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江歌的妈妈怎么办?你为什么不原谅
如果你是江歌的妈妈怎么办?你为什么不原谅「动刀杀人的是陈世峰,但是置江歌于死地的是刘暖曦。」2018年,又在国内将刘鑫告上法庭,认为刘鑫对江歌的死也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过错。这五年来,江妈一直没有罢休。先是远赴日本打官司。直到2017年,杀人凶手陈世峰被判刑20年。
江歌母亲诉刘鑫(现改名刘某曦)一案,判了。
刘鑫需赔偿江母69万6千,并承担所有的审理费。
审判全程,刘鑫未曾现身。
此时,离江歌遇害已经过去五年多时间。
这五年来,江妈一直没有罢休。
先是远赴日本打官司。
直到2017年,杀人凶手陈世峰被判刑20年。
2018年,又在国内将刘鑫告上法庭,认为刘鑫对江歌的死也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过错。
「动刀杀人的是陈世峰,但是置江歌于死地的是刘暖曦。」
而刘鑫的代理人则认为,应该由凶手来承担侵权责任,刘鑫本人对此并无过错。
法院提出调解,但江秋莲拒绝了,坚持起诉。
此举虽然得到了大部分人的理解和支持,但也引来不少质疑的声音。
有人认为她过于偏执。
有人不相信她会胜诉。
还有人在晚上对她破口大骂。
说她告刘鑫是为了钱,利用死者,消费大众同情心。
江妈一路顶住压力,坚持到了胜诉这一天。
也通过法律的途径,换来了这场命案的真相。
同时,也承诺要将赔款全部捐出,打消了外人对她吃人血馒头的猜忌。
或许,有人会问:
既不为钱,也没有精神错乱,江妈如此执着地打官司,究竟为了什么?
鱼叔认为,这倒也不难理解。
为了讨一个公道,为了要一个说法,更是为了还女儿一份尊严。
有的人就是可以为这样一个理由,倾尽所有,死磕到底。
人们不理解江妈的第一件事,是恨。
杀江歌的不是刘鑫,为什么偏偏要对刘鑫抓着不放?
江妈当然恨杀人的陈世峰,但同样,也恨刘鑫。
两种恨不一样。
前一种是仇恨。
对于陈世峰,江妈不会放过。
20年徒刑太轻,等他出院,还要继续再告。
后一种是怨恨。
刘鑫和江歌在陈世峰面前,同是受害者,这一点没错。
但受害者和受害者,又不完全一样。
刘鑫的受害,是因个人感情纠葛而产生的直接受害。
江歌的受害,是因刘鑫的关系而卷入性命危险的牵连。
如果不是为了刘鑫,江歌不可能遭遇不测。
但江妈所怨恨的,不是刘鑫求助于江歌,江歌出手相助所产生的牵连。
而是刘鑫求助于江歌之后,没有告知其危险程度,更在遇到袭击后只顾入屋保命,并锁闭房门,置于江歌于危险而不顾的牵连。
在江妈眼里,江歌虽然死于陈世峰的刀下,但同样也死于刘鑫的懦弱与自私。
除此之外,江妈心中必然还怀有一份不甘——
为什么陈世峰与刘鑫的感情瓜葛,害死的却是出手相助的江歌。
江妈的这种心态,总能让鱼叔想起电影《步履不停》里,树木希林饰演的老母亲。
她的长子,也是为了救人而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自从长子去世,这个家庭就笼罩在一层阴影之中。
每到儿子忌日,这位母亲都会叫上那个被救的孩子,一起参加聚餐。
而他所救下的,却是个好吃懒做、邋里邋遢、毫无人生目标的「大胖子」。
老父亲每回都没有好言好语。
在他眼里,长子本可以成为一名优秀的医生。
而眼前的这个一事无成的孩子,只会让他愈发替儿子丧命不值。
「为了那种废物的一条命,为什么要牺牲我的儿子。」
母亲则表面上客客气气。
在对方离开时,还热情地叮嘱他明年再来。
