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男子遭女友退婚(江苏一女子分手后擅改女儿姓氏)
湖北男子遭女友退婚(江苏一女子分手后擅改女儿姓氏)这种感情的撕裂对于婚姻家庭生活来说是十分致命的,如果两人能够相互宽容和谅解倒还好说,要是不能宽容以待,只会将感情彻底推向反面,最终分崩离析。在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冷战之后,方刚提出了解除双方同居关系的要求。方刚是个不愿意被家庭羁绊的人,有了孩子之后,不仅要负担更多的生活支出,更重要的是不能随便玩耍了,这对方刚来说无疑是一种折磨。而龙霞作为一名女性,最渴望的是家庭的和谐稳定,现在有了女儿,便把全部的心思放在了女儿身上,与方刚之间的爱意渐淡。可现在的年轻人同居很普遍,却很少愿意结婚,加上双方都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意识,虽然最终在双方父母亲属的催促下根据宿迁风俗办理了婚宴,但始终没有结婚登记,事实上这种关系是一种同居关系。当然,只要双方都已经到了法定年龄,未婚同居在一起也并不违法,只是对双方的婚姻的保障力度不是太大而已,总之两人都是心照不宣,并没有刻意的去声明结婚证的事情。但婚姻毕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姓名是一个人的标志性符号,虽然法律规定公民可以根据自身意愿更改姓名,但因姓名涉及到血脉传承和伦理秩序以及社会道德,要想更改姓名特别是未成年子女的姓名,也绝非人们想象的那样简单。
分手报复前男友今年30来岁的龙霞是个颇有主见的女子,和很多江南女孩一样,走出校门后便来到城市寻找工作机会,并顺利的在宿迁市宿城区一家公司找到了合适的职位,在很多人眼里,龙霞的人生算是一帆风顺。
有了工作,龙霞的婚姻就成为父母时常牵挂的大事,在父母的催促下,龙霞结识了宿城区当地男子方刚,并很快展开了恋爱关系。方刚和龙霞年龄相仿,家庭虽然不算富裕,但毕竟在城区,自己本身也有一份工作,两个人结合的话也算是门当户对。
我是京子光,以案说法普及法律知识,欢迎阅读。
可现在的年轻人同居很普遍,却很少愿意结婚,加上双方都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意识,虽然最终在双方父母亲属的催促下根据宿迁风俗办理了婚宴,但始终没有结婚登记,事实上这种关系是一种同居关系。
当然,只要双方都已经到了法定年龄,未婚同居在一起也并不违法,只是对双方的婚姻的保障力度不是太大而已,总之两人都是心照不宣,并没有刻意的去声明结婚证的事情。
但婚姻毕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很多具有法定婚姻关系的婚姻也不能走到终点,何况两人并没有任何合法婚姻手续呢。特别是在龙霞为方刚生育了一个女儿之后,双方的关系开始发生微妙的变化。
方刚是个不愿意被家庭羁绊的人,有了孩子之后,不仅要负担更多的生活支出,更重要的是不能随便玩耍了,这对方刚来说无疑是一种折磨。而龙霞作为一名女性,最渴望的是家庭的和谐稳定,现在有了女儿,便把全部的心思放在了女儿身上,与方刚之间的爱意渐淡。
这种感情的撕裂对于婚姻家庭生活来说是十分致命的,如果两人能够相互宽容和谅解倒还好说,要是不能宽容以待,只会将感情彻底推向反面,最终分崩离析。在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冷战之后,方刚提出了解除双方同居关系的要求。
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没想到自己为方刚荒废青春,操持家务还生了娃,结果还惨遭无情抛弃,一开始龙霞是根本接受不了这个现实的。可感情既然已经不再,相处下去也只能是心灵的折磨,虽然有诸多不愿和不舍,最终龙霞还是接受了现实,与方刚和平分了手。
由于女儿一直是龙霞照管,两人解除同居关系之后自然跟随龙霞共同生活,同居期间的财产按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按照法律规定,虽然双方系同居关系,但生育的子女还是应该享受婚生子女的权利,方刚每月支付女儿的抚养费。
一段感情就此结束,一颗心也逐渐荒芜。但龙霞始终不甘心,认为方刚负了自己,也毁了自己。在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龙霞利用各种机会进行报复,可是这些报复也只是共同伤害而已,最终痛苦的还是龙霞自己,对方刚始终没有任何威慑力。
给女儿改姓引争议难道自己就这样吃亏一辈子吗?强烈地想让方刚倒霉的思想让龙霞食不甘味、夜不能寐。眼看着女儿要进入学校上学了,这时候的一件事让龙霞突然茅塞顿开,认为这是自己的最佳报复机会,还有可能让方刚身败名裂。
原来龙霞和方刚同居生娃之后,由于多种原因,并没有给女儿办理入户登记,在双方解除同居关系之后,也正好有机会入户,为女儿马上进入学校做铺垫。但龙霞此时却多了个心眼,在依法为女儿入户登记时,做了一件十分荒唐的事情。
由于对前男友方刚的怨恨,龙霞决定在女儿姓名上恶心一下方刚,在登记该名时坚持使用了方刚姐夫的姓氏。没想到这一招还真奏效,当方刚得知女儿改名之后感到十分诧异,虽然他并不反对女儿更改姓名,但没想到龙霞竟然使用了自己姐夫的姓氏,这不是对自己的羞辱吗?
而且最重要的是,将来如何给女儿解释这个姓名的由来。龙霞给女儿改的姓名在方刚的亲朋好友间也引发轩然大波,大家议论纷纷,一时之间方刚的姐夫家也不得安宁,更让方家在当地难以抬头。而龙霞得知方家的反应之后,却不由自主的开心的笑了,觉得自己的报复计划起到了作用,人仿佛也清爽了不少。
然而这种兴奋是暂时的,没多久,龙霞就被前男友方刚告上了法庭,指称龙霞在解除同居关系之后,擅自选取自己姐夫姓氏为女儿办理入户登记,违背了公诉良俗,要求将女儿姓名改回自己方姓或龙姓。
孩子姓名不能乱改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也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但这是有前置条件的,要将子女的姓氏改为父母之外的姓氏,只能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或者由法定抚养人以外的人抚养而选取抚养人姓氏的,还有就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一般情况下,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即便孩子的姓氏不违反公序良俗,也应当父母双方均同意才能进行更改,而不是父或母一方决定的。
龙霞这番操作显然是有悖公序良俗的,方刚的姐夫既非孩子的亲生父亲,也不是孩子的直系长辈血亲关系。从社会伦理道德来说,将孩子的姓名更改为姐夫的姓氏不符合大多数公民的实际意愿和善良风俗,显然是不恰当的。
据宿城区法院2022年5月消息,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子女随父姓或随母姓,应由夫妻双方协商,子女有表达能力的,还应尊重子女的意见。女方在未与男方协商的情况下,单方改变女儿姓氏,没有法律依据,且不符合公序良俗,显系不当。考虑到孩子随龙霞共同生活,法院判决将其姓氏变更为龙姓。
一场闹剧就此收场,受到伤害的最终还是孩子。感情是需要男女双方苦心经营的,不能利用孩子却要挟、伤害对方,要知道,父母和孩子是一个整体,这些事不仅对大人具有伤害性,对孩子的心理健康成长也会造成一定影响。
因此,在做这些荒唐事之前,一定要考虑周全,或许你的一时意气,毁掉的是孩子的一辈子。(本文主要目的是以案说法,普及法律知识,人物均为化名,请勿对号入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