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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可以办理居住证吗?女子因房东不配合办居住证无法离婚

同居关系可以办理居住证吗?女子因房东不配合办居住证无法离婚由于居住证的证明效力较高,因此,当事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尽量办理居住证,以方便日常工作和生活。在当事人的户籍地与平常工作生活所在地不一致时,需要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其经常居住地。一般而言,如果当事人办理居住证,可以用以证明其经常居住地。没有办理居住证的,也可以尽量提供相关证据佐证,包括村委会、居委会以及物业公司出具的居住证明、自有的房产证、当事人签署的租赁合同及租金交纳凭证、水电费用缴交凭证、流动人口基本情况查询打印、社保、个人所得税缴费证明等。南都“记者帮”介入后,永平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陈小姐回应,根据刘女士的实际情况,在广州办居住证需要先进行居住登记,登记备案183天后,才能办理居住证。据了解,刘女士曾和房东前来街道办,“只是做居住登记,并非直接办理居住证”,工作人员告知让她183天后和房东再来办理居住证,刘女士可能误解了流程。1月13日上午,工作人员已致电刘女士清晰告知她办

同居关系可以办理居住证吗?女子因房东不配合办居住证无法离婚(1)

近日,家住广州白云区永平街的市民刘女士向南都“记者帮”反映,3年前,她想向丈夫起诉离婚,需要提供本人居住证等材料,而居住证由于租房期间多名房东不配合等种种原因,居住证迟迟未办理成功,“我几年都没法起诉离婚!”当事人:多名房东怕“交税”不配合办居住证

据刘女士介绍,她是湖南人,2005年来广州生活,2008年与丈夫结婚,2017年生下女儿。3年前,她和丈夫感情不和分居,她想和丈夫协议离婚,对方不肯,她于是打算起诉离婚。刘女士获悉,在居住地起诉离婚,需要提供居住证。

“每次和房东说,他们都不愿意配合。”刘女士无奈地称,由于办理居住证,需要房东带上房产证等材料与她一起去街道办理,而房东多数此前没有做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担心协助她去办居住证,会被要求备案、交税等。

2021年3月,租住在白云区岭南新世界的刘女士,终于说服现任房东协助其办理居住证。然而,这次尝试却因资料不齐等原因仍无法办理,“工作人员说房产证是父子俩的名字,还少了他爸爸的身份证资料。”此后,房东以在外地出差为由,不再配合其办理居住证。

刘女士表示,自己和5岁女儿相依为命,丈夫分居后长期未提供生活费,她希望能尽快起诉离婚,让丈夫支付抚养费,现却在居住证这一环“卡住”,让她很烦恼。

街道办:当事人已随时可办居住证

南都“记者帮”介入后,永平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陈小姐回应,根据刘女士的实际情况,在广州办居住证需要先进行居住登记,登记备案183天后,才能办理居住证。据了解,刘女士曾和房东前来街道办,“只是做居住登记,并非直接办理居住证”,工作人员告知让她183天后和房东再来办理居住证,刘女士可能误解了流程。1月13日上午,工作人员已致电刘女士清晰告知她办证流程,其已超过登记备案时间183天,现在随时可来街道办理居住证,房东有事则无需亲自前来,只需提供粤省事截取的房产查册图片,刘女士带上租房合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可办理好居住证。

陈小姐强调,居住证办理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属不同的业务,两者之间确有一定联系,如果房东没有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在协助租客办理居住证后,工作人员会开催缴单,要求其提供租赁资料过来街道进行备案、交税。

律师说法:出租方不配合办居住证可寻求居委会帮助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邓刚律师表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在当事人的户籍地与平常工作生活所在地不一致时,需要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其经常居住地。一般而言,如果当事人办理居住证,可以用以证明其经常居住地。没有办理居住证的,也可以尽量提供相关证据佐证,包括村委会、居委会以及物业公司出具的居住证明、自有的房产证、当事人签署的租赁合同及租金交纳凭证、水电费用缴交凭证、流动人口基本情况查询打印、社保、个人所得税缴费证明等。

由于居住证的证明效力较高,因此,当事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尽量办理居住证,以方便日常工作和生活。

如果当事人是租赁房屋居住的,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出租方须配合履行办理居住证的手续。如果租赁合同没有约定的,由于出租方有义务配合办理承租方的居住证,承租方可以向社区居委会反映,并寻求相关单位的帮助,以妥善办理相关居住证。

采写:南都记者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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