等到晚上,她才脸色一沉,露出真正的用意。
那不是好客,而是一种惩罚。
「就是为了让他难受,才叫他过来。才十年就淡忘,太便宜他了。」
小儿子劝她,哥哥的死不能都怪罪于他,他只是个无辜的被救者。
母亲则道出了为人父母的心声:
「从父母的角度看来都一样,无人怪罪才是最痛苦的。」
这种说法听上去就像是一种阴暗的心机,一种任性的赌气。
于道理,好像不对。
可她告诉自己的小儿子:
这很正常,等你有了亲生的子女,你就明白了。
丧子之痛,只有为人父母之后才能真真切切地理解。
别说江歌去世才五年。
再过十年,二十年……江妈也未必能淡忘那份痛苦。
加上江妈只有这么一个孩子,而且是几乎靠自己一人带大,母女之间的感情更是非同一般。
江妈的恨,疯狂,偏执……或许在某些人眼中,是一种过分的不理智。
但对于一位母亲来说,实在是正常不过的表现,谁又能苛责太多呢。
更何况,她所要的并不过分。
《步履不停》里的被救者,至少每年还会来祭拜一次救命恩人,表达一次愧疚和感恩。
而现实里刘鑫一家却直到法庭宣判之日,也全程未出席。
人们不理解江妈的第二件事,是犟。
在不少人眼里,犟往往代表了一种不讲理。
但江妈的犟,恰恰是一种认理的犟。
这种犟不稀奇。
别看这个理小,既不为财,也不图利。
可就是为了讨一个说法,很多人可以放弃一切。
像《秋菊打官司》里的农妇秋菊。
她丈夫与村长发生争执,被村长踢了一脚,下体受伤。
秋菊挺着个大肚子,到村长家里讨个说法。
可村长态度傲慢,死不认错。
秋菊不服,挺着个大肚子到乡上讨个说法。
乡里的公安认为这不是什么大事,象征性地批评教育了村长,并要他赔偿医药费200元钱了事。
村长愿赔钱,却不愿认错。
还把200元化整为零,扔在地上,故意羞辱秋菊。
秋菊不服,挺着个大肚子到县上讨个说法。
县里维持原判,并让乡里公安继续调解。
结果村长还是不愿意赔礼道歉。
秋菊不服,挺着个大肚子到市里讨个说法。
幸运地得到了市公安局长的亲自接待。
可最终的复议书还是维持原调解方案,只是赔偿金增多了50元。
村长依旧颐指气使,钱照赔,理照旧不认。
秋菊不服,挺着个大肚子又将调解,上升到了诉讼。
其实一直以来,她都不是为了钱,而是就为了讨个说法,让村长赔礼道歉。
相反,为了讨个说法,秋菊还花了不少钱,来往乡镇县市。
她不在乎钱,只在乎理。
在乎自己一个小老百姓,获得一点应有的尊重。
然而讽刺的是,最后案情升级,村长直接被带走,秋菊反而慌了。
她没有想要村长被带走,她只是要个说法。
你看,江妈也说过类似的话。
她从未想过从刘鑫一家上谋取什么利益,也未曾想要把刘鑫怎么样。
只是想联系刘鑫得知命案发生前的一些真相。
没想到,连这个诉求也无法得到。
刘鑫一家不仅把她拉黑,拒绝道歉,还在网络上持续污蔑和攻击,发刺激性信息。
让江妈不得安宁。
这就又让人想到了电影《我不是潘金莲》。
主角李雪莲同样是为了讨一个公道,一个说法:
自己明明是跟前夫说好了,是假离婚。
从县里告到省里,始终告不下来。
而她要讨的这个公道,却因为前夫的污蔑,又多了一个要讨的公道。
前夫说她结婚时已经不是处女,婚前和别的男人上过床。
说她是「潘金莲」。
她万万没有得到,本来要弄清的是真假离婚的事,结果却成了要证明自己不是潘金莲的事。
更何况,她婚前与别的男人谈恋爱,发生关系,与婚后通奸、谋害亲夫,又是两码事。
回到江歌案。
江妈要弄清的其实就是一件事:
刘鑫到底与江歌的死有没有关系,该不该负责。
刘鑫一家不现身,不联系,江妈则只能通过法律手段去确认这一点。
将这个说法,交由法院去审判。
而法院也是专注于确认这一件事,试图厘清出四大问题:
1、事发前,刘鑫是否阻止了江歌报警
