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入室盗窃作案多起终被抓(杭州男子入室盗窃)
男子入室盗窃作案多起终被抓(杭州男子入室盗窃)2月25日,一个晚上过去,张女士都没有回家,王先生这才知道张女士不是闹着玩玩的,是真的生气了,他只好把孩子先放在父母家里,下班之后就去把张女士哄回来。王先生以为张女士只是闹闹脾气,几分钟之后就会回来,毕竟家里还有嗷嗷待哺的孩子,张女士不会那么狠心不管孩子,就继续躺在沙发上看手机。张女士辛苦带娃,王先生不帮忙还骂她,她气得脸都变红起来,质问王先生是真没听见孩子在哭,还是装没听见,为什么要她一个人去管孩子。王先生一脸不解,他认为自己白天上了一天班,张女士又不上班,晚上应该由她独自带娃,就甩给张女士一个白眼,转过身继续大睡。在结婚前,王先生对张女士千依百顺,哪怕张女士半夜想吃宵夜,王先生都会下楼买,可如今王先生起来带下孩子都不肯,张女士做梦都没想到,男人变起脸来也非常快,气得一个晚上都没有睡。第二天,王先生似乎忘记了昨天吵架的事,仍然全然不顾孩子,坐在沙发上玩手机。张女士看着王先生宁愿在手机上看
《西游记》中,孙悟空为了得到芭蕉扇,变成牛魔王的模样去骗铁扇公主,铁扇公主被孙悟空的法术骗了,就将孙悟空当成丈夫牛魔王,将芭蕉扇给了孙悟空。
神话毕竟是神话,现实里没有人能够冒充别人的丈夫,但是这个世界上总会发生一点离奇的事,2013年浙江杭州,一个小偷入室盗窃,冒充女主人丈夫对其图谋不轨,女主人竟然全程都没察觉。
2013年,家住杭州富阳区的张女士生下孩子不久,天天熬夜带娃,头发都快掉光了,她多少次想睡一个完整觉,但孩子只要一哭,她就不得不起床给孩子喂奶,而丈夫王先生丝毫没被孩子的哭闹声吵醒,还打着呼噜,睡得像个死猪。
张女士喂完孩子,看着呼呼大睡的王先生气不打一处来,孩子又不是她一个人的,为什么每次起夜都是她,王先生也应该出一份力,于是用力踹了王先生一脚。睡得香甜的王先生被踹醒,火气一下上来,冲张女士大声嚷嚷:“你踹我干什么,没看我在睡觉吗!”
张女士辛苦带娃,王先生不帮忙还骂她,她气得脸都变红起来,质问王先生是真没听见孩子在哭,还是装没听见,为什么要她一个人去管孩子。王先生一脸不解,他认为自己白天上了一天班,张女士又不上班,晚上应该由她独自带娃,就甩给张女士一个白眼,转过身继续大睡。
在结婚前,王先生对张女士千依百顺,哪怕张女士半夜想吃宵夜,王先生都会下楼买,可如今王先生起来带下孩子都不肯,张女士做梦都没想到,男人变起脸来也非常快,气得一个晚上都没有睡。
第二天,王先生似乎忘记了昨天吵架的事,仍然全然不顾孩子,坐在沙发上玩手机。张女士看着王先生宁愿在手机上看美女,也不愿意亲自带娃,心里更加生气,想让王先生体验体验一个人带孩子有多辛苦,就将孩子留在家里,自己一个人带着行李去到姐姐家的老房子住。
王先生以为张女士只是闹闹脾气,几分钟之后就会回来,毕竟家里还有嗷嗷待哺的孩子,张女士不会那么狠心不管孩子,就继续躺在沙发上看手机。
2月25日,一个晚上过去,张女士都没有回家,王先生这才知道张女士不是闹着玩玩的,是真的生气了,他只好把孩子先放在父母家里,下班之后就去把张女士哄回来。
王先生不会哄人,哪怕是自己做错了事,也还是硬邦邦的语气,张女士以为他还不知道错,就又没有好语气,王先生的耐心越磨越光,最后道歉变成吵架,张女士大喊一句滚,王先生就摔门而去,张女士看着王先生远去的背影,一个人背对着门躺在床上,抱着枕头默默哭泣,连门没关好都没注意。
王女士住的地方比较偏僻,很少有人经过,但2月26号凌晨的时候,一个人轻轻走进张女士没有锁的家,这个人先是在房间里转了一下,然后看周围没有第三个人,飞快钻进被窝里跟张女士睡在一起。
张女士睡到一半感觉,黑暗中背后有人在碰她,她想转过头看,但想起王先生刚刚来过,以为王先生气消了,走到半路又回来找她,也就没有多想。
过了一段时间后,后面那个人想走,张女士这才感觉不对劲,往后面一看,只看到一个陌生的背影很快消失在黑暗中,张女士这才反应过来,刚刚那个人并不是丈夫王先生,而是其他人,她为了抓住那个人,只能打电话报警。
由于张女士提供的证据太少,警察并没有查到那天入室的犯人,可这个犯人尝到甜头后故技重施,被另一个受害者李女士报警抓到,通过警察审问得知,犯人姓姜,30岁,无业游民一个,经常在网吧打游戏过日子,没钱上网了就去老式小区偷东西,在潜入张女士家之前,就多次盗窃入狱,才放出来3个月,就又盗进张女士家。
张女士住的地方是很多年前盖的房子,门锁都不是现在先进的防盗锁,小偷很喜欢光顾这里,姜某又像往常一样来这里,发现张女士的门没有锁,就走进去看看有什么可以偷的,由于张女士刚搬进来,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姜某什么也没偷到就注意到了睡着的张女士。
姜某本来以为张女士会反抗,谁知张女士把他当成自己的丈夫,他就轻易得逞,离开张女士的家之后,又使用同样的方法用在李女士身上,但李女士在黑暗中闻出了味道,让姜某没有得手。
张女士来到警察局之后,要告姜某QJ她,《刑法》中说的QJ罪是指,行为人违背妇女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QF妇女构成的犯罪。在此案中,张女士没有明显的反抗动作,姜某没有采取暴力、胁迫的方式,那么姜某还构成QJ罪吗?
在此案中,姜某仍然构成QJ罪,他虽然没有采取暴力、胁迫的手段,但假装张女士丈夫,采用的是除暴力、胁迫以外,使被害妇女不知抗拒、不敢反抗或者不能抗拒的手段,张女士是不知道姜某冒充她的丈夫,如果知情一定会反抗,姜某的行为仍然属于违背妇女意志。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犯QJ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姜某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构成盗窃罪,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最后,姜某两罪并罚,处三年半有期徒刑,赔偿张女士两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