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死保单怎么办?夫妻投保暴巨大隐患
投保人死保单怎么办?夫妻投保暴巨大隐患知识点1:我们国家的《保险法》规定,解除保险合同是投保人的权利。而且在退保后,退保金也会直接支付到投保人的银行账户。而这个过程中,完全没有被保险人什么事儿,所以被保险人完全可能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保险就没了。而就在2017年双方第二次离婚前夕,向女士跑去保险公司把这份保险给退了,退保金额为186311.71元,而她并没有告知陈先生。陈先生是在后来去保险公司领养老年金的时候才发现,这份保险已经被向女士给退了,仅剩万能账户中的9893.45元。陈先生每年都会把保费转入向女士的银行账户,然后由保险公司扣保费。2014年,陈先生和向女士协议离婚,近3个月后双方又复婚。也就是从2014年开始,陈先生不再把保费转入向女士的银行账户中,而是自己到保险公司,通过现金缴纳保费。期间,陈先生也申请过变更投保人,但是因为签字问题,没有办理成功。就这么又过了3年时间,2017年双方再次离婚。两次离婚,双方均未对该
夫妻买保险,一人当投保人,另一人当被保险人,这是常有的事。而且,因为保险公司每年扣保费都是从投保人的账户里扣,所以为了方便,被保险人把钱打到投保人卡里再交保费,也是常见的。
这种情况在夫妻感情好的时候,没什么问题,可是一旦夫妻感情破裂,问题就来了。一位四川成都的陈先生,就遇到了这样闹心的事,缴了28万余元保费的保险,在他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没了。
陈先生和向女士于2010年登记结婚,那年陈先生54岁,向女士46岁。
2012年,向女士作为投保人,陈先生作为被保险人,投保了一份新华人寿的"尊贵人生保险",每年保费56040元(含附加08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保费 3540元),缴费期间为5年。(注:这份保险是一份带有分红的年金保险,现已停售。)
陈先生每年都会把保费转入向女士的银行账户,然后由保险公司扣保费。
2014年,陈先生和向女士协议离婚,近3个月后双方又复婚。也就是从2014年开始,陈先生不再把保费转入向女士的银行账户中,而是自己到保险公司,通过现金缴纳保费。期间,陈先生也申请过变更投保人,但是因为签字问题,没有办理成功。
就这么又过了3年时间,2017年双方再次离婚。两次离婚,双方均未对该保险进行分割。
而就在2017年双方第二次离婚前夕,向女士跑去保险公司把这份保险给退了,退保金额为186311.71元,而她并没有告知陈先生。陈先生是在后来去保险公司领养老年金的时候才发现,这份保险已经被向女士给退了,仅剩万能账户中的9893.45元。
知识点1:我们国家的《保险法》规定,解除保险合同是投保人的权利。而且在退保后,退保金也会直接支付到投保人的银行账户。而这个过程中,完全没有被保险人什么事儿,所以被保险人完全可能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保险就没了。
知识点2:该保险的生存金返还后会进入万能账户,而该万能账户的钱属于被保险人,也就是陈先生。所以虽然向女士退保了,但是万能账户里的钱还在。
此时的陈先生,可以说是已经"人财两空"。他认为每年保费都是自己拿钱交的,向女士退保存在恶意,而且保险公司也存在违规操作,于是起诉了向女士和保险公司。他要求保险公司恢复其保险合同,并将投保人变更为他自己。
法院审理后认为,争议的焦点在于:现有证据能否认定陈先生已向投保人支付了相当于保单现金价值的款项并通知了保险人,从而可以否定向女士与新华保险解除案涉保险合同的效力。
知识点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七条的规定:"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当事人以其解除合同未经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同意为由主张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已向投保人支付相当于保险单现金价值的款项并通知保险人的除外"。
陈先生为了证明保费都是自己拿钱交的,并且保险公司也知情,专门提交了转账证明,而且保险公司的经办人也对缴费过程进行了证明。但法院认为,一方面保险投保人变更并未成功,另一方面由于保费缴纳期间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合,难以区分支付的保费到底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因此,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均驳回了陈先生的诉讼请求,认为向女士的退保是合法有效的。
虽然向女士有权退保,但是退保的这笔钱是否应该归入她个人囊中,这就不一定了。这就涉及到夫妻财产的分配问题,陈先生也可以另行主张解决。
不过,陈先生五年缴纳保费共计28万余元,退保金加上万能账户余额总共只有约19.6万,损失超过8万元。如果确实如陈先生所说,保费都是其个人财产缴纳,那么当初陈先生就应该自己当投保人,也就不会出现被前妻恶意退保的问题了。
知识点4:保单的各项利益,到底属于谁?
关于这个问题,内地保险和香港保险有很大的不同。很多香港保险的各项利益均归属保单持有人,也就是投保人。例如保险现金价值、生存金、重疾保险金、保险分红等等主要利益,都是由投保人掌控。但是内地保险则只有现金价值和保险分红等少数利益归投保人,重疾保险金和生存金都归属于被保险人。但不论是哪种保险,因为现金价值都归投保人掌控,所以投保人可以在不经过被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退保。
在夫妻关系中,为了完全避免出现类似上文中陈先生这样,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退保,最好是在投保时就由自己当投保人。否则,即使后来去变更投保人,也有可能因为原投保人不同意,而无法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