也是不道德的。
因为包含有契约在内的某些社会关系,天然带着不可打破的神圣性。
这么看来,陈显志的妻子毫无疑问是无耻的。其结婚16年给丈夫生下3个女儿皆非亲生的行为,也是极其不道德且触犯法律的!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的规定,丈夫有权向妻子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并且要求妻子返还一定的抚养孩子的费用。有律师建议,离婚后发现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男方可以通过法律主张自己的权利,一方面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另一方面可以要求女方返还抚养费用。——本段内容摘自光明网《男子结婚16年发现3个女儿非亲生,妻子:血缘关系那么重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