2、刘鑫是否预知危险,却并未告知江歌
3、刘鑫是否反锁房门,阻断了江歌的逃生出路
4、江歌受伤后,刘鑫是否积极施救
但在网上,却有太多不负责任的言论,将原本应该去关注的一个问题,变成了其他转移视线的多个问题。
比如,变成了江歌是不是同性恋的真相,变成了江妈吃人血馒头的真相……
江妈只有一个个地对这些造谣诽谤进行回击。
一码归一码。
江妈一直以来都想获得的有且只有一个说法,就是刘鑫到底应不应该承担过错。
跟钱无关,跟利无关。
而这个说法,在今天终于给到了。
人们不理解江妈的第三件事,是不原谅。
在法院宣判之后,江妈向记者表示,她不会接受刘鑫的道歉。
「如果她真诚,就不会有今天这个案子。」
也有网友劝她。
钱也赔了,名声也让你给搅了,全家都成过街老鼠了,人死不能复生,何必不放过自己,不放过他人。
鱼叔以为,原不原谅,都取决于江妈。
她有权原谅,也有权不原谅。
其他人没有任何资格,教她是该原谅,还是不该原谅。
特别是杀人者以及将江歌卷入灾祸的刘鑫,更不能自己主动地原谅自己,从而脱身。
鱼叔不禁想起《密阳》里全度妍扮演的丧子又丧夫的申爱。
她和江妈一样,独自抚养的孩子突然遭遇不测,被恶人害死。
一时间,痛不欲生,茫然失措。
好在,最后来到一家教堂里获得了心灵的安慰。
她加入天主教。
坚持祷告,情绪慢慢稳定下来。
她打算按照教义,试着去宽恕杀害自己家人的凶手。
她发自内心地想这么做。
可等到她来到凶手面前,却看到对方笑眯眯地告诉她,自己也入了教。
并且宣称自己已经得到了上帝的原谅,内心变得很平静。
看到他毫无痛苦的样子,申爱彻底放弃了原谅对方的念头。
「我还没原谅的罪人,上帝怎么可以先原谅他?」
这就像是现在的江妈。
到现在仍旧没有获得一句真诚的道歉。
其实,两人在几年前的一次见面中,刘鑫曾经认过错。
她在摄像机镜头前,对江妈说:
「阿姨,对不起,我以后会多去看你的。」
江妈问她:
「那你多久能看望我一次?」
她彻底沉默。
而这份道歉的同时,依然在强调自己没有锁门,没有对江歌见死不救。
完全不承认自己的过错。
而之后的报警录音立即推翻了她的说法。
「录音里记录下了门铃声,惨叫声,以及刘鑫那句: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
每一份原谅,都应该由当事人通过真诚和努力换来的。
如果只是简简单单一句「对不起」,就像化解所有事端,而且如果一旦没化解,反而要责怪对方不够大度。
这样的想法,本身也就反映出一种不真诚的道歉态度。
而长时间的逃避联系,拉黑江妈,更是一种不可取的态度。
正如这次判决书里的一句话:
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发之后,非但没有心怀感恩并对逝者亲属给予体恤和安慰。反而以不当言语相激,进一步加重了他人的伤痛。其行为有违常理人情,应予谴责,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负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江妈并非圣人,她并不完美。
但不能因为她的不完美,就否定她对于公道的追求。
五年过去,法律终于偿还她了一个满意的说法。
不仅褒扬了江歌的见义勇为,无私帮助。
也还原了案情细节,做出了最终判决。
这并非是一种让道德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越界。
而恰恰是体现了法律本身的最大价值:
给予人们一种,触手可及的正义与温情。